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选择告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6 23:38:13 406 人看过

当面临以下诸多情况时,您都有权利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如果您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异议;若您对于行政机关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持有疑虑;或者您对于许可证、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变更决策存有不同看法;又或是您坚信行政机关侵犯了您的自主权或使您受到了不公正待遇,以及行政机关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和期限认真履行职责等等因素,甚至是因为其他特定的行政行为给您带来了实质性的利益损害,这些都是您有权提起行政复议的正当理由。

《中华人民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07: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国家赔偿的形式有哪些可供选择?
    行政机关的错误行政行为或者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给当事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要求赔偿,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国家赔偿的方式有三种形式:货币赔偿、恢复原财产、归还财产。国家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一)国家赔偿项目: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的国家赔偿法是经过了一次一次的更改,赔偿的标准也是一次比一次的提高,就是为了更好的赔偿受害的人员,也是为了弥补国家的过错,所以,国家给我们公
    2023-07-08
    269人看过
  • 可供选择的债权投资形态有哪些
    一、可供选择的债权投资形态有哪些可供选择的债权投资形态有:1.银行贷款:企业可以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来筹集资金。这是一种最为常见的债权性投资方式。2.债券发行:企业可以通过向公众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债券可以分为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长期债券通常到期期限为3年以上。3.租赁融资:企业可以通过租赁资产的方式来筹集资金。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在不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的情况下获取资产。4.股权质押:企业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金融机构来获取贷款。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快速获取资金,但利息支出会相应增加企业财务风险。5.私募债券:企业可以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私募债券来筹集资金。私募债券通常不需要公开披露信息,因此较为灵活。6.资产证券化:企业可以将自己的资产打包成证券化产品,然后出售给投资者来获取资金。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同时可以获取更多的资金。二、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区别1.投资期限不同:(1
    2023-08-23
    332人看过
  • 公证遗嘱的形式可以有哪些选择
    一、公证遗嘱的形式可以有哪些选择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二、公证遗嘱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3.遗嘱书;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三、公证遗嘱要多久的时间公证遗嘱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内的时间。遗嘱公
    2023-12-15
    94人看过
  • 选择协议离婚有哪些好处
    选择协议离婚的好处有双方自主性较大、相较诉讼离婚需要的时间较短等。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好,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解除婚姻关系。通过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有什么好处通过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好处:1、节省时间,只要双方协议成功,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办理完离婚手续;2、节省费用,协议离婚只需要在民政局办理登记,不需要花钱;3、压力小,无需去法院,所有的事情当事人都可以自行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
    2023-08-10
    52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中止复议程序有哪些情形?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一般来说,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但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即使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法院也未必予以中止执行,这种情况及解决方法包括:(1)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被执行人同意延期履行但未提供担保的,执行法院可按执行和解处理;(2)若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被执行人反对延期的,被执行人仍可履行债务,申请执行人不接受履行时可由执行法院提存后结案。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案外人对执行提出异议理由,可以暂缓执行,但并不一定会引起执行中止。对于案外人就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执行法院应当按照严格的程序,审查是否符合条件。首先应由执行员组成合议庭,召集当事人采取执行听证,严格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异议正当、属实的,将案件报主管院长裁定中止执行;异议不成立的,执行应当继续。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
    2023-06-20
    123人看过
  • 哪些情形离婚时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一、哪些情形离婚时必须选择诉讼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如果要离婚的,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出席,诉讼离婚可以一个人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
    2024-01-28
    400人看过
  • 选择合同形式需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订立合同可采用的方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最好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因为书面形式的合同有据可寻。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合同书或者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合同。采用特定合同形式的目的有哪些合同形式的目的当事人按照法律的特别规定,或者按照他们自己的特别约定,采取特定的合同形式缔约时,往往要为此花费相当的时间和精力,比如在采取书面形式场合,要事先起草合同书,之后要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因而,法律仅在出于特定目的场合,始要求合同形式。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的形式,也必有特定的目的。总体上而言,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形式,其目的大致如下:(一)证据目的如果当事人只是在口头上达成合意,日后不免就是否有效地缔结了合同、何时成立的合同、以何内容成立的合同等事项发生争执。而一旦当事人将其合意作成书面形式,特别是经过签字或者盖章的合同书形式,虽不能说可以
    2023-07-06
    455人看过
  • 了解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有哪些选择?
    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如下:1、由于不可抗力,合同目的无法实现;2、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3、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没有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员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3-07-07
    236人看过
  • 如何选择行政复议方式
    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由于行政复议是行政性的,行政诉讼是司法性的,两者性质不同,处理争议的程序和工作方式也不同,并且法律后果亦不一样,因此,两者又是有很大区别的,必须妥善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对同一行政争议而言,是无法同时适用这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的,那么当事人在中遇到行政争议时,该如何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呢?《》对同一行政争议如何适用这两种法律制度作了明确规定,避免了当事人在选择时出现不和谐、不衔接的情况。具体概括为以下几种情况:(l)行政复议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对于法律、法规设定了复议前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2023-06-13
    299人看过
  • 被告人对程序的选择权有哪些规定
    被告人享有对简易程序的选择权,有利于保障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它是被告人在刑事中享有程序主体地位的一种体现,是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化的体现。而运用刑事诉讼程序的直接目的在于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对案件作出裁决。只要能达到这一目的,不管属于哪种类型的刑事诉讼程序都是合理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把对简易程序的选择权完全赋予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而在美国,根据辩诉交易程序,被告人享有对辩诉交易程序的选择权。作为简易速决程序的辩诉交易程序是被告人自主地进行选择的结果,法律并未剥夺被告人选择接受法院审判的权利。因此,把对程序的选择权赋予被告人的程序才是更为合理的程序。但是,被告人选择辩诉交易与选择法庭审判相比有利有弊。被告人选择前者,则可以避免接受审判可能带来的焦虑、羞愧、坏名声的张扬等情感负担,减轻诉讼费用,避开审判程序中的不确定性,并往往能获得较为宽大的处理。辩诉交易的弊端是
    2023-06-01
    492人看过
  • 劳动争议救济途径的选择有哪些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法》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2023-04-21
    447人看过
  • 被拆迁人有选择的权利例外情形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共有产权,共有人对补偿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拆迁产权有纠纷的房屋,拆迁期间纠纷未解决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抵押人不能清偿债务或不能重新设置抵押权的,只能作产权调换;拆迁政府代管的非住宅房屋,实行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一、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
    2023-04-03
    261人看过
  • 仲裁协议的形式应如何选择
    仲裁协议主要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仲裁协议和其他书面形式。1、仲裁条款是一种常见的方式,通常在主合同中注明合同纠纷,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2、仲裁协议是指双方表示将争议移交仲裁机构仲裁的书面文件;3、其他书面形式主要是指双方的信函、传真、电报等书面材料。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有关仲裁协议并入的域外实践国外司法对此问题也存在同样的实践争论,并出现了一些最新的趋势,其中的主流意见与本案相同,最新的发展值得借鉴。此处,谨就英国司法实践的基本观点作简要介绍。从英国法的最新实践来看,2010年的Habas案对概括性引述作出了十分详细的梳理。Christ.opherClarke法官把曾经诉至法院的有关仲裁协议并入情形分为四类:1.A和B签订协议,其中并入了一些标准条款;2.A和B签订协议,并入此前A和B双方或者共同作
    2023-07-03
    336人看过
  • 商标使用的不同形式有哪些可供选择
    商标使用的形式包括:商标的使用涉及到商品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包括原材料的提供、标识的制作、产品的加工、选择、再包装、储存等转化为商品的形成阶段,运输和销售。商标的使用,不仅是指在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直接标注或者粘贴商标,还包括为销售商品而进行的必要的、辅助性的交易活动所使用的商品,如合同、账簿、商品交易凭证。商标权与著作权冲突的形式有哪些商标的种类以构成要素为标准可以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立体商标等。相应的,作为著作权客体的作品中可能与商标权发生冲突的主要有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建筑作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申请人注册商标时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一是作品使用了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这两种情况。实际生活中,多为第一种情况,以第一种情况讲解商标权与著作权冲突的认定与解决。《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
    2023-07-01
    6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可以选择复议情形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2
      选择复议是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2)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3)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4)行政处罚行为:①罚款;②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③停止出口退税权。 (5)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①颁发税务登记;②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③行政赔偿;④行政奖励;⑤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 行政复议选择复议情形是怎么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0
      目前的这个行政复议选择复议情形,具体是必经复议是指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包括征税行为, 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 咨询一下关于行政复议选共择告情形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9-05
      看管辖,分两步,级别和地域,级别不作为看被告,地域原级和复议机关都有管辖权。
    • 可以选择哪些情形离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4
      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
    • 哪些情形可以不选择赠与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8
      赠与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为: 其 一,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未转移。赠与动产的,动产还未交付;部分交付的,仅能对未交付的部分行使撤销权。赠与不动产的,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其 二,不属于救灾、扶贫社会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