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支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2:03:15 91 人看过

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是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核心。本文首先在论述农村饮用水源与其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基础上,剖析了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的主要成因;然后提出了加强农村饮用水源法律调控的些许设想,旨在探索一条适合浙江省农村实际的饮用水源保护法制化之路。【英文摘要】Rraldrinkingwatersorceprotectionisthecoreworkofprotectingtherraldrinkingwatersafely.Inthispaper,basedonresearchofdrinkingwatersorcesinrralareasinZhejiangProvince,classifiedandsmmarizedthetypesoftherraldrinkingwatersorcesinZhejiangProvince,andfondthepresentexistingproblemfromtherealstatsofdrinkingwatersorcesinrralareas,frthermore,analyzedthemaincasesofpolltioninrraldrinkingwatersorces,andthensggestedtostrengthenthelegalreglationofprotectingrraldrinkingwatersorces,toexplorealegalandsitablewayofprotectingrraldrinkingwatersorceinZhejiangProvince.【关键词】饮用水源;保护;法律对策【英文关键词】rraldrinkingwatersorces;protection;legalmeasres【写作年份】2008年【正文】一、引言饮用水源是人类生命之源和生存之本,其科学保护与否直接关系公众生命健康和生存权。本着以人为本”理念,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生存权理所当然地成为饮用水源保护法律调控的理论基础。[1]饮用水源保护是一个全球共同关注的问题,国外及国际社会自20世纪就开始运用法律等手段对饮用水源进行调控。饮用水源问题是全球性、区域性、流域性的问题,抓好水资源保护,既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义务。千万农民饮用水”是浙江省人大十届一次会议明确提出的五大百亿”工程之一。生活中离不开水,农村和城市于此都一样。在农村,饮水卫生质量的优劣不仅直接关系到人体的身体健康,而且还关系到当地的社区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严重的水体污染和不安全的饮用水还会影响到农作物或农产品的质量、牲畜养殖等等。饮水当思源,为了寻求更好的解决浙江省饮用水源危机的方法,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实为有必要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调控,故我们基于相关调研[2]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相应的理论探讨,旨在探索一条适合浙江省农村实际的饮用水源保护法制化之路。二、浙江省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浙江省农村饮用水源概况饮用水源,意指可以提供给人们饮用的、可以逐年更新的水资源,是大陆上由大气降水所补给的各种地表、地下淡水的总量。[3]浙江省素有七山一水两分田”之称,省内有钱塘江、瓯江、灵江、苕溪、甬江、飞云江、鳌江、京杭运河(浙江段)等八条水系;有杭州西湖、绍兴东湖、嘉兴南湖、宁波东钱湖四大名湖及人工湖泊千岛湖等重要水源地。农村饮用水源的类型大致可分为2大类: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其中地表水源包括河流水、湖泊水、水库水、溪沟水和坑塘水;地下水源包括潜水、承压水和泉水。在缺水地区,降水(雨)也可积蓄起来作为饮用水;在高山地区,窑窖水也被用作农村饮用水源。目前,浙江省大多地区基本以地表水为饮用水源,即以水库水、河流水和湖泊水为主。但是浙江的水资源总量并不充足,据有关资料显示:浙江省自然资源禀赋条件差,沿海发达城市及滨海地区水资源紧缺比较严重,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937亿m3,按单位面积计算的水资源量仅次于台湾、广东、福建、海南,居全国第5位。但由于浙江省人口密度高,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2119m3,比全国人均水资源拥有量还低212m3。十年一遇的枯水年份,全省水资源总量约为579亿m3,人均拥有量只有1309m3。[4]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浙江省规定农村自建房的面积
    (一)村(居)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批准建房用地面积的80%:(二)新批宅基地建房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50平方米;(三)原址重建的建筑面积在符合规划技术标准的情况下不大于300平方米:(四)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大于10.5米,屋顶坡度不大于30度。农村自建房时如何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
    2023-07-08
    258人看过
  • 正安县通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防治饮用水水源污染,保障人体健康,8月26日一27日,正安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人大二楼圆厅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正安县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共分4章25条,自二OO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办法》对我县行政区域内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提出了详细的保护措施,确保饮用水源卫生安全。本《办法》还对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实行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保证饮用水安全卫生为重点,以维护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为目标,坚持饮用水水源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实观社会、环境、经济效益的统一。同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供水部门划定饮用水源l一3级保护区报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备案。涉及的县环保、建设、水利、卫生、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供水、城管、林业、
    2023-04-24
    472人看过
  • 浙江省农村拆迁安置相关细则?
    一、浙江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二、浙江省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
    2023-04-13
    98人看过
  • 浙江省农村医保一年最多能报销多少?
    1、新农合医药费用补偿的年封顶线为15万元,符合23类重大疾病的年封顶线为20万元;2、符合25种特殊门诊病种的在门诊治疗年封顶线为1万元;3、特殊门诊病种中各种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血透、腹透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地中海贫血,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8种特殊病种,其可补偿的门诊费用参照同级医院住院补偿政策执行,年封顶线为15万元。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时间为一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30日工作完成费用审核结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拨款项。但如遇有疑问、大额医疗费用、需调查取证的,费用审核结算则不受30个工作日限制。通过上述文章的解析,我们可以解决工伤医疗费报销规定有哪些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可以了解到我们国家对于工伤医疗费报销是有严格规定的。我
    2023-07-03
    394人看过
  • 江苏省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办法[失效]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合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资源,是指城市以外的一切土地。凡在本省境内进行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农村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按照乡村土地利用规划进行。第四条乡村土地利用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乡村土地利用规划,不得随意修改。确须修改的,应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批准手续。村镇建设规划应与乡村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第五条农村各项非农业用地,必须遵循“合理布局,适当集中,可以利用坡地、荒地的,不得使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使用好地”的原则。第六条在乡村土地利用规划中,按照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对农产品的基本需求量,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第七条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土地,除国家重点工程外
    2023-06-10
    70人看过
  • 应当如何建立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保护饮用水源是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重点。目前我国的饮用水水源污染比较严重,据统计有近2亿人饮用的水大肠杆菌超标,近3亿人饮用含铁量超标水,7700万人饮用高氟水,1.1亿人饮用高硬度水。因此建立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对划定的保护区实施法律保护是十分必要的。建立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规定主要内容有:(一)根据饮用水源的位置不同,将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分为二级,即一级保护区和其他等级保护区。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为一级保护区;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为其他等级保护区。(二)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关系人民的生命健康,加之跨界的饮用水源的使用容易引起纠纷,因此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划定;协商不成,则由国务院批准划定。其他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
    2023-06-06
    409人看过
  • 浙江两年内让“养老金”赶上农村低保水平
    记者10日从浙江省政府了解到,该省计划到2012年底,通过个人选择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左右缴费档次缴费和适当增加财政补贴等办法,逐步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缴费人员养老待遇接近或达到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该省自2009年在全国率先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10年底,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170万人,其中578万人已领取了不低于60元的基础养老金。浙江省政府指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综合考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等因素,适时适度调整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鼓励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合理适度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为此,浙江省政府要求各地统筹政府财力,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足额到位。并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规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
    2023-06-09
    289人看过
  • 本溪市老官砬子饮用水源保护条例
    【标题】本溪市老官砬子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有效性】有效【颁布单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日期】19961130【实施日期】19961130【失效日期】【内容分类】水环境【文号】【名称】本溪市老官砬子饮用水源保护条例【题注】(1996年11月19日辽宁省本溪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6年11月30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防止饮用水源的水体污染,确保水源水质符合饮用水质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老官砬子饮用水源,系指太子河流域老官砬子断面地表水水域。第三条为加强对老官砬子饮用水源的保护,老官砬子饮用水源要依法划定保护区。在老官砬子饮用水源附近可以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为一级保护区。在一级保护区上,可以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为其
    2023-04-24
    307人看过
  •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法的具体规定?
    一、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法:第一条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地表水体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本省管辖的海域环境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第三条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生活和农业面源等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增加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确保水污染防治的需要。水环境保护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
    2023-06-21
    480人看过
  • 关于做好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
    QSF-2005-380014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文件厅海南省水务局琼土环资自字〔2005〕14号关于做好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水务局:今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活动,省政府对人大这次执法检查提出的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规划滞后等问题非常重视,要求各市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最近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意见做好整改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05]88号)。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要求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为全面落实国办发[2005]45号文,以及琼府办[2005]88号文中提出的整改任务和要求,现就做好我省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和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为确保饮水安全,省政府
    2023-04-24
    419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
    《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技术秘密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正当权益的保护,促进科技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技术秘密,是指能为权利人带来利益、权利人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包括设计、程序、配方、工艺、方法、诀窍及其他形式的技术信息,属于商业秘密。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权利人合法拥有的技术秘密保护适用本办法。属于国家秘密的技术秘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四条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共道德的技术秘密,不受本办法保护。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技术秘密保护的管理和指导。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按照各自职
    2023-06-08
    66人看过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档案查阅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档案查阅规定》业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档案查阅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土资源档案查阅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厅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在档案室办理查阅登记手续后,在档案室内予以查阅。档案原则上不得借阅(将档案带离档案室),确需借阅的,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厅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二、本系统工作人员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查阅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工作证等),经档案室负责人同意后,在档案室内查阅。其中,需要复制业务档案的,必须持本单位书面函(说明复制理由,具体复制人姓名、职务等),经档案室初审,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复制。三、外
    2023-06-10
    299人看过
  • 浙江省农村土地征收政策有哪些
    1、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全面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按以下标准执行: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5.4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4.5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3.7万元/亩;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2.8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2.3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1.9万元/亩。2、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各市、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4号),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按照“即征即保、先保后征、人地对应”的要求,根据征收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的数量合理确定参保人数,足额计提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逐步提高政府补贴标准和社会保障水平。要合情合理、公开民主、公平公正确定参保对象,维护好被
    2023-08-04
    360人看过
  • 浙江立法保护“农嫁女”财产权益
    自9月1日起,浙江的农嫁女不用再担心自己在土地承包、集体经济收益分配、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土地征用补偿、宅基地、农民公寓分配等方面受到限制或剥夺。如果出现权益侵害,受害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依照新修订施行的《浙江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受理并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农嫁女成泼出去的水浙江省龙泉市黄某结婚后,由于户口不能迁入城镇,一直保留在娘家,但她在该村的土地承包权被剥夺,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款等也被排除。丽水市莲都区村民朱某与现役军人结婚,户籍未迁出本村,却被剥夺了该村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款的分配权。近些年来,各地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的经济利益格局处于不断调整和变动之中。许多农嫁女她们的利益也因此逐渐被边缘化,成为农村的弱势群体。据不完全统计,浙江省现有农嫁女23多万人,主要分布在城市(镇)郊区。受传统习俗男娶女嫁、从夫居观念的影响,一些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沿用约定俗成或村
    2023-06-07
    201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哪个部门决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跨市、县行政区域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调整,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协商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由省环境保护部门会同省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省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发展,必须保护好饮用水水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 第三条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各级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 第四条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
    •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第三十五条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17
      违反第二十六条规定,破坏、擅自改变保护区标志牌或者标志桩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个人并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7
      发生突发性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饮用水水源水体污染的,有关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及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受调查处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水污染事故信息。
    • 淄博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的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23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坏护岸林、水源涵养林,毁坏与水源保护有关的植被造成水土流失,以及钻探、采矿的,分别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