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劳务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0:20:17 226 人看过

一、劳动和劳务的区别有哪些

1、劳动和劳务的区别如下: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

(2)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二、劳务派遣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业务咨询;

2、用工单位提出要求;

3、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了解,如有必要可进行考察;

4、提出派遣方案;

5、双方研究、协商劳务派遣方案内容;

6、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7、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合同》之各项约定。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一方只能是用人单位,即法人或其他组织,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劳动者;

2、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无论在合同签订前或合同履行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而劳动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即建立劳动关系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地位是平等的,但是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用人单位的领导下,劳动关系具有隶属的特性;

3、内容不同。

劳务合同所追求的目标是物化的或非物化的劳动成果;而劳动合同虽然也涉及具体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但一般不是劳动合同之根本目标,其根本目标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行为,即劳动者在一定劳动条件下的具体劳动行为;

4、劳动风险承担不同。

在生产资料的使用归属上,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者所使用的生产资料由自己来提供,而且承担生产资料与劳务相结合中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使用的生产资料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劳动者不承担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如果员工在用人单位的工龄有6年,即便用人单位跟员工补签劳动合同,也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且,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不能免于用人单位给员工发工资或者交社保的义务,如果公司还有其他的违法行为,员工要及时到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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