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的规定——上海市高等法院。工伤保险赔偿案件与第三方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竞合的处理原则
我们认为,当第三方侵权造成工伤事故时,将有两种赔偿请求。一是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二是工伤职工向第三人提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两种索赔的权利基础和归责原则不同,工伤赔偿索赔权利的基础是工人因工伤事故获得的社会保险福利。工伤保险损害赔偿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具有社会保险性质;第三方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依据是劳动者因第三方侵权造成的损害而获得的。侵权损害赔偿实行民法的填补原则、过错原则和过错抵销原则。侵权损害赔偿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非财产损失,其性质属于私法领域的赔偿。因此,如果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受到第三方侵犯,并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如劳动者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仲裁等,法院应当依法对侵权损害赔偿请求和对工伤保险赔偿仲裁裁决不服的请求作出判决。同时,在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后,可以对劳动者实际获得的英孚赔偿部分取得追索权。此外,法院应在判决书中明确雇主或工伤保险机构享有的追索权,以及侵权损害赔偿或工伤保险赔偿每一重复赔偿项目的具体金额。如何确定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竞合案件中的具体赔偿项目
目前的审判实践对工伤竞合案件中具体赔偿项目的确定有不同的理解和处理方法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我们认为,对于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竞合的案件,应当考虑工伤和侵权两种不同赔偿制度的特点和功能。通过比较分析两种赔偿制度确定的赔偿项目,我们认为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中相同且重复的项目主要包括:工伤保险赔偿中的原始工资和福利(侵权损害赔偿中的工作损失),医疗费、护理费、生活护理费(侵权损害赔偿中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交通费、外省市医疗住宿费(侵权损害赔偿中外省市医疗住宿费、伙食费),康复治疗费用(康复费用、康复护理费用、适当的美容费用、侵权损害赔偿中的后续治疗费用)我们认为,如果这些项目重复赔偿,将违反民法的填补原则和实际赔偿原则。因此,采用相同的赔偿项目以认定高原的方式处理上述项目是合理的。“高原规则”是指上述侵权损害和工伤保险的相同且重复的赔偿项目。根据各自的计算标准,,二者中较高的申请金额被确定为工人应获得的赔偿金额的计算原则
III.关于在工伤保险赔偿案件中,如果工人已获得重复赔偿的全部赔偿,工人是否仍然可以要求重复赔偿根据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的高原项目
我们认为,在工伤保险赔偿案件的审理中,如果发现工人已就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相同和重复的赔偿项目获得全额赔偿,根据民法的填补原则,劳动者仍在工伤保险赔偿中要求赔偿,法院不会支持这一点。
四、如何处理雇主或工伤保险机构如何对工人行使追索权的问题
我们认为,如果工人因工伤保险赔偿中的重复赔偿项目获得重复赔偿侵权损害赔偿分别通过诉讼或仲裁,雇主或工伤保险机构可在扣除工人根据《高原规则》应获得的赔偿金额后收回剩余部分,但追偿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重复赔偿项目总数。雇主或工伤保险机构行使追偿权的案件应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院部门审理。如何处理用人单位未依法参与工伤保险统筹的问题
我们认为,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但劳动者已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工伤保险金。如果工人分别就侵权损害赔偿或工伤保险赔偿提起仲裁或诉讼,可参照本答相关规定办理
六、如何处理外籍员工工伤保险与侵权损害赔偿竞合诉讼
我们认为《上海市外籍员工综合保险暂行办法》是一项特殊的法律制度上海外籍员工规定,在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计算上有其特殊性,但处理原则可参照本答相关规定执行。本答复自2010年7月1日起适用
本答复不适用于2010年7月1日之前受理的案件
附件:为了便于法院在审理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竞合案件时计算具体赔偿金额,两种补偿制度的补偿项目以表格形式列出如下:
I。重复赔偿项目比较表
工伤、侵权
原工资和福利、损失的工作费用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停工和保留工资期间)、生活护理费用、,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贴,住院伙食补贴
交通费,交通费
其他省市医疗住宿费,其他省市医疗住宿费,食品费用
康复治疗费用、康复护理费用、适当的整容手术费用、后续治疗费用
辅助设备费用残疾援助费
家属抚恤金、家属生活费
丧葬津贴,丧葬津贴
双重项目比较表
工伤、侵权
一次性伤残津贴、伤残赔偿
一次性工伤死亡津贴、死亡赔偿
专属项目比较表
工伤,侵权
残疾津贴营养费用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残疾就业补贴和精神慰藉
照顾者的食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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