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议的性质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8:03:09 194 人看过

一、行政协议的定义

行政协议,也叫行政合同,指行政机关为达到维护与增进公共利益,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之目的,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行政合同它引进了公民参与国家行政的新途径,通过行政合同,普通公民可以以积极的权利方式而不仅仅是负担义务直接参与实施行政职能特别是经济职能;行政合同的广泛使用,将会减低行政机关对个人进行单方命令的行政安排,以协商的方式提出要求和义务,便于公民理解,容易造成接受和赞同,从而减少因双方利益和目的的差异而带来的对立性,有利于化解矛盾,创造和谐社会。

二、行政协议的性质认定

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享有行政权力。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而签订的,因此,当事人中必有一方主体是行政主体。没有行政主体的参加,不能称为行政合同。行政合同必须有行政机关参加并不意味着凡有行政机关的合同都是行政合同。行政机关具有双重身份:行政主体和民事主体。

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施行政管理。行政主体签订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现行政管理职能,维护公共利益,而不是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如为了修建道路、桥梁、机场等公共设施,行政主体与企业签订的共同投资建设合同等。

3、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合同的履行享有行政优益权。与民事合同主体签订合同是为了自身利益不同,行政主体签订行政合同是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维护公共利益。因此,行政主体对行政合同的履行享有民事合同主体不享有的行政优益权。具体体现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指挥权、单方变更权和解除权。当然,行政主体只有在合同订立后出现了由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或法律政策的重大调整,必须变更或解除时,才能行使单方变更、解除权。由此造成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的,要予以补偿。

4、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因为履行行政合同发生争议,受行政法调整,根据行政法的相关原则,通过行政救济方式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18: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主体相关文章
  • 行政还是司法?——从我国行政复议的性质说起
    现代社会,随着行政权的膨胀和积极行政的日益兴起,行政纠纷日益增多,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诸多威胁。(1参见应松年、袁曙宏主编:《走向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理论研究与实证调查》,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P288)为了保障公民权利、防止行政权的滥用,必须建立各种监督制度和救济途径,行政复议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种。一般认为,我国的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2参见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P279)关于行政复议的性质,理论界存在各种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是一种行政行为,有的认为是一种司法活动,有的认为是一种兼具行政和司法双重色彩的行政司法获准司法活动,还有的认为行政
    2023-04-24
    239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的性质
    在行政法学中,划分作为与不作为是有一定标准的,这个标准应该体现在程序上,只要行政主体作出了一系列程序行为,即表现出积极的作为行为状态,无论该行为在实体内容上反映的是为或不为,都应该是行政作为;反之,就是行政不作为。例如在颁发许可证案件中,行政机关对相对人的申请作出了明确的不予颁发的决定,并说明了理由,这就是典型的程序上作为而实体上不为的情形,应视做否定性的作为。如果行政机关对相对人的申请不予理睬,超过法定期限而不作出决定,则属于程序上的不为,应作为行政不作为案件处理。从行为外在的表现形式来区分作为与不作为是较为科学和合理的,它与行政主体所担负的行政职责相对应。在应申请行政行为案件中,与行政权相对应的行政机关的行政职责是对相对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核准登记、发证、注册,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不予准许的规定,并说明不准的理由。不难发现,行政机关接受申请后应履行的法定职责是及时进
    2023-06-11
    208人看过
  • 债权转让协议的性质
    债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一、无借款合同可以债权转让吗无借款合同可以债权转让,但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与债务人签下转让协议,
    2023-03-15
    108人看过
  • 卫生行政复议的性质与效力如何
    一、卫生行政复议的性质与效力如何1、卫生行政复议的性质是卫生行政机关为解决行政争议而采取的具有一定司法性质的行政行为。卫生行政复议的效力有效,但不是最终的,病人及亲属对行政复议的结果有异议的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进行救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二、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手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023-06-11
    234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律关系及其性质
    行政复议是指当行政相对人觉得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对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行政复议机关则依据法律规定,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行为的性质可以从三个维度来理解:其一,行政复议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其二,行政复议是一种特殊的行政监督法律制度;其三,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法律途径。行政复议是指当行政相对人觉得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他们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对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行政复议机关则依据法律规定,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行为的性质可以从三个维度来理解:其一,行政复议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其二,行政复议是一种特殊的行政监督法律制度;其三,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法律途径。 行政复议的作用行政复议是指公民
    2023-08-28
    97人看过
  • 协议离婚的实质性规定是什么?
    协议离婚程序的实质条件(一)主体要件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二)其他要件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三)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藏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有限,因此,协议书中涉及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考虑不周全,措辞不严谨,容易产生纠纷。加上有些婚姻登记机关的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审查不严格,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
    2023-07-05
    363人看过
  • 行政诉讼性质如何界定
    法律综合知识
    性质即“事物的特性和本质”,是“一种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是事物一般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性质是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质是使事物成为它自身并使该事物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的内部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同一的,特定的质就是特定的事物存在本身”。一件事物或者一类事物的“本质”就是指它的那样一些性质,这些性质一经变化就不能不丧失事物自身的同一性。从性质概念在意义上的内涵可知,行政诉讼的性质是指行政诉讼这样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它既表明行政诉讼作为一种法律制度的一般性,又表明行政诉讼区别于其它法律制度的特殊性。1、行政诉讼性质是行政诉讼的内在规定性。行政诉讼性质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存在是同一的,即有行政诉讼制度必有这样的性质;具备某些特定性质的事物一定是行政诉讼制度。不同国家的行政诉讼制度表现形式不同,名称也不尽一致,如果仅从表象判断,无法进行深入地比较研究。行政诉讼的本质为我们解决了
    2023-06-13
    144人看过
  • 行政执法的本质属性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执法,就是指在实施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执法主体的法定性和国家代表性、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意志性、执法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性。综合行政执法队是干啥的一、综合行政执法队是干啥的1、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责任如下:(1)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2)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3)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4)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5)实施部分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方面的监察;(6)实施部分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监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第十八条国务院或者省
    2023-07-18
    105人看过
  • 分家协议和遗嘱的性质
    分家单所分割的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间的共有财产。而遗嘱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只能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分家单既可以在被继承人生时进行也可以在其去世后进行,而遗嘱继承只能在被继承人去世后进行。分家析产和遗产继承在一定程度上有关联性。鉴于分家单的法律性质,除非之前农村遗留的分家单和必须采用分家单的形式外,老人们如果想在子女之间进行财产分配,最好还是采用法定遗嘱的形式。这样可以避免分家单和遗嘱的混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以及可能的纷争。一、分家析产和继承区别继承和分家析产的区别:(1)分家析产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因生产和生活上的需要,或者由于不能在一起和睦共同生活,而要求分割他们共同所有的财产的法律行为。(2)分家析产所分割的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间的共同财产。(3)继承只能在被继承人死后进行,而分家析产既可以在被继承人生时也可以在其死后进行。二、房屋继承的条件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
    2023-03-12
    482人看过
  • 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
    除BOT特许协议外,基于这一特许协议上的其他合同都是平等主体间的合同,可以通过有关的民商事法律规范加以调整。而对于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则争议较大。有关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可以得出不同的定性。其争论主要存在于两方面:第一,BOT特许协议是国际契约还是国内契约;第二,假如是国内契约,该契约是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1、BOT特许协议属于国内法契约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有分歧:有人认为BOT特许协议应属国内法契约,有人认为BOT特许协议是国际性协议,也有人认为特许协议属于“准国际协议”,还有人认为特许协议是“跨国契约”等。争论的焦点在于:特许协议是国内法契约还是国际协议。笔者认为特许协议是国内法契约。特许协议是根据东道国的立法确定其权利义务关系,并经东道国依法定程序审批而成立。协议的一方为东道国政府,另一方为外国投资者,并非两个国际法主体。而持特许协议是国际协议者认为主
    2023-06-13
    237人看过
  • 协议与合同的法律性质
    协议和合同在法律上之间的区别:1、合同中有违约责任的规定,没有协议。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规定违约责任;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的目标,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2、从差异来看,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是协议的具体化。经济合同为依据,协议书暂时没有具体的规定。协议协议比合同应用广泛,项目往往比合同项目大,内容不如合同具体;3、协议和合同的区别应该根据其实质来确定。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清晰、具体、详细、完整,并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在协议上,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比较一般,原则不具体,不涉及违约责任。补充协议和合同的区别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1、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的非主要内容,也可以说是非主要条款。如果是主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合同不成立也不生效,那么谈不上“协议补充”。此时,“补充协议”没有
    2023-07-11
    147人看过
  • 受贿罪的性质认定
    (一)个人受贿罪的性质认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受贿案(第385条、第386条,第388条,第163条第3款,第184条第2款)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2023-03-06
    436人看过
  • 婚姻协议的合法性有何认定?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自己写的婚前协议也是有效的。婚前协议的构成结构相对简单,主要包括时间、地点、双方、财产范围、财产所有权或分割方式。但最重要的是财产所有权协议。根据中国法律,双方可以同意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所有权,如各自、共同所有权、部分所有权和部分所有权。婚前协议自己写有效吗婚前协议自己写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生效条件。具备下列3个条件的婚前协议,就会有效。分别是:1、订立婚前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订立的婚前协议表达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更没有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
    2023-07-07
    397人看过
  • 国际仲裁协议有效性的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认定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时涉及的内容如下所示: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协议选择国内总裁机构仲裁后,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如果仲裁机构先于人民法院结受申请并已作出决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尚未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同时通知仲裁机构终止仲裁。仲裁协议如被法院最终认定为无效或不能执行,法院的裁定不能上诉。2.一方当事人就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法院确定仲裁协议无效并就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通知
    2023-06-06
    20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为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的组织。... 更多>

    #行政主体
    相关咨询
    • 行政性质的征地拆迁协议有效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23
      征地拆迁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行政协议有以下这些,其中就包括征地拆迁协议: (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三)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 (四)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等协议; (五)符合法律规定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 (六)其他行政协议。
    • 协议性质与效力如何认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5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一般情况下都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行政复议是哪些性质的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05
      行政复议具有行政行为的基本法律特征。认识和确定行政复议的性质,有助于发展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保障行政复议职能的正确发挥和行政复议活动的正确运行。笔者认为,行政复议在形式上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行政监督法律制度;在方法上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法律途径;在程序上是一种按行政司法程序运行的程序规则。 (一)行政复议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是一种特殊的行政监督法律制度 (三)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法的性质是什么样的法律性质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7
      行政复议具有行政行为的基本法律特征。认识和确定行政复议的性质,有助于发展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保障行政复议职能的正确发挥和行政复议活动的正确运行。笔者认为,行政复议在形式上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行政监督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法的性质在方法上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法律途径;在程序上是一种按行政司法程序运行的程序规则。 (一)行政复议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是一种特殊的行政监督法律制度
    • 如何认定行政处罚追究时效的性质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3
      行政处罚法的追究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