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从业人员非法集资的形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1:22:40 167 人看过

保险业领域的非法集资犯罪主要有三种形式:

1、主导型案件

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2、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3、被利用型案件

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

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对象

1、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2、合格投资者的界定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5)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6)名下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7)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上述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

二、非法集资表现方式

非法集资涉及内容广泛,方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6、不具有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

11、以投资黄金等名义,以高利吸收社会公众投资;

12、以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为名,采用召开“招商会”、“推介会”等方式,以高息进行“借款”;

13、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等为名,以高利诱导加盟投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房地产非法集资形式包括哪些?
    一、房地产非法集资形式包括哪些?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层面广,危害极大,根据住建部近年掌握的情况,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一般采取以下方式:1、以预售房屋的形式非法集资,这类行为,通常是指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代理销售,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团购优惠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2、以房地产开发建设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防止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串通,以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3、以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这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时,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销售房产份额、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承诺高额回报,诱导销售房地产,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4、利用互联网平台,以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为名义进行
    2023-04-28
    361人看过
  • 非法集资哪些人会构成从犯
    在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会构成从犯根据我国刑法的这一规定,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所谓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是相对于起主要作用的正犯而言的,是指虽然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属于次要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比如,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一般地说,起次要作用的正犯具体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帮助犯。所谓帮助犯是相对于正犯而言的。是指没有直接参加犯罪的实行,但为正犯的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实施共同犯罪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
    2023-03-15
    79人看过
  • 募集形式的企业有哪些
    公司制企业主要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还包括国有独资公司。1)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方向,它适用范围很窄,如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国家垄断性的(军工)及非竞争性行业,一般竞争性行业不宜于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工业性企业、高新科技企业等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规模较大、技术先进、业绩良好、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经过国务院的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上市募集更多的发
    2023-02-18
    162人看过
  • 非法集资的原理和形式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通过不正当渠道,向社会公众或集体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主要形式有以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发展会员、通过认股入股分红非法集资等。这种行为旨在非法占有为目的,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也就是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通过不正当渠道,向社会公众或集体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主要形式有以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发展会员、通过认股入股分红非法集资等。非法集资判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23-06-30
    119人看过
  • 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常见种类和形式
    为增加投资理财的可信度,营造手续齐全、实力雄厚的假象,吸引群众参与,不法分子往往会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合法经营形式掩饰违法行为。同时,还会以各种名目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失去理性判断,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一是以签订投资或三方担保合同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如,2011年发生的盛归来案件中,盛归来担保公司让关联的房地产企业作为借款方,与集资群众借款担保合同,从而吸收社会公众资金。二是以个人或企业借款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如洛宁县张百成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张百成夫妇以名下经营电器商场需要流动性资金为名,长期“拆东墙,补西墙”,高息向身边人员和客户借款。三是以投资黄金并承诺到期回购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如厚德黄金珠宝公司案件。发案企业与群众签订期限半年、一年不等实物黄金投资协议,投资的黄金由企业负责保管,承诺到期原价回购,并支付约定利息,以此来吸收群众资金。此外,还包括一
    2023-08-17
    427人看过
  • 常见的七种形式涉嫌非法集资是哪些
    1、利用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等民间理财类公司为平台开展非法集资。此类公司仅需工商注册,业务仅限于信息咨询,但很多公司超范围非法经营,公开宣称开展所谓投资理财,向社会公众吸收或变相吸收资金;2、一些限定业务的机构组织超范围开展非法集资。比如,一些私募股权投资超范围经营涉嫌向公众非法集资;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及一些融资担保公司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的非法集资,或者为非法集资提供担保;一些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入股分红为诱饵吸收农民资金投资异地或放高利贷;3、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4、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
    2023-04-29
    117人看过
  • 非法集资的手法有哪些,可以起诉公务员为非法集资担保吗
    非法集资的手法有哪些1、以扩大生产经营、投资为名非法集资。行为人往往以扩大生产经营,投资矿产能源、高科技项目等为名,描绘、夸大项目发展前景,诱以高额回报,向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2、以融资担保、投资咨询为名非法集资。部分不法分子设立非融资担保企业或以投资咨询为名,虚构借款实体,隐瞒资金用途,以开展所谓担保业务、投资为名非法集资,有的以此为平台,吸收公众存款后高利放贷,进行所谓的资本运作。3、假借网络借贷平台非法集资。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不法分子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的兴起,利用一些新兴领域法律界定的模糊和监管薄弱,设立所谓的P2P等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用于投资房地产等自身生产经营,或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息,或关团网站携款潜逃。4、通过分支机构或代理人非法集资。行为人通过在各地物色代理人在较广的区域设立
    2023-05-08
    251人看过
  • 2023非法集资对从业人员定罪的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资对从业人员定罪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为投资公司的业务员,在明知或应当知道投资公司以高息回报诱惑为手段非法吸收不特定社会公众存款,仍然为了获得高额提成回报为公司非法集资提供帮助,依法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同犯罪定罪处罚。如果有证据证实业务员明知某投资公司无支付能力,或明知有关责任人员可能携款潜逃,仍为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则构成集资诈骗罪,依照《刑法》第192条的规定,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律师特别提醒投资理财机构从业人员,增强法律意识、莫做非法集资帮凶,以免十年寒窗最终换来
    2023-06-12
    193人看过
  • p2p非法集资的情形又哪些?
    一、p2p非法集资的情形有哪些?P2P涉嫌非法集资主要有三种情况,社会公众要注意防范。一是搞资金池。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账户,产生资金池。二是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以高利贷放出赚取利差。三是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信息募集资金,采取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有的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有的甚至卷款潜逃。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一种新兴金融业态,在鼓励其创新发展的同时,也必须明确:P2P这个平台的中介性质,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
    2023-04-28
    74人看过
  • 销售房产形式的非法集资
    《解释》第2条第(1)项规定,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属于以销售房产的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返本销售主要是指定期向购房人返还购房款的销售方式。通常表现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无真实销售内容等。2、售后包租、约定回购售后包租主要是指向购房人承诺对所购商品房由开发商承租或者代为出租并支付回报的销售方式;约定回购主要是指向购房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后回购房产的销售形式。3、销售房产份额(拆零销售)销售房产份额(拆零销售)主要是指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出售给购房人的销售方式。4、在建房抵押借款/一房多卖房产开发领域还大量存在通过在建房抵押借款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此类行为主要表现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先与集资群众签订借款协议,同时或签订借款协议后办理房产抵押。5、直接投资名义吸收资金一、转让林权形式的
    2023-03-22
    472人看过
  • 浅析集资非法的各种形式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最近的变化: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概念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
    2023-07-08
    89人看过
  • 转让林权形式的非法集资
    1、有真实的生产经营内容,有大致相当的林地和林木,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及相关活动,所承诺的回报比例符合一般商业规律。2、无林无地,资金主要用于返本付息、支付个人销售提成等3、以传销形式销售林地并代为管护一、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如何处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一、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处罚标准如下:1、擅自改变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1亩以下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15元以下的罚款;2、擅自改变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1亩以上2.5亩以下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5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罚款;3、擅自改变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2.5亩以上的
    2023-03-13
    113人看过
  • 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是怎样的,有哪些常见手段
    一、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
    2023-02-21
    51人看过
  •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犯罪主要形式和手段
    (一)主导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主要手段有: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二)参与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主要手段有: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三)被利用型案件。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主要手段有: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
    2023-03-21
    227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保险业非法集资的犯罪形式是如何的啊?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
    • 非法集资保险犯罪形式是如何的非法集资如何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1
      非法集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采用公共或者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或者变相吸收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其中有几个比较典型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公司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对于非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张明楷教授认为“只有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
    • 组织非法集资保险从业人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6
      保险业领域的非法集资犯罪形式。主导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参与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被利用型案件,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组织非法集资保险从业人员处理办法参考如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 保险业非法集资形式是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6
      保险业领域的非法集资犯罪主要有三种形式: 1、主导型案件。 2、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 3、被利用型案件。
    • 员工持股非法集资形式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8
      员工持股计划法律并不禁止,是合法的。员工持股计划,又称之为员工持股制度,是员工所有权的一种实现形式,是企业所有者与员工分享企业所有权和未来收益权的一种制度安排。员工通过购买企业部分股票(或股权)而拥有企业的部分产权,并获得相应的管理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使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第一种方式,公司可以不给你们发放薪酬或者发放少量薪酬,剩余的薪酬给你们发放股票,让你们成为股东,第二种方式,你们不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