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一般债权会打折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5 16:34:19 406 人看过

破产重整过程中,普通债权人所享有的权益能否得到适度优惠取决于诸多复杂的因素。

在这个过程里,企业普遍处于严重的财务压力之下,因此需要进行债务结构的合理调整与重组,以期实现公司的重生和长远可持续发展。

通常情况下,为了让重整计划获得批准并顺利推行,针对普通债权人的偿债方式可能会做出相应的调整,涉及到但不仅限于降低清偿比例,这从某种角度可以被解释成是对债权人权利的一种“折扣处理”。

然而,这种调整并不具有确定性,其具体操作必须要根据企业的整体资产状况、未来的经营预期以及债权人的实际意愿等多个层面的因素来进行全面权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

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

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一)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债权就该特定财产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并且其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损害,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或者相应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三)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所获得的清偿比例,不低于其在重整计划草案被提请批准时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四)重整计划草案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公平、公正,或者出资人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五)重整计划草案公平对待同一表决组的成员,并且所规定的债权清偿顺序不违反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六)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9: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破产企业债权转让是重整吗
    破产公司债权转让并不一定就是重整,也可能是管理人将债权变现的一种方式,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一)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二)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三)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四)借款;(五)设定财产担保;(六)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七)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八)放弃权利;(九)担保物的取回;(十)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管理人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
    2023-04-21
    184人看过
  • 破产重整与破产重整相同吗
    破产重整与破产重整的含义相同吗?
    2023-05-07
    486人看过
  • 破产重整企业债权顺序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销债务人财产,但《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的除外。2、担保债权。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3、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费用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4、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5、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6、破产普通债
    2023-03-07
    404人看过
  • 破产重整债权公告谁发
    法律综合知识
    一、破产重整债权公告谁发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四条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五条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1-12-12
    498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体现了破产债权人的权利吗
    重整计划被法院批准后,即对所有债权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重整计划的执行主要涉及两方面的主体,即执行主体和监督主体。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7条的规定,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但必须受管理人的监督。这种制度安排较好地平衡了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的利益,能够推进重整计划的执行。但是,由债务人作为唯一执行主体,会导致在重整计划的执行过程中缺乏选择性,一旦债务人没有尽到自己的执行义务,只能由法院宣布重整失败,进而宣布公司破产清算。根据《企业破产法》第90条的规定,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产状况。我国破产法的上述规定内容尚有需要完善之处。首先,应当进一步明确债权人委员会在重整计划执行中的监督权。其次,应当明确管理人及债权人委员会在重整程序执行中行使监督权的具体权限和程序。一、重整程
    2023-04-29
    449人看过
  • 破产重整成功对债权人的好处,破产重整的流程
    一、破产重整成功对债权人的好处破产重整成功对债权人的好处在于债权人可以通过企业的破产程序通过债权申报,部分地实现自己的债权。破产重整还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化解金融风险;遏制各种逃废债行为;有利于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企业可以在破产重整的过程中重新整合,制定新的经营管理计划,这些工作有可能使企业获得重生,这不仅仅对债务人有好处,同时也对债务人也有好处,如果企业的经营良好,债权人也可以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债权。二、破产重整的流程破产重整的流程如下:1.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持股超过10%的股东、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的申请。2.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3.法院指定管理人。4.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5.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
    2022-07-04
    93人看过
  • 破产重整债权调整方案法规是如何规定破产债权的
    债权或股权的变动涉及到关系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在破产重整计划中不做出明确规定,关系人会议很难通过该重整计划。所谓债权或股权的变动,涉及削减全部或部分债权人的债权数额、免除利息、将债权作价入股、股东股份减少等内容,重整计划对此必须明确规定。重整计划在对债权或股权做出削减时,应该对每一类请求权或权益类内的每一项请求权或权益给予同等待遇,但在不同性质及种类的债权或股权之间,可以有所差别。在特殊情况下,在不损害债权人共同利益前提下可以对某类债权人或股东做出让步,即不削减他们的债权或股权,如法国重整立法规定,重整方案规定的清偿期限或折减对两类债权人的债权不适用,即小额债权和为工资以及劳动合同产生的一切债权应立刻并不打折扣予以清偿。在重整过程中,如果存在某些债权人或股权人的债权或股权不因重整计划而受到影响,那么这种情况必须在重整计划中列明。重整人或债权人在指定重整计划草案时,在削减债权或股权的问题上,应
    2023-06-14
    195人看过
  • 房子破产重整需要申报债权吗
    一、破产重整程序中未按期申报的债权的后果破产重整程序中未按期申报的债权应在破产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否则应遭受失权的后果。补充申报的债权应根据逾期申报的原因(债权人的过错情况)而规定不同法律效果。破产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前补充申报并获法院确认的债权原则上应列入重整计划清偿方案中,并可就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的议决行使表决权。对于破产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前尚未补充申报的债权,重整计划中不应预留偿债资金;在重整计划执行程序中补充申报的债权应通过债务人的后续经营所得进行清偿。二、问题的提出就上述问题而言,债务人或破产管理人有没有权利在重整方案中对于表决时尚未申报的债权预留偿债资金,这种未按期申报的债权补充申报的最后时间点在哪里,其地位如何,是否有必要与逾期申报人的过错挂钩,如果不预留偿债资金,则如何清偿这部分补充申报的债权等等,《企业破产法》实际上没有规定,司法解释也未作明确规定。有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拟对该
    2023-04-15
    324人看过
  • 破产重整的一般方式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模式上市公司重整的大体思路分为两种:保留主营业务、买壳上市。(一)保留主营业务模式该种重整模式适用于那些主营业务良好,但由于规模扩张过快或者为第三方提供大量担保而陷入债务的企业,如S*ST海纳、*ST宝硕。该种模式和非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有许多共同点,可以通过获取现金流的方式进行生产经营和偿还债务。该模式可以参考下文的非上市公司重整模式,在此不作赘述。(二)买壳上市大部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采用该模式,采用第一种模式实现重整的上市公司少之又少。所谓买壳上市,是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并且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通过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二、非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模式从具体操作模式上看,非上市公司重整一般有以下几种模式:1、原有股权不变,债务人继续经营该种模式是指,保持债务人原来的股权结构不变,由债务人通过持续经营的获得的利润偿还
    2023-03-20
    200人看过
  • 申请破产重整对债权人有益吗
    一、申请破产重整对债权人有益吗申请破产重整对债权人而言,确实存在其积极的一面。1.若债务人通过重整程序成功重组,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其直接进入破产清算的境地,从而有效防止债权清偿比例过低的情况发生。2.在重整过程中,债权人有机会获得比破产清算时更高的债权清偿比例,进而减少损失,甚至有机会挽回部分或全部债权。3.《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明确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这进一步保障了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的权益。二、破产重整给债权人带来的影响破产重整给债权人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1.如前所述,重整成功可能为债权人带来更高的债权清偿比例,减少损失。2.重整过程中,债权人需要积极参与并了解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便及时维护自身权益。3.债权人还需关注重整计划对债务人未来经营和偿债能力的影响,以便作出是否接受重整计划的决策。4.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间,债权人可能面
    2024-07-27
    459人看过
  • 破产重整一般几年的执行期
    一、破产重整一般几年的执行期?我国新《破产法》没有规定强制的计划执行期限,而是交由各方当事人通过重整计划协商确定,如果债权人愿意接受一个很长的执行期限,主要合法并且不损害社会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法律没有必要禁止。根据我国新《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的执行不属于重整程序,法院不可能也没有能力派专门的法官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因此,规定由管理人监督。但是,由于管理人监督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需要一定的成本,如果监督期限过长,就会加大重整成本,损害债权人利益,所以最好是在重整计划中明确监督期限,给债权人一个合理预期,不必在表决重整计划时对监督成本的不确定性产生忧虑。需要指出的是,监督期限是指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管理人的监督期限,一般要短于或者等于执行期限。因为一般来说,重整措施会在重整计划得到批准后即着手实施,例如债转股、企业合并、分立等,管理人监督的正是这些关键措施的实施情况,至于一些债权的分期偿还,完
    2023-06-01
    259人看过
  • 破产重整一般需要多少时间
    一、破产重整一般需要多少时间我国破产法并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二、破产重整程序程序可以由谁发动按照新破产法的规定,重整程序的申请人分为两种情况:1、破产案件受理前的初始重整申请,可以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提出。2、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后续重整申请,初始申请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可以债务人或者持有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破产法的规定的,应当裁定许可债务人进行重整并予以公告。三、破产重整程序包括哪些1、破产申请根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
    2023-04-24
    326人看过
  • 破产重整股票一般能涨多少
    一、破产重整股票一般能涨多少破产重整的股票不一定能够使得其股票上涨的。如果是比较看好的公司重整后,是可以扎起长远的情况下获得一定的股票上涨的。如果是股票不好的公司,其重整上市后股票是无法保证上涨的。在破产重整的前提下,一般会给普通债权人留债、留股、打折受偿或者混合使用这几个选择。而根据重整方案,债权人一般应视公司情况及自身意愿确定选择采取哪种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看好公司重整后的长远前景并不缺乏流动性,感觉将来有上市可能或者已经是上市公司,投资者是可以考虑留股的。如果不看好公司重整后的前景但认为短期内不急着用钱,投资者可以考虑参与留债。通过对破产重整股票分析之后,相信大家对这类的股票已经有所了解了。虽然破产重整股可以帮助上市公司度过难关,让股票重新焕发生机,但是并不代表这样的股票会成为牛股。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股市中的股票都只需要重整下就可以了。二、破产重整股会成为牛股吗?破产重整主要是
    2023-06-06
    140人看过
  • 破产重整会被终止吗
    法律综合知识
    除重整程序结束外,重整可能因以下原因而终止:(一)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二)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三)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破产法》第九十三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2024-05-14
    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重组破产的债务打折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0
      企业破产重组后,债务是不会打折的,法律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在宣告破产后,债权人依法从清算财产中得到赔偿。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
    • 如何重整破产债权人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6
      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重组债务人或破产清算申请。一般法院要求债权人在申请破产时提交以下文件:1、申请书。根据法律的相应规定,债务人拖欠申请人的债务,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债务人已经满足破产条件,申请人以债权人的资格申请宣布债务人破产。2、申请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身份证。3、债权性质、金额、财产保证状况和相应证据。4、债务人无法偿还逾期债务,并且已经处于持续状态的相关证据。5、
    • 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法院会受理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5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组或者破产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除提交申请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一)债权发生的事实和证据;(二)债权性质、数额、担保与否,并附证据;(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实践中,一般法院要求债权人在申请破产时提交以下文件:1。根据法律的相应规定,说明债务人拖欠
    • 破产重整不登记债权可以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17
      破产重整必须登记债权。登记债权是为了日后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破产重整程序中未按期申报的债权应在破产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否则应遭受失权的后果。补充申报的债权应根据逾期申报的原因而规定不同法律效果。
    • 破产重整债权情况说明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25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