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并且影响了其自身债权的实现,那么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代位债权必须已经到期且不具有人身专属性。如果债权人债权尚未到期,但是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他的财产将如何分配
一个债务人多个债权人执行财产怎么分配具体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一部分88条: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一)两个以上普通债权人分别对同一债务人申请执行,哪些情况下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1、债务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2、债务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3、系同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且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二)不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两个以上普通债权人分别对同一债务人申请执行,哪些情况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88条第1款的规定,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适用《执行规定》第88条第1款的规定,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1、债务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债务人为企业法人,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虽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但尚在经营。
(三)债权人在主债务人尚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先申请对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的财产参与分配,使得该保证人为主债务人的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受偿比例降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答:该保证人为主债务人的案件的执行法院可在保证人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后,对追偿所得予以执行,并在未足额受偿的债权人中再次分配。
如果该保证人怠于行使追偿权,上述法院可按执行已决到期债权的方法(第三人无权对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提出异议)在保证人可追偿的数额范围内对其为之担保的主债务人予以执行,执行所得在未足额受偿的债权人中再次分配。
(四)债务人为公民、其他组织或者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歇业的企业法人,其多项财产分别被不同法院查封,部分法院查封的财产足以清偿其执行中的债务,但债务人可供执行的全部财产相加不足清偿已为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此种情况下是各自执行还是适用参与分配
答:债务人的多项财产分别被不同法院查封,部分法院查封的财产虽足以清偿其执行的债务,但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可供执行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已为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债务,此种情况仍属于《执行规定》第90条和第96条规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应适用参与分配。
(五)债务人的多项财产分别被不同法院查封、符合参与分配条件的,如何实行分配
答:各查封法院对适用参与分配意见一致的,由每项财产的在先查封法院对各自查封的财产进行分配。
各查封法院对适用参与分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或者涉及的法院较多的,可由各查封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通过提级执行或指定执行将所有案件管辖权集中至一家法院,由该法院处置财产并主持分配。或者由共同的上级法院作出决定,确定其中一家法院对债务人所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统一处置,统一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
遗产继承人与债权人如何处理债务
132人看过
-
债权人与债务人如何处理威胁情境
380人看过
-
债权人与债务人如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57人看过
-
如何区别债务人与债权人
291人看过
-
如何处理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能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吗
428人看过
-
债务人如何处分债权
237人看过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
如何处理个人债务与合伙债务辽宁在线咨询 2024-11-12在合伙企业中,当债务既包括合伙债务,也包括个人债务时,如何解决这些债务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合伙企业必须负责偿还所有的合伙债务。如果企业无法承担这些债务,那么各个合伙人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果某个合伙人无法偿还他的个人债务,他可以使用他在合伙企业中赚取的资金来弥补这个漏洞。
-
债权人与债务人混同的情况下,债务人与子女的债务关系应如何处理?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4混同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原因而发生: 1、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包括: (1)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 (2)债权人继承债务,比如父亲向儿子借钱后死亡,儿子继承父亲的债权和债务。 (3)债务人继承债权,比如儿子向父亲借钱后,父亲死亡,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财产。 (4)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比如儿子甲向父亲乙借钱后,因意外事故二人同时死亡
-
债权人去世如何处理债务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6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没有有继承人,债务人可以先将标的物提存,债务不因债权的死亡而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
债权与债务的处理:山西在线咨询 2021-01-23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所借债务由__方自行承担……)
-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又如何维权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9如果在世一方债务人,有证据证明其待还款期限之日将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在还款日前起诉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其在还款期限之日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应依约定还款期限之日起2年内向管辖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主张自己的权利。即如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应自还款期限之日起2年内提起诉讼。2年是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