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运输鸦片二十克以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一克以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克以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二十克以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一千克以下,咖啡因五千克以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在四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毒品犯罪次数、毒品数量等其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一克及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增加三个月刑期;
(2)每增加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克,增加二个月刑期;
(3)每增加鸦片、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五克,增加一个月刑期;
(4)每增加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一千克,增加三个月刑期;
(5)每增加咖啡因一千克,增加一个月刑期;
(6)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运输鸦片一百四十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七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十四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一百四十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七千克,咖啡因三十五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毒品犯罪的数量未达到前款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国家工作人员运输毒品的;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毒品犯罪数量接近前款标准且向三人以上贩毒或者三次以上贩毒的;其他情节严重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一克及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增加一年刑期;
(2)每增加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三克,增加二年刑期;
(3)每增加鸦片、氯胺酮或者美沙酮十五克,增加一年刑期;
(4)每增加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一千克,增加一年刑期;
(5)每增加咖啡因四千克,增加一年刑期;
(6)向三人以上贩毒或者三次以上贩毒的,每增加一人或一次,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刑期;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运输鸦片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十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二百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十千克,咖啡因五十千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五克及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增加一年刑期;
(2)每增加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十克,增加一年刑期;
(3)每增加鸦片、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一百克,增加一年刑期;
(4)每增加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五千克,增加一年刑期;
(5)每增加咖啡因二十千克,增加一年刑期;
(6)向三人以上贩毒或者三次以上贩毒的,每增加一人或一次,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刑期;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宜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量刑起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运输鸦片一千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五十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
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一千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五十千克,咖啡因二百千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达到数量大起点的;运输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运输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未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认定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运输鸦片一百四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七克以上不满十克或者其他相当数量毒品的;国家工作人员运输毒品的;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向三人以上贩毒或者三次以上贩毒的;其他情节严重的;
(2)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运输毒品的,增加基准刑的10%-30%;
(3)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增加基准刑的10%-30%;
(4)毒品再犯,增加基准刑的10%-30%,同时构成累犯的,增加基准刑的20%-40%;
(5)组织、利用、教唆孕妇、哺乳期妇女、患有严重疾病人员、又聋又哑的人、盲人及其他特殊人群运输毒品,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6.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从宽处罚:
(1)受雇运输毒品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2)毒品含量明显偏低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存在数量引诱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4)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其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贩卖毒品的数量,但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5)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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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属于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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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毒品罪初犯怎么判刑?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运输毒品罪如何处罚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31.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涉嫌犯罪,只是不同的数量和情节量刑不一样。数量大情节严重的才会判死刑。具体的量刑可以参考以下标准。刑罚的确定要考虑各种量刑情节。初犯并不是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一般不会影响量刑。2.《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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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运输罪量刑标准运输冰毒如何认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271.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根据刑法第347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犯本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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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运输7000克冰毒判什么刑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51.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根据刑法第347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犯本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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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运输罪量刑标准多少合适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7这是毒品犯罪案件,相对复杂,考虑到历史上二次鸦片战争带来的百年耻辱的影响与近期菲律宾杜特尔特政府不惜承受国际压力被迫进行的雷霆扫毒,可以看出毒品对于整个社会的巨大伤害,目前国家对于毒品犯罪从严打击,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判刑坐牢,持有相对要从轻处罚,实践中定罪量刑主要考虑涉案种类、数量及情节等,如果需要协助可以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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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运输毒品罪,毒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2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