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单位购买住宅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0:32:22 446 人看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十二条规定: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土地使用权时所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可以计入土地成本。

1、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2、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进一步提高第[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3、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

4、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城市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5、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

6、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7、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国务院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8、2013年起,各地区要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从工程投资和形象进度、交付时限等方面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稳步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

9、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10、各地区要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即2015年底,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9日 1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住房贷款相关文章
  • 住宅类居住权国家规定多少年?
    住宅居住权是多少年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是由房屋所有人与居住人协商确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设立居住权的房子是否可以买卖设立居住权的房子是可以买卖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售房屋后,居住权在期限内的,不应当影响居住权人的权利,卖方应当如实告知买方房屋设有居住权的事实。居住权的内容居住权包含以下5点内容:1、此种权利仅限于居住目的;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该房屋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3、以居住为目的,居住权人有权修缮房屋;4、居住权人可以出租房屋收取租金,但需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准;5、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合同条款居住权的设立
    2023-06-23
    488人看过
  • 关于住宅公摊面积的规定:国家对安置房有明确的标准
    这段内容讲述了不同类型住宅楼的公摊系数范围以及如何计算购房者的公用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公摊系数是指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的比率,可以反映一个房子的得房率。在不同类型的住宅中,公摊系数大约在10%至25%之间,具体数字会根据建筑类型和地理位置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没有地下设备用房、底层架空以及底层商铺的多层住宅楼,公摊系数大约在10%至15%;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大约在15%至20%;而高层住宅则更高,公摊系数大约在20%至25%。对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的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实用面积,所谓的公摊系数,也就是房子的得房率。 什 么 是 安 置 房 的 公 摊 面 积 ?安置房是指政府用于安置居民群众的住宅,由于其土地来源的特殊性质,其公摊面积存在一定的
    2023-09-10
    331人看过
  • 我国对于单位产权房屋的拆除规定
    产权房是指具有国家建设部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产权清晰的房产,包括住房和商业用房以及综合用房。在我国单位的产权房是可以依法强拆的。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单位产权房单位有权收回吗单位产权房单位有权收回,个人取得完整产权的除外。单位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单位,单位有权进行合法的处置,收回条件可由单位自己决定。单位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房屋获取非法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2023-07-05
    78人看过
  • 国家对于并购重组申请受理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许可事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情况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以服务投资者为宗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流程及行政许可申请基本信息、审核进度予以公示。其中:一、公示以表格形式列示行政许可申请项目,每周更新一次。对于截至本公示日已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请,下一个公示日不再公示。二、行政许可申请基本信息。包括:上市公司、股票代码、申请人、申请项目名称、(独立)财务顾问及主办人、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评估机构及签字评估师。三、分道制评价结果信息。根据2013年10月8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我会将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合并分立)划分为豁免/快速、正常、审慎三
    2023-06-01
    436人看过
  • 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为购买是什么
    一、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按用途划分,可以划分为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国有未利用地一般不确定使用权人。其中,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农用地可以依法承包给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对于国有建设用地,国家可以将通过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与此相对应,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与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无偿交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必须依法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或个
    2023-04-15
    336人看过
  • 对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因此,对于上述三类公司而言,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虽然未明确说明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但根据法理学解释方法上的“举轻以明重”理论,既然已禁止单位领导人直系亲属担任财务负责人,那么对于领导人本人也是当然禁止。一、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吗?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一、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法
    2023-04-02
    290人看过
  • 单位婚假规定和国家对婚假规定冲突怎么办?
    必须严格按照单位的假期执行,之后可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投诉。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会额外得到7天假期的奖励。如果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是没有工作的,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相信我们都知道婚假是劳动者
    2023-05-01
    241人看过
  • 对于产假国家政策有什么规定
    对于产假国家政策有详细规定: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二、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公司不发产假工资怎么办?一般来说,相关劳动法规并无关于陪产假的明确规定,
    2023-05-30
    429人看过
  • 石家庄单位户口的规定是什么
    1石家庄单位户口的规定是需要由单位来决定是否能够将自己的孩子落到集体户口上。孩子能否落在单位的集体户上,重点要看“单位同不同意”。一般来说,在校学生集体户、人力资源托管集体户等户籍流动可能较大的集体户,单位是不允许将新生儿的户口落下的。而有独立地址的企事业单位,则有可能允许将职工子女落在其自有的集体户下。带集体户口簿(或集体户口本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可前往集体户所在派出所办理新生儿落户手续。2、一方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的,孩子须落家庭户父母双方均为石家庄市常住户口,且一方为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的,新生儿办理出生申报时不可随集体户一方落户,须落户在家庭户的一方。3、父母均是集体户新生儿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落户一般情况下,如果新生儿的父母双方均为石家庄的集体户口,新生儿可以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但必须取得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的同意
    2023-03-19
    431人看过
  • 国家赔偿决定的执行单位是什么
    国家赔偿决定的执行单位是: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一、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什么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有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2023-03-28
    216人看过
  • 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快住房制度改革,贯彻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和《中央在京党政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92]国管房字第102号),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工作,现将《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是住房制度改革中一项机制转换、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望在做好购房职工思想宣传解释工作的同时,认真、细致、周密的做好售房计划和各个环节中的安排。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四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规定一、由中央国家机关房管部门统一管理和各部门自行管理的普通职工公有住宅楼房,凡已办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产权所有证的,均可向现住该房的国家职工出售。二、职工购买房屋的面积标准,原则上按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规定的标准执行;也可按照国发[1983]193号和劳人老[1984]3号文
    2023-06-10
    111人看过
  • 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是有新规定的吗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一、关于宅基地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的法律规定有: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2023-06-22
    448人看过
  • 国家规定一般住宅配电标准
    国家规定一般住宅配电标准如下:1、一般两居室或两居室以上住宅的设计用电负荷最小为6.0kW,电表规格为10(40)A。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基本安全要求: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敷设方法配线,导线应采用铜线;每套住宅进户电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0mm2;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间电源插座宜设置独立回路;每套住宅应设总的断路器等;2、以6500W的即热式电热水器为例,其要求住宅进户电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电表规格为30A以上,部分高档楼房的用电设施更是高于标准,进户线达到16平方,电表10(60)A,空开C63。如果这样来计算,使用即热式电热水器时最大的安装问题似乎迎刃而解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十六条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依法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做好迁移居民的安置工作。电力建设应当贯彻切实保护耕地、
    2023-08-09
    284人看过
  • 国家对于翻墙的法律规定
    违法,个人使用VPN“翻墙”是违法的,尽管我们很少听说有谁因为“翻墙”而被罚的。一、翻墙软件违法吗翻墙软件违法。行为人如果非法出售可访问境外互联网网站的VPN翻墙服务的,可能会触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情节严重的,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行为人使用翻墙软件获得某些不实言论、信息后,进行散布、造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会触犯寻衅滋事罪或者是诽谤罪。二、职务侵占在警察队要罚款吗大部分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机关管辖侦办的,而职务侵占罪是属于常见的刑事犯罪,职务侵占案件由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负责侦办,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具有立案侦查的权利,而不具有处罚的权利,所以职务侵占案件在公安机关是不会被罚款的,但可以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三、营业执照不注销有什么后果?(1)股东列入黑名单有关时间会自动注销,而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而且要被罚
    2023-06-29
    331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贷款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按贷款款项来源分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按还款方式又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住房贷款的利率以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为基础,不同银... 更多>

    #住房贷款
    相关咨询
    • 2023国家对单位辞退赔偿规定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16
      违法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按照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的本人工资计算,工资可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这里工资是指的实际工资收入。
    • 国家对单位诈骗罪的刑法是什么规定的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6
      单位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城镇居民购买住宅必须要单位供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6
      城镇居民个人建造住宅可以得到所在单位的帮助。但补贴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住宅造价的20%。补贴应当从本单位自有资金中解决,不得列入生产成本或挤占行政经费和事业经费。
    • 国家对于个人购买第二套房子的规定是怎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3
      购买第二套房子的规定有: 1、第二套房贷款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由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个人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低的通知。 2、对拥有第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第二套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购买第二套房贷款支付首付比例降至40%。 4、对已经拥有一套
    • 国家对住宅维修资金是谁来的法律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该款项属于业主,其使用需要经过层层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