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途径可以实现土地使用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10:42:14 146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获得的方式有:

1、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批量出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是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也称地价。它包括土地开发费用和使用期内的金额土地使用费。

2、土地使用权划拨: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3、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4、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5、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6、土地使用权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

7、农村集体土地:指农村集体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

违约责任的形态有哪几种

1、不能履行

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工作能力,为不能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不过,在我国法律上,农户与粮棉收购单位签订的粮棉购销合同等有特殊性,只要粮棉歉收,当年度额产量扣除农户的基本生活所需部分后,无粮棉向收购单位交付,即视为不能履行。

不能履行以订立合同时为标准,可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前者可构成合同无效;后者是违约的类型。

2、延迟履行

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徒过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事由。是否构成延迟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

3、不完全履行

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运输的方法、包装方法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不完全履行与否,以何时为确定标准应以履行期限届满仍未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时为准。如果债权人同意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那么在该宽限期届满时仍未消除或者令行为给付,则构成不完全履行。

4、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例如,债务人将应付标的物处分给第三人,即可视为拒绝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关于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即指此类违约行为。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有不履行的意思表示

(明示的和默示的);应有履行的能力;违法的(即不属于正当权利的形式,如抗辩权)。

5、债权人延迟

债权人延迟或者成受领延迟,是指债权人对于以提供的给付,未为受领或者未为其他给付完成所必须的协力的事实。

债权人迟延的构成,需具备以下要件:

(1)债务内容的实现以债权人的受领或者其他协助为必要;

(2)债务人依债务本旨提供了履行;

(3)债权人受领拒绝或者受领不能。所谓拒绝受领,是指对于已提供的给付,债权人无理由地拒绝受领。所谓受领不能,是指债权人不能为给付完成所必需的协助的事实,包括受领行为不能及受领行为以外的协助行为不能,系属债权人于给付提出时不在家或者出外旅行或者患病,无行为能力人因缺法定代理人不能受领,纵令债权人于其他时刻或者在其他条件下得受领该给付,仍不失为不能受领。

约定二手房合同违约责任,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这样才能保证相关的条款是有效的,然后才能说对当事人利益进行保障。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5: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哪些途径
    实证基地对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跟踪监测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的土地实证基地专门设置了耕地占补平衡专题,实证基地涵盖了四川、湖北、浙江和江西4个省份耕地占补平衡典型县域,兼顾了耕地后备资源不同禀赋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实证基地的专题研究主要包括补充耕地总量及来源结构、补充耕地的质量、占用和补充耕地的等级、新增耕地为水田或经过多年投入开发转变为水田的总量,耕地开垦费标准及新增费标准、耕地占用税标准及征地补偿区片价标准,异地占补情况。耕地占补平衡在基地的运行情况以及政策创新等。从典型实例看占补平衡政策的实施与改进“补改结合”是指补充的耕地质量无法达到占用的耕地质量(通常指水田)时,对补充耕地储备库或以外的一般耕地进行改造,使其达到占用耕地质量(地类)水平,建设占用的耕地综合对应挂钩补充和改造的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措施。目前,浙江、江西、陕西、海南等省份对“补改结合”进行了探索,并专门出台了
    2023-04-17
    303人看过
  • 房地产改造中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的途径有哪些
    有下列取得方式: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方式有招标、拍卖、挂牌、协议。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3.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什么意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一般有两种:1、划拨方式,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
    2023-03-17
    423人看过
  • 国有土地合法使用的途径
    国有土地使用证申办程序(一)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3、土地权
    2023-05-03
    346人看过
  • 研究土地使用权的获取途径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1、土地出让金;2、土地使用权划拨;3、土地使用权出让;4、土地使用权转让;5、土地使用权出租;6、土地使用权抵押;7、农村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
    2023-07-06
    34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
    实践中对以出让和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作为破产财产是没有争议的,但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否作为破产财产却存在严重的分歧。法律咨询: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取得的途径一般有哪几种情况律师回答:第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即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第二,以转让方式取得的,即通过买卖、交换、赠与等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第三,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
    2023-05-04
    328人看过
  • 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哪些
    一、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协议的方式。1、拍卖出让。这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或其委托的拍卖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有意受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到场,就拟出让地块公开叫价竞投,通过出让方叫价和受让方应价的多次竞投,按&qot;价高者得&qot;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这种公开选择用地者的出让方式,可以提高出让的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的公平竞争,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这种方式要求市场环境和出让宗地的条件较高,在国外较为普遍,但目前在我国应用不多。主要是由我国现行土地使用政策不规范、用地者取得土地渠道较多、地价压得相对较低等因素所致。2、招标出让。这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向多方土地使用者发出投标邀请,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书面形式投标,竞
    2023-08-05
    357人看过
  • 抵押权权益实现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规定抵押权实现的方法有三种:协议折价、拍卖、变卖。1、协议折价是指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商订立债权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协议,以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性质上届于代物清偿,即以转移抵押物所有权的形式代替债务的清偿。2、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3、变卖是指以拍卖以外的方式将抵押物出卖的形式。房屋抵押权实现的方式1、拍卖抵押权人在债权已界清偿期而债务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时,可以申请法院依照一定的程序拍卖抵押物,就其所得的价金优先受偿。如果拍卖抵押物后所得的价金多余债务金额的,超过部分应当返还抵押人。如果抵押权人为多数人时,应当依照抵押权的次序进行分配。2、变卖如果抵押权人不愿意拍卖抵押物的,也不愿意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时,可以通过一般的买卖方式变卖抵押物,并就所得价金优先受偿。3、折价在债权清偿期限届满后,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签订合同,约定
    2023-07-12
    236人看过
  • 普通债权质押的实现途径有哪些
    1、普通债权质押的实现途径有哪些。第二,普通债权质权的实现顺序。事实上,在动产质押中,由于其成立和生效必须以出质人将质押财产转移给质权人占有为基础,故一般不产生不同顺序的所谓质押。但就普通债权而言,由于出质人仍然是出质债权的债权人,不能转移占有,质权人只有期待权,出质人仍然可以再次处分债权。此外,国外立法一般不禁止设定不同顺序的权利质权。例如,《瑞士民法典》第903条规定,“后一项质押只有在前质权人收到债权人关于其债权或后一质权人关于后一项质押的书面通知后才生效”。我国台湾学者施宽教授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书面形式;二是书面告知持有债权凭证的质权人设立本质押的目的,并指示其在清偿后将其凭证交给后继质权人。第三,通知第三债务人。虽然通知第三债务人不是质权成立的必要条件,但未通知的,第三债务人可以向出质人负责支付;通知后,第三债务人经出质人和全体债权人同意,方可支付。同一权利设定若干共同债权时,质
    2023-05-08
    41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方法和途径
    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任何人和组织不得拥有,土地买卖的只能是土地的使用权有权。使用权的变更方式有以下几种:1、招标方式是指土地者(出让人)向多方土地使用者(投标者)发出投标邀请,通过各投标者设计标书的竞争,来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方式。2、拍卖方式是按指定时间、地点,在公开场所出让方用叫价的方法将土地使用权拍卖给出价较高者(竞买人)3、协议出让指政府作为土地者(出让方)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4、挂牌出让国家把要出让的土地公示出来,各房地产开发商将自己的报价和方案交到指定地点,其中优的公司会公示出来;在挂牌期间内,其他公司仍可修改或重新提交自己的报价和方案,挂牌期限结束时,后确定的公司为土地获得者。土地使用权变更免契税的情况有哪些1、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2、等价交换房屋,享受免征契税
    2023-07-13
    193人看过
  • 债权人转让使用权有哪些途径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一些方法:一、支付转让型;二、债务重组转让;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三、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四、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一、债权转让打几折债权转让打折没有明文规定,债权转让打折的折数一般为6折至8折之间。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债权人既可以将债权全部转让,也可以将债权部分转让。债权全部转让的,第三人作为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即让与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债权部分转让的,第三人作为受让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受让人与让与人按份享有债权。二、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可以转让吗进行债权转让的债权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而对于无效合同当中的债权,很明显是不符合该规定的。因此,无效合同当中的合
    2023-03-06
    333人看过
  • 使用肖像权有哪些种种途径
    可以合理使用肖像权的情况有: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3、国家机关为依法履行职责,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一、不构成对健康管理对象的肖像权侵权的行为是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除以上行为外,也可以签订合同。二、拿别人照片p图犯法吗拿别人照片P图属于违法行为。可
    2023-03-18
    227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有哪些处理途径
    一、农村土地确权有哪些处理途径农村土地确权有的处理途径如下:1.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书、登记原因证明材料等;3.审核材料,通过后登记造册;4.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土地确权纠纷起诉状怎么写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4
    2023-09-10
    366人看过
  • 债权实现的途径具体包括哪些
    一、申请支付令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巧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巧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支付令的特点是,债权人只需向人民法院提出发布支付令的申请,无需起诉;人民法院对于申请支付令的案件,无需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同时,人民法院对申请支付令的案件只做形式审查,省去了通常诉讼中的审理前准备和开庭审理阶段,简化了诉讼程序,节约了大量时间。二、办理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公证处对于追偿债款、物品
    2023-06-11
    306人看过
  • 民事赔偿的实现途径有哪些?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023-07-09
    6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取得的途径有哪些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取得途径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6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
    •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通过哪些途径可以办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7
      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2、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3、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
    • 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获得途径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0
      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获得途径有: 1.通过行政无偿划拨取得,该方式下无需支付土地出让金; 2.通过有偿转让方式取得,在入账之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 企业申请土地使用权主要有哪些途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2
      企业申请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包括出让以及受让他人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
    •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途径有哪几种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3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略作发展,将转让的方式规定为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至于何谓“其他合法方式”,该法没有细说。本书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必然导致其权利的主体发生变更这一特点,结合有关立法例,试以转让的对价为标准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归纳如下: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