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的担保责任由谁约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7:43:14 223 人看过

民间借贷是否提供担保由借贷双方约定。担保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人的担保,一种是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押债权的标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变更财产价格,优先受偿,主要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民间借贷提供虚假担保属于犯罪吗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合同诈骗罪行为人是否“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其客观鉴别标准,关键是看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所以合同诈骗,简言之,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故意制造假象使与之签订合同的产生错觉,“自愿”地与行骗人签订合同,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

所以用虚假担保物借款算是合同诈骗。

从上文的讲述中可以了解到,民间借贷担保人有责任期限。但针对不同的情况,担保人的责任期限是不同的,具体就是起算的时间点不同。对于担保人来讲,一旦过了规定的责任期限的,那么担保的债务自己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了。因此,债权人也要注意,要在担保人的责任期限内积极的主张自己的债权,这样担保人才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民间借贷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一般是由负有履行义务的那一方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一、只有借条作为孤证时的举证责任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仅依据借条起诉被告,要求被告承担还款责任,需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下的举证责任分配。(一)被告不抗辩或自认情况下,原告的举证责任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有的案件被告并不抗辩,而是直接认可借贷事实实际发生,但却没有钱偿还。在这种情况下,被告的行为构成自认,依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由此可见,被告的自认使原告的举证责任得以免除。但是,自认并不意味着原告举证责任的结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为了预防虚假民事诉讼,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有疑点或者产生合
    2023-04-11
    152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一般是由负有履行义务的那一方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在合同纠纷中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2023-06-01
    328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一般是由负有履行义务的那一方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在合同纠纷中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2023-06-01
    67人看过
  • 民间借贷担保责任在谁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一、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有下列两种:1、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二、担保人做担保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
    2023-03-06
    256人看过
  • 民间借贷是否提供担保由谁约定
    民间借贷是否提供担保由借贷双方约定。担保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人的担保,一种是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押债权的标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变更财产价格,优先受偿,主要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一、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
    2023-06-26
    499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责任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分为两种。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时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而且,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同时把借款人和保证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是一般保证的,即为连带保证。无论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借款人都无力偿还的话,按法律规定,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不能免除的。一、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有哪些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的,在被保证的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
    2023-03-13
    19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民间借贷中承担的担保责任由谁承担?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3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 民间借贷担保责任由谁承担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31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
    • 民间借贷中担保责任谁担?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1
      民间借贷中,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以及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
    • 民间借贷责任到底由谁担保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5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其具体差别如下: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 民间借贷中谁有担保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3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其具体差别如下: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