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出资是什么,常见表现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5:14:55 446 人看过

1、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即欺骗的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

2、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利用估价不当的方法虚假出资。在我国,出资方式除了货币之外,还有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而后几种出资方式,由于不是货币形式,是需要估价的。往往授意估价机构高估价格,以达到需要虚假出资的目的。

4、利用虚假验资的方式虚假出资。由于验资是由中介机构实施的,投资人往往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的虚假的验资报告来达到虚假出资的目的。

5、抽逃出资。投资人在利用向他人借贷、租赁的财产和设备等方式出齐注册资本,公司成立之后,则以各种名义抽走资金,使公司成为买空卖空的皮包公司。

一、企业注册资金不到位后果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的后果通常是未能及时出资的股东对其他股东(若有)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有人向公司主张债权,未能及时出资的股东对于未出资的部分承担清偿或赔偿责任。当然也可以通过延长出资期限或者减小认缴注册资金数额的方法进行变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0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如何举报虚假出资,虚假出资的责任是什么?
    一、如何举报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注册公司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为公司法所禁止,如有这样的公司,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举报。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二、虚假出资的民事责任为保证公司资本的充实,维护公司出资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虚假出资责任。主要应承担以下4民事种责任:1、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公
    2023-04-13
    139人看过
  • 解释一下虚假出资是什么?
    是指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没有实质交付货币、实物或没有移交财产的所有权,和代收股款的银行相互串通,然后银行出具相应的收款证明,或和资产评估、验资机构进行串通出具相关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如果虚假出资的情节属于严重的,会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中量刑,还要罚罚金。虚假出资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虚假出资罪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这里的“公司”是指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的人。“股东”是指公司的出资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2.行为人必须有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
    2023-07-02
    133人看过
  • 虚假出资的常见特征有哪些?
    虚假出资表现形式有:(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侵害名誉权的主要表现有哪些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
    2023-07-09
    345人看过
  • 网络经济犯罪常见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网络经济犯罪的表现形式有:1.利用互联网进行合同诈骗;2.利用互联网进行信用卡诈骗;3.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非法经营;4.利用互联网进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经济犯罪的特点1、犯罪主体的多样性。各种职业、各种年龄、各种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经济犯罪。2、犯罪主体的低龄化。据统计,网络犯罪人多数都在35岁以下,甚至有很多是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3、受害人多、涉案金额大,案件涉及面广。而就目前在我国多发的涉众型网络经济犯罪案件来看,这一犯罪所涉及的范围、行业、人员、地域,也是在不断地发展扩大。4、巨大的社会危害性。网络的普及程度越高,网络犯罪的危害也就越大,而且网络经济犯罪的危害性远非一般的传统犯罪所能比拟。涉及财产的经济网络犯罪,动辄就会造成上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损失。5、极高的隐蔽性。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不确定性、超越时空性等特点,使得网络
    2023-07-31
    310人看过
  • 虚假出资有哪些表现形式
    实践中单位虚假出资主要表现为: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一、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垫资在法律上会涉及到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金这两个问题。并且在财务上会留下无法弥补的漏洞。另外,有许多代办工商登记的中介服务机构都推出了垫资注册的业务。在此,提醒您:设立公司,首先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虚假出资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但会损害公司的发展还
    2023-03-20
    194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虚假债务的表现是什么
    (一)债权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二)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借条或欠条,皆称“讲诚信”。(三)如果是民间借贷债务,债权人对借款用途不清楚,债务人不能准确说明借款用途,因为虚假的陈述难以自圆其说,当事人不会画蛇添足;如果是合同之债,该笔合同所负债务一定是举债一方当事人亏本经营。(四)借款金额较少,因为大额的借款难以说明其用途,小额借款可以以生活或急用予以搪塞。《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
    2023-05-31
    267人看过
  • 股东出资虚假的主要表现
    股东虚假出资存在多种表现形式:1、以无实际现金或实际现金不足的虚假银行进帐、对帐单骗取验资;2、以虚假的实物出资手续骗;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对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帐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进行经营。一、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认缴制,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购的股本金额,应当在公司登记前,由有限责任公司全额开立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临时账户中存放,并出示公司信用证证明其投资资格和能力。实物投资必须进行评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结果进行检查确认。股东实物出资时,应当在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让手续,并经有关验资机构核实。二、虚假出资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2023-04-01
    420人看过
  • 房地产虚假广告有什么表现
    据调查,消费者对房地产行业诚信状况的满意度非常低,其中房地产价格透明性和广告宣传真实性的满意度指数水平最低。广告宣传已经不能让购房者信服。另据有关机构的调查,有50%的消费者根本不相信房地产广告内容,40%相信广告中的部分内容,只有10%的消费者认为房地产广告基本可信,由此可见房地产广告的内容的真实性已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虚假和不规范的广告行为,会直接误导消费者,导致商品房销售纠纷大量产生。虚假广告主要表现为:(一)不具备销售条件,擅自通过媒体或展销会等形式发布房地产广告。(二)发布虚假广告承诺与实际不符,或者根本无法兑现。(三)广告内容不规范,包括不按规定刊登预售许可证号或刊登虚假预售许可证号和使用《房地产广告管理规定》禁止的广告用语及不按规定明示价格、面积等内容。(四)盗用其他项目预售许可证进行广告宣传。怎样追究开发商的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
    2023-06-12
    321人看过
  • 会计人员制作虚假文件的常见方法是什么
    1。假品名将不符合报销要求的对象名称替换为方便报销的对象名称。如购买化妆品列为劳保用品,购买保健品列为药品。2。虚假价格根据需求列出价格或根据虚假商品名称列出价格。根据收款人和付款人的不同要求,虚假价格分为高价、低价和平价三种。根据收款人和付款人的不同要求,计算虚假数量的方法有三种:多计、少计等。4。真实开具假发票真实业务凭假发票开具:有时一个单位的假单据并非全部由其他单位开具,也有单位业务部、财务部自制假单据报销的情况。有的单位通过开具不真实的销售发票,虚减库存,把真货作为“小金库”的来源,掩盖各种违法支出;有的单位制作虚假的费用单据,掩盖一些正常业务无法报销的支出;有的单位以印制的专用收据隐瞒收入他们自己。
    2023-05-08
    297人看过
  • 虚假出资的各种表现形式详解
    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如下: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账单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程序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让手续;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应付验资,短期内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后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5、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用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进行验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股东虚假出资的情形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正)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
    2023-07-07
    96人看过
  • 股东虚假出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虚假出资定义及表现形式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违反出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等,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虚假出资和未交出资款不同,区别在于前者是无代价而取得股份,行为性质为欺诈。后者是未交出资款也未取得股份,其行为性质为违约。虚假出资实践中往往有以下表现形式:(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
    2023-06-09
    384人看过
  • 详解虚假出资的具体表现方式
    虚假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有: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账单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程序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让手续;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应付验资,短期内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后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5、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用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进行验资,在拿出股东出资虚假的初步证据后,单位可以以股东为被告,要求股东举证虚假出资,并对欠单位的债务承担举证责任。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认购出资而不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形。虚假出资的概念是什么虚假出资的概念,具体如下:1、虚假出资一般是指,公司发起人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转让财产所有权,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让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登
    2023-07-02
    343人看过
  • 什么叫做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有哪些责任
    一、虚假出资的概述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即欺骗的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二、虚假出资的行为特征单位虚假出资是指单位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本质特征是单位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本罪中虚假出资行为,即单位作为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应当交付的出资额(含货币、实物)或者未办理出资额中的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行为。本罪中的虚假出资行为属于不作为。所谓不作为,即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作为单位股东的行为人,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负有真实出资的义务,且这种义务是能够实行而行为人却不实行
    2023-06-26
    427人看过
  • 表见代理的三种表现形态是什么
    在我国现行的民事立法中,表见代理表现形态有三种。即授权表示型表见代理,权限逾越型表见代理和权限延续型表见代理。表见代理从广义上看也是无权代理,但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与交易的安全,法律强制被代理人承担其法律后果。表见代理是什么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表见代理从广义上看也是无权代理,但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与交易的安全,法律强制被代理人承担其法律后果。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2023-07-24
    25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股权收购虚假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04
      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认购出资而未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形。 虚假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项
    • 虚假出资如何认定什么是虚假出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5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 虚假出资主要有以下表现: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 网络犯罪的常见表现形式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20
      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常见的有:网络窃密;制作、传播网络病毒;高技术侵害;高技术污染等形式。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既包括行为人运用其编程,加密,解码技术或工具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也包括行为人利用软件指令。
    • 什么是虚假出资怎么认定虚假出资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09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 虚假出资主要有以下表现: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 什么是虚假出资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23
      虚假出资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出资过程中未缴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的行为。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是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