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的情况出现原因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1:55:03 165 人看过

一、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的情况出现原因主要有:

1、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

2、债权人继承债务人,债务人继承债权人。

3、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

4、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的债权。

5、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还履行吗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终止,无需履行。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在法律上叫做混同。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例如,债权人继承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继承债权人的财产、企业合并、营业的概括承受等。在企业合并场合,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债权债务时,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因同归一个企业而消灭。

特定承受,是指债务人自债权人受让债权,或者债权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时,因而发生的混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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