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的法律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5:12:20 165 人看过

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并不是必然无效,依法成立的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合同生效要件为: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房屋买卖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

对阴阳合同的效力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来认定:

1、关于阳合同的效力,基于其没有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2、关于阴合同的效力,因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

3、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

4、在土地房屋交易过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许多阴阳合同,因其违反税收规定,税收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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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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