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划拨供地许可的办理程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20:21:16 188 人看过

1、办理程序:

(1)受理

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②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

③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2天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⑤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⑥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2)审查

①对许可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由岗位工作人员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全部内容;

②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局领导审定;

(3)决定

①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发予以许可意见,报请县政府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4)告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申报所需提供的资料:

(1)省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项目提供);

(2)本单位用地的土地初始登记材料(建设项目占用本单位现使用土地的提供);

(3)申请行政划拨用地的报告;

(4)发展改革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5)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6)规划用地许可证;

(7)土地勘测定界图;

(8)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9)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证书(复印件);

(10)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3、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划拨用地程序的对象
    划拨用地程序是:建设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政府批复文件、土地权属证明、规划许可等材料,审查受理材料后进行初审,材料齐全无误审会研究、报市政府审批,缴纳划拨土地成本费,领取规划、立项、环评材料并签订《划拨决定书》。划拨用地程序是什么划拨用地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用地条件主体条件的用地单位,可以向有关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将土地无偿给用地单位使用的制度。由于划拨用地属于无偿用地,国家对划拨用地的用途和主体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以保证土地合理合法的使用。用地主体应当首先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划拨用地申请,填写有关申请材料,之后再由土地管理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对用地范围进行实地勘察,最终依法批准划拨用地申请。《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
    2023-07-27
    65人看过
  • 拆迁安置用地可以划拨吗,土地划拨程序是怎样的
    一、拆迁安置用地可以划拨吗划拨土地的范围是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等,而安置房用地一般不属于这类项目,所以不能划拨土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二、土地划拨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由建设用地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等有关文件向拟划拨土地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2、审核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划定用地范围,组织商定用地补偿、安置或者拆迁安置方案。3、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
    2024-01-19
    139人看过
  • 划拨土地须经过哪些转让程序
    根据划拨土地转让程序。土地使用人向审批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经审批后,由所在市国土局与土地使用人协商地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营业税及附加契税等。使用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再按下列程序办理(以北京市为例):土地使用人作为申请人向市国土房管局提出土地转让申请,并准备以下文件报送市国土房管局:1.土地转让申请(原件);2.转让方与转受让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原件);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纳地价款、契税等费用的单据,转让土地在远郊区县的,提交远郊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地价款及契税全部缴纳的证明;4.《国有土地使用证》;5.转让方关于项目的工程进度及投资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6.关于转让房地产价值的评估报告(土地转让合同中的价格明显偏低或偏高的,需提交此件);7.转让方出具的无法院查封的证明以及房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未预售、未设定抵押
    2023-06-15
    498人看过
  • 划拨土地土地证办理流程,划拨土地土地证过户可以吗
    划拨土地土地证办理流程是需要当事人的申请、受理审查、地价评估、方案审批等流程。土地证是可以过户的,是需要政府的审批,同时在转让之前是需要交纳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一、划拨土地土地证办理流程划拨土地土地证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持有关材料,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2.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3.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4.集体确定应缴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5.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6.公开交易。7.签订转让合同。8.办理出让手续。二、划拨土地土地证过户可以吗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但是需要通过当地人民政府的审批,另
    2022-08-26
    419人看过
  • 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核有哪些程序
    (一)《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二)《**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四条;(三)《**维吾尔自治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分级审批办法》(新建规字[1991]08号)第二条。申请条件项目初步设计已进入审查批准阶段,《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已核发。办理程序1、建设单位持建设用地申请书及项目所在地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将有关文件、附图及附件报送至州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城建科窗口;2、受理后,进行材料的核查,由局城建科商建设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与自治州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组织进行建设用地规划的技术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上报自治区建设厅。申请材料1、建设用地申请报告;2、计划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3、建设用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项目的性质、规模等,初步选定的用地位置和界线;4、建设用地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2023-04-30
    291人看过
  • 麻江县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
    2023-05-05
    418人看过
  • 用地许可证办理流程,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用地许可证办理流程用地许可证办理流程:1.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申报。2.窗口工作人员核收申报材料。3.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4.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有哪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2.立项批复、项目合同(复印件);3.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4.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复印
    2023-05-22
    402人看过
  • 国有土地划拨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划拨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1、加强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国有土地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4、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依法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5、土地使用者需要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是可以转让的?
    2023-04-17
    70人看过
  • 土地划拨的意思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划拨是政府转让土地收益的一种方式,主要用于政府项目,出让是开发商必须给钱给政府,政府保证70年或者50年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024-04-25
    218人看过
  • 天津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划拨用地许可证
    一、天津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划拨用地许可证工作日9:00-17:00二、天津划拨用地许可证办理的法律依据1、《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3、《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第四十九条
    2023-05-25
    385人看过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如下: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申报。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符合条件的,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3.项目经办人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如果是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还包括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期时可以续期,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届满
    2023-06-17
    248人看过
  • 天津划拨用地许可证在什么机构办理
    一、天津划拨用地许可证办理的机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二、天津划拨用地许可证的办理流程1、受理,进行形式审查。2、审查,进行纸质审查。3、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决定的,并签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三、天津划拨用地许可证办理的法律依据1、《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023-05-13
    378人看过
  • 土地划拨与出让费用,土地划拨手续办理流程
    土地划拨与出让费用在转让后是否会改变土地用途的性质来决定出让费用,从而进行缴纳。土地划拨手续办理流程是申请、受理和审查、地价评估、方案报批、公开交易等等。一、土地划拨与出让费用土地划拨与出让费用如下:1.转让后不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2.转让后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二、土地划拨手续办理流程划拨土地证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划拔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2.受理和审查: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3.地价评估:市场价格和划拔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4.集体确定应缴出让
    2022-08-04
    364人看过
  • 土地的划拨是否能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分配的土地能否办理商社的预售许可证。根据《城市商社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人员只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就可以办理商社预售许可证。《城市商社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社预售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交付所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社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划拨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划拨土地区别一、区别如下:1、土地性质的定义。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
    2023-08-07
    178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哪些申办程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哪些程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以下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
    • 用地划拨程序。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9
      划拨土地程序:1。办理划拨手续的基本条件可以根据《划拨土地目录》办理。建设单位先提出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划拨提供土地使用权。2、需要提供的材料1。提供的材料包括土地使用申请、省政府批次审批文件、批次勘察定界图或现有土地所有权证明文件、市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证书(年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预审意见、建设用地报告说明书、规划许可证、
    • 土地划拨有什么程序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14
      1、划拨用地申请: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城镇建设用地,用地单位向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划拨申请。申请说明用地单位、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及意见、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2、划拨用地收件: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交的划拨用地申请后,通知用地单位提交申请所需各项文件、资料。 3、划拨用地填表:用地单位交齐文件、资料后,填写《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审批表》。 4、划拨用地申请的批准: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
    • 关于划拨土地房屋土地证的办理程序
      江西在线咨询 2025-01-13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划拨土地的房屋土地证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 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 划拨取得的土地不需要缴
    • 划拨土地须经过哪些转让程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6
      根据划拨土地转让程序。土地使用人向审批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经审批后,由所在市国土局与土地使用人协商地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营业税及附加契税等。 使用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再按下列程序办理(以北京市为例):土地使用人作为申请人向市国土房管局提出土地转让申请,并准备以下文件报送市国土房管局: 1.土地转让申请(原件); 2.转让方与转受让方签订的土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