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行长建议:民间融资立法树立金融办权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1:20:19 448 人看过

近年来,新兴金融业态大量涌现,加强监管迫在眉睫,对于如何加强金融监管,全国人大代表、工商银行江西分行行长倪XX接受媒体专访表示,除了加强金融立法外,还要树立金融办的权威。

媒体:你到任工商银行江西分行五年,如何看待金融行业的变化?

倪XX:尽管从两会上或民间来看,对金融业怎样适应经济发展还有不满意的地方,但从金融业本身看,十年的变化发展特别大。回想十年前,很多事情我们想都不敢想,现在都在创新。特别是金融创新方面,这几年市场比较迅猛,不仅是金融机构大量增加,金融规模的发展也很快。我来江西5年,5年前江西只有23家金融机构,现在早就超过30家;5年前贷款规模8000多亿,去年翻了一番,16000多亿;还有很多新的机构成立。

不仅如此,从业态发展看,交互发展这几年也很快,比如说互联网,以前就是信息平台,现在还做金融交易,P2P、第三方支付等发展的都很快,现在第三方支付的总规模已经可以和正常的银行金融规模相比。另外,手段工具也在不断创新。

媒体:依法治国是当前的热点话题,你认为从金融行业的法治化进程还有哪些要做?

倪XX:像前面说到,金融行业有了充分的发展,可是,金融机构的产生、新的业态发展,竞争,光靠原来的一些法律没办法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新的法规规范。

到现在为止,有些领域的有些方面出现了野蛮生长,就是没有规矩,也造成了很大的风险。以民间融资为例,到现在为止,国家没有一部相关民间融资的法律。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区别在哪里?我们鼓励发展哪些?坚决打击哪些?之前说的一个区分标准是以银行利率的4倍来区分,银行利率并不固定。没有一家银行是百分百按照央行基准利率执行的。而且光是4倍利率也不能完全定性民间借贷。毕竟有些新兴产业,高风险的投资,比如说有些重大技术转换为现实生产力的时候是有很大风险的。像投资于这样风险的资金,连风投公司利率都不止银行利率的4倍,让民间借贷低于4倍是不合理的。由于民间借贷较正规金融机构涉及的债权人多,如果不依法进行监管和规范,就容易引发债务纠纷,也容易产生民间非法集资泛滥的现象。人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民间融资行为的分析研究,推动民间融资立法工作,加快制定相关民间借贷管理法规。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规范、监督、管理民间融资行为,引导和促进民间融资有序发展,依法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媒体:针对加快现有相关金融法的修改,你有哪些建议?

倪XX:今年报告中,列入计划的只有证券法。我查了一下,现有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都是1995年制定,2003年修订;银行业监管法2005年制定;信托法,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时限至今超过十年,甚至超过20年,特别是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管法中的很多内容,非常狭窄,完全管不了现在的事情。

现在很多事,在金融业讲起来只能是违规经营,实际上却是比违法还严重。但是没有法,只有规章制度,在惩治上力度轻的多,建议加强对立法的有关规章,条例,制度上升到法律。

因为有关法律制定时间早,那个时候还没有出现这种情况。还有就是原来的法律中有很多不够具体,应针对金融创新的新情况,加强监管,法律应该适应现状。

比如,国家没有统一基金管理法。只有证券投资和管理。现在基金不完全是证券,很多产业基金,风投基金,艺术基金,专门基金,都不是证券基金。因此,没有统一的法律管理,这些基金干坏事的不少,造成了很大负面影响,现在在金融爆发了,比如说P2P平台,这几年发展很快,也消亡很快。2013年年底全国大概是370多家,到2014年,90%倒闭了。但是2014年新注册1100万家,所以如果没有法律监管是很可怕的。一个平台少则几千万,多则十几个亿甚至上百个亿,对国家来讲,如果出现问题,是一种风险。为了防止出现系统性问题,所以像P2P、互联网金融都应该纳入法律监管。

此外我认为还要加快立法步伐。现在的立法速度太慢。我前天参加的特殊交通工具法律制定议案,是一个很小的法,实际上我觉得像这种小法,一年就应该完成,结果搞了好几年。民法典的修正,进入人大审议已基本上超过十年,到现在都没有拿出来,这个是很复杂的。你说一部法律,搞十年二十年,等到出台,情况都变化了。出台几年马上又要改了。

媒体:对于地方金融监管除了加强法律保障外,还可以怎么做?

倪XX:现在地方金融监管主要是依靠地方金融办监管,但金融办无法统一,依据什么监管,谁来监管?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金融办互相推,出现问题就没人管。

还有就是金融办发的东西没有权威性,就好像是一个协调机构。我觉得金融办的事情,应该有法可依,如果国家法律暂时还不能出台,可以推进地方立法,省、市、自治区,将其纳入地方立法法。现在金融办讲话没权威性,不像银监会,没有法律至少也有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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