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与征收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22:52:26 382 人看过

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农村土地流转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强调,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在土地流转实践中,必须要求各地区原原本本贯彻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特别要防止一些工商资本到农村介入土地流转后搞非农建设、影响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等问题。要注意完善土地承包法律法规、落实支持粮食生产政策、健全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真正激发农民搞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农村土地征收程序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二、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三、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支取,由村委会代表领取。如何分配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依据村民民主议事规则,经23以上多数通过分配方案即可。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由承包人直接领取补偿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助费归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由所有人领取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5日 1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流转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确权的内容
    土地所有权
    土地确权从中央的角度、国土部门角度、农业部门的角度、农民的角度,测绘的角度眼里的土地确权各不相同。本文仅站在农民的角度分析:一、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农村土地所有权、农地的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是目前中央推行的农村土地确权的主要内容。后期又有部分省市开展了农村房屋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后期,当中央的不动产登记的住建部和国土部权力之争结束后,农村土地确权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已经合二为一。二、土地确权开始和结束时间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卡定的时间,是全国所有省市县5年内农村土地确权完成,也就是到必须完。三、土地确权钱从哪里来全国960万平方公里,基本都要人工扛着测绘仪器走一遍,甚至还需要上房顶,翻墙头(宅基地确权时,飞檐走壁,还有测绘人员因此丢了性命)这得多大工作量,得需要老多老多钱。这笔费用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中央一般是一亩补10
    2023-05-04
    215人看过
  • 行政征收土地决定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行政征收土地决定书的内容有哪些?行政征收土地决定书xx号征收决定书xxx处居民(注:被征收范围内):xx建设工程项目属县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位于xxx.xx年xx月xx日,房屋征收部门向xx县人民政府申请对该房屋予以征收。时间:征收人:二、认定征收补偿的流程是什么?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
    2023-06-03
    354人看过
  • 浙江省农村征收土地政策有哪些?
    一、浙江省农村征收土地政策有哪些?1、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全面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按以下标准执行: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5.4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4.5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3.7万元/亩;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2.8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2.3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1.9万元/亩。2、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各市、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4号),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按照“即征即保、先保后征、人地对应”的要求,根据征收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的数量合理确定参保人数,足额计提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逐步提高政府补贴标准和社会保障水平。要合情合理、公开民
    2023-06-03
    207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同之中一般都包含哪些内容?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同之中一般包括的内容如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土地类型、地块代码等;(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方式;(五)流转土地的用途;(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七)流转价款或者股份分红,以及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八)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九)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十)违约责任。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由农业农村部制定。一、集体土地流转方式都有哪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章流转方式第十四条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出租(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入股,是指承包
    2023-06-27
    43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费用和农村土地承包费用有哪些差异?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1、除非荒地等是要缴费承包,否则是不要土地承包费的。2、土地流转费:个人、企业、合作社等想要大规模的从事种植,需要大块的土地,这就需要缴纳土地流转金从农民手中流转出土地,从而获取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承包权依然不变。土地承包费未交就必须收回吗土地承包费未交无权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2023-07-11
    450人看过
  • 农村土地被征收怎么补偿农村土地征收标准
    1.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2.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一、农村房屋拆迁如何安置补偿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农村房屋拆迁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二、搬迁房子怎么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按照房屋的土地性质及补偿对象区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与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两种。在我国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还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其补偿的基本原则及标准是相
    2023-06-21
    24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即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保留土地承包权,而转让土地使用权。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无疑将成为开启城乡一体化的一条新路径。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更多>

    #土地流转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流转协议书要写哪些内容?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09
      农村土地流转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 怎样征收农村土地?有哪些流程?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6
      1、制定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二、审核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三、方案公告: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四、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所有权证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5、制定征地补偿和安置计划。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无偿农村土地流转有哪些种类与形式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0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权利通过各种形式转移给其他农户和经营者的流转,在我国,实质就是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与流转应如何进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1
      地是县以上政府或土地部门实施,把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同时进行补偿的过程。征地必须有计委立项、规划许可证、用地批文等手续的,这些文件和征地补偿政策一样也应该进行公示的,你也可以要求查看,如果没有,那就是违法征地。关于征地补偿,国家有《土地管理法》,里面有详细规定,但基本属于指导性的。省里一般也有省条例,也是指导性的,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要看你们那个县(或者市)征地补偿政策,这个政策是公开的,一般县(市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包括哪些内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转让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包括转让、转包、互换、八股、出租等。 转让,是指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手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