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情节严重包括哪些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09:05:45 75 人看过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情节严重包括以下情况:

1、非法转让、倒卖五亩以上基本农田或十亩以上除基本农田外的耕地;

2、非法转让、倒卖二十亩以上其他土地的;

3、违法所得数额超过五十万元;

4、在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行政处罚后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造成土地严重破坏或荒芜的;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依本节第231条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追究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本罪。牟利不仅是行为人谋取金钱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为人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例如为了出国办理护照,为了升官等等。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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