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灭失还可确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6 10:31:10 231 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灭失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房屋确权。然而,对于土地被征用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法规来判断是否可以进行确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被征用后,土地的所有权会发生变更,因此土地确权对于有争议的土地国家明文规定不予确权。因此,如果土地被征用属于非法征用,那么土地的所有权不会发生变更,也不会影响房屋确权。但如果土地被征用是合法的,那么在房屋灭失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房屋确权。但是,如果房屋灭失后,利害关系人对灭失房屋所有权有争议,则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例如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二十八条 举办乡镇企业,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土地,凡有荒地、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好地。

举办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批准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

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连续闲置两年以上或者因停办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由原土地所有者收回该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灭失相关文章
  • 10年后土地还要确权吗?
    一、10年后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虽到期,但不需要重新确权首先我们来看,2027年土地承包到期后会不会重新分地,需要重新确权吗?为了保证土地承包关系的长久稳定,维持土地的耕种力,在第一轮的土地承包关系的15年期满结束后,我国在1997开始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也就是说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在2027年到期。换句话说,在1997年之后的新出生人口,基本上是没有土地的。2017年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进行了土地确权,如果2027年重新分地,那么需要进行二轮确权,在短短的十年内进行两次土地确权显然是不太现实的,所以2027年重新分地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就不需要重新确权了。二、10年后土地承包到期后,农民的土地还能继续种吗?这个问题我觉得农民朋友完全不用担心。国家进行土地确权和延迟土地承包关系的本意就是为了让农民好好地种地。不但如此,国家还给种地农民各种补贴。所以即便是2027年土地承包到期,农民的
    2024-01-26
    157人看过
  • 土地没确权的还能办吗
    法律综合知识
    土地确权是指对某一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于他项权利的确认,依法取得的土地权利受法律保护,因此在土地确权后,不得随意调整、收回土地。如果因自然灾害导致土地灭失的,权利人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新的土地使用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可以互换、转让土地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024-05-04
    400人看过
  • 土地灭失是什么意思呢
    土地灭失是指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人为原因导致土地实际使用价值消失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土地的现况与登记簿的标示登记发生不一致的现象,使土地登记簿不能显示其土地状况。因此,在土地灭失的场合,必须申办已灭失土地的灭失登记。 土地灭失登记有两种:一种是已登记的一宗土地全部灭失时所进行的登记,在不动产登记上称为土地灭失登记;另一种是已登记的一宗土地中,部分被灭失时所申办的登记,这种登记是将已登记的土地,以部分消失为原因,将消失的土地面积由登记簿上原面积中扣除。 土地灭失会给土地登记带来影响,因此,及时办理土地灭失登记非常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024-01-06
    15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宅基地在土地确权里面吗
    农村土地确权包括宅基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的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一般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一、房产证和土地证在一起是指确权证吗确权证和房产证是有一定区别的,不同主要区别为:确权证主要针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来说的,土地性质集体所有,主要是针对农村集体土地来说的。房产证主要是指公民通过购房合同,基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证明。主要针对城镇房屋来说的。二、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续期权利人需要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房屋可以继续使用,不存在续期问题。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2023-02-14
    436人看过
  • 土地确权确谁的地名下土地有使用权吗?
    土地不是确权谁名下算谁的地。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对土地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土地进行确权时确认的是使用权。一、以前买的房屋拆走后,对原有宅基地还有使用权吗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别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拆除原有房屋,则不能再享有原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统一安排使用。房屋拆除的原因不同,原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也不一致。在农村,房屋拆除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因建新房而拆除旧房。二是因搬迁而拆除房屋。三是因国家征收集体土地而拆除房屋。具体而言:(1)如果农民因建新房而拆除旧房的,其不需要再重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就可以在拆除旧房后的原有宅基地上建新房,“房随地走”,农民也就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2)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另外的村组或乡镇而拆除原有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赖以行使的依据即房屋已不存在,拆除后腾出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亦因此而丧失,原来的房主不能再享有
    2023-03-19
    479人看过
  • 土地确权后原来的土地证还有效吗
    农民承包的土地流转后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颁证:(1)农户以互换的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流转双方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未有书面协议(合同)的,由双方达成书面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向村集体备案,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2)农户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仅限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未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的,仍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颁证。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且无争议的,按照流转协议(合同)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3)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禁止给受转经营者(受让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土地流转合同约定。对土地流转合同签订不完善的
    2024-04-22
    375人看过
  • 土地确权是否可以以土地承包方式确权?
    将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注意,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想要确权,会比较麻烦一点,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核后,符合法律规定的才可以登记颁证。而且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的,目前是暂时不予登记颁证的。农村土地确权证可以继承吗不可以继承,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我国并未规定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仅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下,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土地的经营权,而“继续承包”并不等同于继承。按政策规定,土地有三权,即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归承包方所有。土地不能继承,但使用权和经营权可以继承。你是父母的合法继承人,只要在承包期内,理应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2023-08-04
    435人看过
  • 土地灭失后又造地怎么处理
    开发荒地后再次荒废被他人占用,赔偿归该他人所有;若荒废期间他人占用,则荒废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占用荒地又荒废的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偿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开发荒地后如荒废被他人再次开发使用,且该他人已占用的,赔偿应归该他人所有。然而,若开发荒地后又荒废,且在荒废期间他人占用的,则应由荒废者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于占用荒地又荒废的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赔偿处理。 土地灭失后的土地再生与恢复措施 土地灭失后,为实现土地的再生与恢复,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要进行土壤修复,通过土壤改良、植被恢复等手段,提高土壤质量,恢复土地的肥力和生态功能。其次,可以考虑进行水资源调配,确保土地再生过程中的水源供应,例如引水灌溉、水库建设等。此外,还可以推动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通过补偿措施激励土地再生,例如提供生态保护补贴、建立生态公益岗位等。同时,加强监督和执法力
    2024-01-06
    166人看过
  • 土地确权父亲的土地可以给儿子吗
    土地确权后不可以过户给子女。承包地(或称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一、户口迁出农村征地有补偿吗?1、土地确权之前将户口迁出的农民,这一类农民将户口迁出之后,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将会被集体收回,如果在农村还有房屋,土地征收则能够获得房屋的补偿,如果房屋倒塌宅基地被收回,则不能够获取补贴。2、土地确权之后将户口迁出的农民,这种情况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选择了进城落户退出土地获得补偿,退出土地之后,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了,农民则不能够获得征地补偿;还有一部分是没有退出土地,这一部分农民经过土地确权有相关的土地权益证明,则能够与农村居民一样享受到征地补偿。二、老人去世土地怎么继承?老人去世,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不能继承,这些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子女将不能继承,但是土地的收益是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土地管理法》第九
    2023-03-19
    292人看过
  • 农村开荒土地可以办理土地确权吗
    一、农村开荒土地可以办理土地确权吗农村开荒土地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办理土地确权的。1.开垦行为必须得到村集体的许可并履行相关程序,这意味着农民的开垦行为需要经过全体村民大会的讨论通过或得到村集体大部分农户的许可。2.所开垦的土地不能属于林地、草地及其他保护地,因为这些土地类型受到国家的特殊保护。3.所开垦的土地不能存在土地纠纷,不能触犯其他农民的利益。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农村开荒土地才可以进行确权,确权后,相关的权益也将得到一定保障。二、开荒土地确权条件开荒土地要想进行确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开垦行为必须得到村集体的许可并履行相关程序,这是确权的前提。2.所开垦的土地不能属于林地、草地及其他保护地,因为这些土地类型受到国家的特殊保护,私自开垦这些土地不仅不能确权,还可能面临土地回收和其他类型的惩罚。3.所开垦的土地不能存在土地纠纷,不能触犯其他农民的利益。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开荒土
    2024-03-07
    34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确权起诉可以吗?
    可以起诉;商量不成想办法搜罗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诉讼,只要符合诉讼要求法院就能够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诉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借口;(四)隶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l、借款合同、(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有借款内容的,不必单独提交借款出让流程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含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在此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土地使用证、地上物权属证明材料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债务人属单位的要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属个人的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委托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共同共有的土地,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共有人应共同
    2023-06-03
    493人看过
  • 土地确权户口不在村里可以确权吗
    一、土地确权户口不在村里可以确权吗非本村户口的非农或农民,不能申请建房或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和非农建设。二、土地确权后还能更改吗土地确权后可以更改。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这就是说,土地确权后,土地使用权具体属于谁,是得到国家认可、外力不可随意更改的。目前许多地区都已经完成了农村土地确权,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有村民想要变更户名。可以确定的是,农村土地确权后,如果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或者土地承包方的户主、代表人发生改变,是可以到登记机构申请进行变更登记的,只要咱农民的家庭成员无异议就可以。换句话说,农村土地确
    2023-04-01
    237人看过
  • 房屋灭失继承权还有吗
    一、房屋灭失继承权还有吗如果非人为原因灭失,由于财产灭失,权利行使的前提不存在,那继承权消失。如果是人为损害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二、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还是为其他目的而杀害,只要是有故意杀害的行为,便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并且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其中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并且还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抚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
    2023-06-14
    221人看过
  • 房屋灭失了还有物权吗
    标的物存在系物权的基础,房屋灭失的,则物权也随着灭失。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房屋灭失以后物权已经消灭,所以是不能确认物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一、房屋他项权证过期2年后有效吗?他项权证过期2年后有效,可以对抗第三人。只是超过2年后没有了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权利,但是没有经过防伪登记结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抵押权就一直存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日内申请注销登记。《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
    2023-03-14
    40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灭失是指土地因自然灾害、人为因素或其他原因而消失或不存在。具体原因可能包括土地被洪水冲走、土地塌陷、土地被征收或拆迁导致土地不复存在、土地使用权到期未续约或被收回等。 如果出现土地灭失的情况,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相关权益,如进行财产... 更多>

    #土地灭失
    相关咨询
    • 土地确权遗失能找回来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不得遗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
    • 土地租赁后土地确权可以返还种植物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6
      合同解除就应当返还土地,种植物,应根据合同进行处理,达不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 如果房屋灭失后还能确定房屋物权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0
      房产灭失的,物权消灭了,也就无法确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 开荒土地可以办理土地确权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3-10
      1、农户开垦耕种的“四荒地”、闲塘空地、“拱头地”等集体未利用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2、对未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农户私自开垦的荒地,应报请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处置。 3、对报请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确认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且
    • 房屋受风灾灭失还能领土地使用证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2
      房子一直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如果两证齐全,房产证因风灾灭失,并不影响你在原土地上重新建盖房子,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