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对资产转让的几个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4:35:45 232 人看过

在我国公司法人重大资产转让的主要问题包括:

1、规章制度未规定何为主要财产、公司转让主要财产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等;

2、《公司法》重大资产转让规定不完善;

3、过度干预影响日常交易;

4、司法实践中,对于财产和资产概念区分不清。

公司法中对注册资金怎么规定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公司增资中的问题
    问:公司增资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手续已经办妥,现在的问题是是否必须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若不办理会又怎样的后果。另外我公司是2002年的老公司当时并没有要求具备环境部门的环境评测报告,现在要求补办,若不补办会又怎样后果答:需要办理税务变更登记(记载有注册资本金项目),不办理会产生罚款.另外,由于是已经设立的公司,一般不会再需要你提供环境评测报告.生产型企业的环境检查每年都会有抽查,2002年的企业就应该已经需要环境批准文件,如果你没有,最好咨询相关部门是否企业在依法生产,否则今后的麻烦无穷.第十九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四)其
    2023-06-09
    271人看过
  • 转让公司股权必须注意的30个法律问题
    !一、股东股权转让包括哪些权利的转让?答: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因此股权转让所包括的权利是股东权的全部内容: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2.股份转让权;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7.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的查阅权;8.股东优先认购权;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10.股东权利损害救济权;11.公司重整申请权;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等。二、股权的各项权利可以分开转让么?答:不能。股权的实质是基于股东身份而对公司享有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的转让即是股东身份的转让,股东权利内容中的各项权利不能分开转让,在实践操作上也无法实现。三、股东资格如何取得?答:股东资格可以由以下几种方式取得:(1)、出资设立公司取
    2022-11-02
    117人看过
  • 新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问题如何处理
    新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问题怎样处理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权转让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提起民事诉讼。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6-13
    307人看过
  • 司法鉴定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司法鉴定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4、如果对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二、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
    2023-04-16
    472人看过
  • 浅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案件的几个问题
    内容提要:近一时期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案件比例大增,在审理这类案件过程中对一些法律问题存有不同认识,还有剥离政策和法理的冲突问题,这里针对这些问题作一些简要的分析。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将不良资产剥离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政策性很强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范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与债权受让人订立的债权转让合同是一种具有射幸性质的合同,但与射幸合同又有不同。符合剥离政策但已经消灭的债权可以剥离。银行虚假剥离债权所订立的债权转让合同是可撤销合同。银行虚假剥离债权侵害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权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债权处置给最终买受人,银行的虚假剥离也侵害了最终买受人的权利,最终买受人可以直接起诉银行要求其赔偿损失,最终买受人的损失为最终买受人付出的购买债权的对价和主张债权的费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高度的垄断金融管制政策,使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在近几十年的经营中积累了巨额的不良贷款
    2023-06-08
    348人看过
  • 上市公司协议收购中的几个问题
    一是收购行为不规范,有的没有标准可循,有的不明确、不具体,如如何履行相关协议收购中的披露义务,如何规范境外投资者直接购买早市上市公司法人股,以及如何规范他们间接进入中国A股市场。自1995年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多起外商通过协议方式购买国有股和公司股的成功案例。如五十铃等日本公司同意转让**北绿公司的非流通法人股,四川省广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同意将其持有的**化纤国有股的一部分转让给**玲珑公司。为此,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在《国家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管理办法》颁布前,任何单位不得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第二,国有资产评估不规范,转让价格不合理,导致国有资产价值低估和流失。在实践中,股权转让通常是在非公有制状态下进行的,以低于市场价格的较大幅度成交是很常见的,因为国有股的转让价格是通过一对一的谈判确定的,转让价格往往取决于双方的议价能力,而不是股权的内涵价值。收购公司通常在资金和技术
    2023-05-02
    444人看过
  • 公司法人转让会有什么问题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有六种情况: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法人转让股权需要什么公司法人变更,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如下:需要从工商局领张
    2023-02-25
    342人看过
  • 有关公司债券的转让问题
    债券可以转让。转让公司债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债券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无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关于公司债券转让的规定1.可以转让公司法规定,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这就从法律上肯定了公司债券的流通性,使这种有价证券可以在市场上买卖。2.转让场所法律规定,公司债券的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这里所指的交易场所有两种:一种是集中交易场所即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交易;另一种是依法设置的柜台交易即场外交易。3.转让价格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也就是公司债券买卖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市场机制的作用来确定其买卖价格,而不是由行政机关决定。4.转让方式记名债券,
    2023-06-09
    499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的关键问题!股权转让有哪几种方式?
    (一)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二)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三)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四)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一、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1、协商。2、以
    2023-05-07
    205人看过
  • 公司注册资本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行业政策背景为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管制,降低准入门槛,国家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除27个特定行业外,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购登记制度。在实收注册资本制度时代,注册资本的数额写在营业执照上,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本金。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操作规程,实收系统需要占用公司的资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限制了市场的积极性。注册资本认缴制和实缴制有什么区别。实收系统需要占用公司资本,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办理实收资本登记,也不需要办理验资证明。认购登记不需要占用公司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作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写得越多越好。为了体现我们公司的实力,我为什么不扩大注册资本呢。作为一个企业主,如果你想这么想,我只能说你太傻太天真了。你知道,你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三款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2023-05-02
    492人看过
  • 如何应对公司分立后的股权转让问题?
    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成立时候的约定或者是公司的章程进行股份的转让,其股份转让的手续以及相关材料和正常的股份转让一致。股东可以依据分立协议约定持有股权(财产)和承担债权债务,但投票反对分立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应该怎么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1、对内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对外转让。(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没有约定按法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3)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3、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1)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
    2023-07-06
    42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在有限公司中的问题和效力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效力有以下问题:1、其他股东先购买权的条件下,其他股东的同意程序不是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标准,因此不是强制性规定,而是任意性规定;2、同意优先购买权和非交易转让的效力,非交易转让主要包括继承、赠与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3、撤销股权转让,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行使终止权的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权利消灭;4、阴阳合同的效力及处理,行为人和对方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行为无效;5、职工股转让的效力和性质,员工持有的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额是员工持股会的信托份额,只转让信托份额的受益权,其效力应当按照信托受益权转让的规定确定。股权转让的效力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加快以及公司法的贯彻实施,股份制企业逐步成为重要的市场主体,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诉讼到人民法院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越来越多。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
    2023-07-03
    143人看过
  • 无形资产评估中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财政部于2001年1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规范;于2001年7月颁布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进行了规范;于2001年1月21日颁布了修订后的《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其中有些内容与无形资产有关;于2001年9月30日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验资工作的通知》[财会(2001)1067号],其中涉及到资产评估的有关内容。“两则”的颁布,使无形资产在会计核算和价值评估方面有了规范和指南;两项验资的有关规定的颁布,使企业在进行与无形资产投资有关的某些经济行为时有了规范和参照。这些对从事与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行为的实体和个人来讲,都是十分重要的事情。但另一方面,正是由于上述“两则”及与验资有关的规定的颁布,又给无形资产评估实践带来了若干影响及需要关注的问题。一、关于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中成本法的运用《资
    2023-06-13
    477人看过
  • 公司司法解散案件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公司的司法解散,是公司治理发生严重困难、陷入僵局时,公司股东通过司法途径解散公司的制度。公司僵局的发生意味着公司的正常运作出现停顿的状态,股东投资面临重大风险,股东利益即可能将遭受严重损失。据统计,近几年公司司法解散案件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如果不解决好这类纠纷,必然导致一些公司陷入难以自拔的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审理好公司司法解散案件,将对保障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笔者认为,审理公司司法解散纠纷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审理公司解散案件应坚持的原则司法解散是应对公司僵局中最为严厉的方法,一旦作出,结果无法逆转。因此,法院在决定是否判决解散公司时,应该重点把握以下几个原则:1、最大限度地维持公司原则。对于大多数陷入僵局的公司而言,公司的经营状况尚未恶化到濒临破产的地步,只是由于内部决策和管理机制的失灵,使得公司无法自行维持。如果贸然进行司法解散将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2023-06-28
    26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公司法中转移注册资本的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22
      抽逃注册资本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 公司法重大资产转让主要问题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0
      一、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主要财产时,反对股东享有股份回购请求权,但却未规定何为主要财产、公司转让主要财产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等; 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的转让由公司章程规定,对于重大资产的界定及转让的决议机关、决议程序等并未明文规定,而我国公司章程大多只是《公司法》的翻版; 三、上市公司一年内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但是以占公司资产总额的30%作为判定标准,可
    • 那个资产重组债权转让的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0
      为增加投资人资金的流动性,投之家特推出债权转让业务.1.购买转让债权2.原始债权期限不少于1个月,债权持有至少1天,距离债权到期大于4天(包括4天)可进行债权转出,转出债权的份额不可低于1000元,最高不设上限.债权转出的交易时限为12小时.若12小时内转让债权未满额,则此转让债权自动取消.使用了现金券的债权不可转让.3.债权转出手续费=到期收益*5%,不足两元,按两元收取。
    • 对企业融资的几个法律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6
      1、成本—融资总收益、总成本是多少?只有当总收益大于总成本时,才去融资。融资成本从小到大顺序为:财政拨款、商业信用、内部集资、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 2、规模—筹资过多,增大融资成本,加重负债,偿还负担,增加风险(经营与信用风险)。 3、其他。
    • 公司注销后对外债权转让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31
      1、进行借款签订借款合同后,出借人不需要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借款合同能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 2、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