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1:01:29 484 人看过

一、寻衅滋事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有哪些

1、侵害的客体不同。

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只限于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

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寻衅滋事罪主要表现为随意殴打他、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3、主观方面的故意内容不同。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都是故意犯罪,但两者的故意内容不同。前者以毁坏公私财物为目的,而后者则只是把毁坏公私财物作为手段之一,以达到某种目的。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2、客观要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

3、主体要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4、主观要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

三、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

2、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寻衅滋事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通过上文我们已有了大概的了解,不同的罪名所构成的要件不同,处罚也是不同,但只要犯罪的行为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那么就可以按所犯的罪行给予相应的处罚,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金额超过多少会追究
    一、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金额超过多少会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规定了“最低门槛”即5000元,但是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作出统一的明确规定。各地地方法院、检察院作出了一些相应的规定。
    2023-03-03
    115人看过
  • 寻衅滋事任意毁坏5万
    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一、二次打架构成寻衅滋事罪吗第二次故意打人,不一定就会算是寻衅滋事罪的。要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要由刑法规定的以下后果,才会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二、寻衅滋事把别人打成两个轻微伤能判几年寻衅滋事致使两人以上轻微伤的,构成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
    2023-02-24
    213人看过
  • 破坏生产经营罪与寻衅滋事罪区别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破坏生活经营罪和寻衅滋事罪有某些行为表现是相同的,而两者的区别包括侵犯的客体不同、主观要件不同和客观要件不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寻衅滋事罪认定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
    2023-04-17
    452人看过
  • 怎样区别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哪个刑事处罚重
    一、怎样区别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区别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的方式:1.从犯罪的行为目的与动机来看。寻衅滋事的动机不外乎寻欢作乐、耍威风、逞强好胜,即所谓的无事生非。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动机比较复杂,其目的性较强,就是伤害对方身体健康。2.从犯罪的起因来看。寻衅滋事是“无事生非”,有违常理。而故意伤害往往是事出有因。区分“无事生非”与“事出有因”应当以正常人的常识而不是行为人的认识为判断标准。3.从犯罪对象是否特定来看。寻衅滋事罪往往是随意选择侵害对象,行为人往往有打人取乐、抖威风的动机。故意伤害罪往往是刻意选择侵害对象,目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侵害对象可以是特定的多人,也可以是特定的某一个人。二、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哪个刑事处罚重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两者都会受到《刑法》的处罚,但是相比于寻衅滋事罪来说,故意伤害罪是更重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4-30
    460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的四个构成要件以及与故意伤害罪区别有哪些
    衅滋事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主体要件、客观要件已经客体要件四个方面,必须是主观犯罪,并且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才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区别从主观方面、行为对象、客观行为、侵害的客体以及损害结果方面确定。一、寻衅滋事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寻衅滋事罪的四个构成要件:1.主观要件。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3.客观要件。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4.客体要件。本罪侵
    2023-06-05
    255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中任意毁损财物多少立案
    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要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指,犯罪分子有任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闹事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犯罪分子构成该罪的,是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一、寻衅滋事轻微伤判多久?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2023-03-03
    462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与随意殴打他人型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被告人李某某欲替女友徐某某报复其前男友程某,决定利用徐某某在朝阳区南磨房中心小学向程某交还电脑的机会对程某进行殴打。被告人李某某纠集了被告人焦某、韩某、杨某某和张某(另案处理),于2011年11月18日19时许,在朝阳区双龙小区南磨房中心小学门外路边,对程某及与其一起来取电脑的刘某进行殴打,其间李某某和张某持刀对刘某进行砍、扎,致刘某左背腰部穿透伤,乙状结肠系膜破裂出血,后腹膜血肿,腰大肌部分断裂,右腰背部及右上臂锐器伤;致程某左眼钝挫伤。经鉴定刘某所受损伤为轻伤(偏重),程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后被告人李某某、焦某、韩某、杨某某被查获归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焦某、韩某、杨某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提请本院依法予以惩处。【案件焦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对四被告人认定的罪名是寻衅滋事,但合议庭在审查案件期间,对起诉的罪名
    2023-06-11
    51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与黑恶势力的区别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属于刑事犯罪的罪名之一,而黑恶势力是指一种社会势力的,两者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有可能是黑恶势力的人员。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
    2023-02-18
    179人看过
  • 无故损毁他人财物构成寻衅滋事吗
    无故损毁他人财物不会构成寻衅滋事,这种情况之下是需要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故意毁坏财物与寻衅滋事区分: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逞强好胜、随心所欲毁坏财物等,其目的是为了发泄不满、炫耀实力、扬名等。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任意”就是“没有拘束、不加限制,爱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意思。在寻衅滋事的场合,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一般是不存在某种前因纠纷与矛盾的。在实践中很多寻衅滋事案件就是由于行为人自认为被害人在说自己的坏话或做了不利于自己的事情更有甚者只是纯粹看不惯别人,行为人往往不分青红皂白地找被害人的茬,随意编造理由,借题发挥,挑起事端。而这些所谓的理由往往都不合情理,被害人往往也不知道自己被行为人伤害的真正原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行为人的心态是以故意毁坏财物、追求他人财物价值贬损为目的。一般来说具有一定原因,或基于对他人的打击报复,或基于嫉妒,或基于其他
    2023-02-13
    426人看过
  • 本罪与利用爆炸手段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
    两者在主观上都是故意,在客观方面有时也相同,都实施了爆炸行为;危害结果也一样,都造成了人身伤亡或公私财物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两者往往容易混淆。如果用爆炸手段故意毁坏某项特定的公私财物,结果并未同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或其他重大公私财产的,就应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按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如果不仅侵犯了某项公私财产,而且同时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重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则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以爆炸罪论处,而不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本罪与非罪的区别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
    2023-08-18
    219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与危险驾驶罪在主观的目的上是不同的,侵害的客体也有很大的区别,在处罚方面也有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997年刑法对之作了分解,具体规定为四种犯罪:一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二是聚众淫乱罪;三是聚众斗殴罪;四是寻衅滋事罪
    2023-06-03
    175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与刑事类型之间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寻衅滋事罪与其他集体混乱有显着差异。1,犯罪念头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知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念头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分歧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集团,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集团乃至政府施加压力。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集体,后者必须以多人以集体形式出现。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追踪、拦截、骂人、威胁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强制或任意破坏,占有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公共场所引起骚动,引起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之后,客观地表现为集体冲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集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4,犯罪主体不同。挑衅罪
    2023-08-06
    259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的成立条件有哪些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的成立条件: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四、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一、酒后滋事的处罚标准酒后滋事的处罚标准:1、酒后滋事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处罚;2、对于一些寻衅滋事的行为,可以依法判处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拘留,同时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3、如果情节相对比较严重,可以处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一、寻衅滋事罪的四种行为方式: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客体是公共秩序;2、犯罪客
    2023-03-30
    451人看过
  • 故意毁坏财物与盗窃罪怎么区分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从定义似乎可以得出结论: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在于主观上盗窃罪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目的犯,而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是。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并不在于其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在于其客观上是否侵害了他人的占有。侵害了他人占有的毁坏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没有侵害他人占有的毁坏财物的行为,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盗窃罪立案标准公安部1992
    2023-03-02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构成寻衅滋事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27
      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是指以使他人的财产受到损失为目的,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列举了几种情形:(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 故意毁财和寻衅滋事的区别,有哪些相关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04
      故意毁财和寻衅滋事的区别是:客体不同。行为表现不同。主观方面不同。刑事责任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而寻衅滋事罪是指有法定的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 寻衅滋事共犯未参与故意毁坏财物要如何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16
      有寻衅滋事行为但没有故意毁坏财物行为,要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时需要按照寻衅滋事罪进行处理,需要判断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和从犯,对于主犯要按照全部犯罪行为处罚,而从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 故意损坏财物算寻衅滋事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5
      根据法律规定,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公共秩序属于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可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具体包括行政拘留并处罚金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故意毁坏财物与寻衅滋事并罚可行吗?法院怎么作区分的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0
      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只限于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寻衅滋事罪主要表现为随意殴打他、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