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担保和自然人担保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09:41:40 408 人看过

一、法人担保和自然人担保的区别

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据《民法典》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担保算不算第三方保证

第三方保证是指根据约定,当借款人发生违约事件或未能还款时,由第三方代为偿债的合同安排。法人担保不算是第三方保证,法人为债权人提供担保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而不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法人可以做保证担保吗

法人可以做保证担保。符合下列担保人条件可以做担保。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需要满足下列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1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法人和自然人有什么区别
    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在于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权利能力之间的差异程度不同。法人和自然人的区别在于属性、民事主体、代表不同。法人和自然人两者不可转化。一、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相比,主要体现出以下区别:1.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从自然人的出生开始,到自然人死亡时消灭。2.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继承权利、接受扶养的权利等,法人不可能享有;而专属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银行法人开展信贷业务的权利,自然人则不能享有。3.民事权利能力之间的差异程度不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一致和平等的,相互之间一般没有多大差别;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局限性,并且相互差异很大。这是由于法人各自经营业
    2023-07-26
    142人看过
  • 担保函是否是担保合同,保证人和担保人有什么区别
    一、担保函是否是担保合同担保函属于担保合同一种,担保函是银行、企业、担保公司或者个人等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信用凭证,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保证人和担保人有什么区别在借贷关系中,无论是作为保证人还是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都需要承担代为清偿债务的责任。但细分而言,担保可分为保证、质押、抵押、定金和留置,故担保人包含保证人。1.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以保证人的信誉和财产来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而担保
    2024-04-22
    410人看过
  • 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条件
    担保人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第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一、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条件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
    2023-02-20
    83人看过
  • 自然人担保贷款后果
    自然人为他人担保贷款会负担一定的风险,若他人逾期未归还债务小则会影响自己的信用,大则需要为他人偿还其未归还的债务。一、未订立书面保证合同是否有效未签订合同仅有承诺书的情况下,只要承诺书意思明确,便具担保合同效力。担保责任是产生于担保人对债权人的承诺,即担保人允诺在债务未得到清偿时,担保人依其允诺承担代为履行债务或相关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没有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但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不懂法律的该项规定或者当事人是熟人碍于情面等方面原因,在为他人作担保时未专门订立书面担保合同,有的仅仅是出具了比较粗糙的书面担保文字载体,甚至直接在借据上写上担保人和自己名字的也不鲜见,但是如果债务人未能按时还款,则往往因此而引发争议。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2023-02-23
    104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和担保人的区别
    债权人代位权和担保人的关系如下:债权人代位权主要是在指债权人以自己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其已有的债权的权利,主要是保证债权人的债得以实现。债权人代位权与担保人这两者关系主要是区分担保人属于连带保证人还是一般保证人,只有连带保证人才属于代位权诉讼中的债务人。一、代位权的性质是什么(一)代位权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它具有为强制执行准备的性质。代位权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非当事人的约定,它是债权人享有的实体权利,它规定的是债权人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它是由法律规定而产生并依附于债权的一种从权利,它随着债权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债权人是否必须通过诉讼形式行使代位权,国外立法采用了两种形式。即直接行使的方式和通过诉讼的形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36条的规定,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不允许在诉讼外行使;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所获得的利益,只有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才能
    2023-03-06
    440人看过
  • 债务人加入和担保区别
    债务加入与担保的区别为: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性质不同等。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一、债务并存的分类和特征所谓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债的关系,而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并与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具有以下两种形式:第一种是第三人与原债务人按份承担债务,即债务人将部分债务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债务。第二种是第三人与原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即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而债务人并不退出,债务人与第三人就债务的全部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并存的债务承担存在以下几点特征:1.并存债务的承担是以原已存在的有效债务为前提的。债务人和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仅限于原债务范围内,不会因债务的移转而增加或减少。原先的债务
    2023-03-09
    436人看过
  • 自然人担保人是什么意思
    一、自然人担保人是什么意思自然人担保人,从广义的角度理解,是指对某项事务或债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个人。在债务担保领域,自然人担保人即指那些具有法律上认可的清偿债务能力的个人。1.他们为债务人(如借款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等)的债务提供担保,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其债务,自然人担保人需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2.并非所有个人都能成为担保人,如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等,在一般情况下不得作为担保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二、担保责任余额计算担保责任余额的计算,是评估担保公司风险敞口和财务状况的重要指标。《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办法》明确规定了具体的计算方法。1.借款类担保责任余额需根据被担保企业的类型和担保金额进行差异化计算,如单户在保余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小微企业借款类担保在保余额,按75%的比例计入担保责任余额。2.发行债券担保责任余额则与被担保人主体
    2024-07-18
    79人看过
  • 如何区别反担保和担保
    反担保和担保之间有哪些区别?反担保担保的对象就是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担保的对象就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还有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也不一样。1、反担保与担保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本担保人;反担保是以原担保有效存在为前提的;反担保仅限于约定担保;反担保所担保的实际是原本担保人的追偿权。由于原本担保人的追偿权是在一定条件下才出现的,因此反担保所担保的属于未来的债权,这一点与最高额保证、最高额抵押同。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2、反担保的担保对象不同于本担保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申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追偿权。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法成立时既
    2023-06-08
    154人看过
  • 执行和解协议担保人和执行担保人有什么区别?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和解协议有保证人担保保证的,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协议,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执行保证人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执行和解协议中约定担保条款,且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承诺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时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的,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后,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及担保条款的约定,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依据法律规定,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一)民事责任。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
    2023-04-19
    88人看过
  • 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借款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没有很大的区别,主要但是为了给借款人承担一定相应的责任。借款保证人承担的责任主要看是一般担保方式还是连带担保方式,如果对担保方式没有明确的约定的,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一、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没有大的区别。担保人属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担保人负有还款义务。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担保是以设定物作担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二、借款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借款保证人承担如下责任:1.要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2023-04-26
    63人看过
  • 担保期限对自然人的影响
    自然人担保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保证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自然人使用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每一块土地的实际使用年限,在最高年限内,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商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
    2023-07-12
    178人看过
  • 自然人担保的期限是多久
    自然人担保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保证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自然人担保的期限是多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n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
    2022-07-03
    481人看过
  • 举例说明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
    1,两者的属性,民事权利,代表皆不同,自然人具有自然属性,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2,二者民事主体也不同,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一、法人与自然人两者的区别有哪些法人与自然人两者的区别如下:1、代表不同。法人代表社会组织;自然人是单个人。自然人不一定具备法人资格,而是以生命和血缘为生存特征的单个人。法人不是个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只是社会组织的法律个性化;2、民事主体不同。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自然人以个人为民事主体。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3、属性不同。自然人具有自然属性;法人没有这个属性。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真正的生命体,依法产生和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和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被称为该国公民。二、一人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投资主体不同。
    2023-02-24
    145人看过
  • 公司注册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
    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是,自然人是有生命的个人,一般自十八周岁,或者特殊情况下已满十六周岁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法人是自依法成立时起,一般就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法人有哪些特征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条规定,
    2023-06-28
    191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担保公司反担保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1
      在申请担保贷款时,借款人有时会被要求提供反担保措施,才能够顺利获得贷款。但是“反担保”毕竟是个专业性很强的词汇,对于贷款新手来说,还真是有点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不过你别着急,融360贷款专家这就为你解答。 要想知道什么叫反担保,你还需从何为担保开始了解。作为担保方,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会履约保证责任,代为偿还所剩本息。而担保方为了保险起见,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才会让借款人提供抵押物进行反担保
    • 阶段性担保和自然人担保贷款分别指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4
      阶段性担保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房屋用于贷款抵押时,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之前,担保单位必须为该笔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自然人担保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自然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
    • 担保人和担保人所负的法律责任有何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6
      人对自己的证词负有责任,担保人对自己担保的事项负有责任,证人承担的只是过错责任。相比较来说
    • 我该怎么自保和别人的担保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30
      首先要清楚借款人的为人和信用。被担保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了解借款人借钱目的。调查借款人是否还有其它债务。了解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人的收入水平是决定欠款能否偿清的重要因素。清楚自己的经济实力,量力而行。以上,能够有效降低风险,给自己的担保行为增加安全保障。
    • 担保书与被担保人的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9
      担保书一般涉及债权债务,保证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