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时股东资格如何确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18:20:22 70 人看过

通过与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办理股权交付和登记手续,也是当事人取得股东资格的一种方式。对于因股权转让人或股权受让人的股东资格发生的争议,应坚持以股东变更登记为基本标准,尊重股权实际转让事实的原则。

1.公司对股权转让有审核是否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而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可视为公司对股权转让和受让人股东资格的确认,对公司及其股东均有约束力。

2.若受让人已事实上承受了转让方的出资额,实际上已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使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但公司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应该尊重事实,尊重实际已存在的法律关系,认定受让人具有股东资格,并责令公司将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

3.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属于行政管理行为,仅是对当事人已经发生的股权转让事实加以确认,是否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不影响受让人股东资格的取得。但公司以外的第三人根据工商登记确定股东的,公司以及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不能对抗第三人。

4.若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以办理完毕工商和(或)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手续为股权转让生效条件的,未办理完毕工商和(或)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手续之前,股权的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仍应认定转让人为公司股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股东资格确认与股权确认的区别
    1、股权是以百分比表示,股东是以名称表示(自然人或单位);2、确认一个股东有多少股权就能确认这个股东的资格。一般认为,可以确认股权存在的证明有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股东登记、实际履行股东出资义务或者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等五大证明。(1)公司章程章程是公司作为社团法人最为主要的象征之一,称为公司的宪法。章程是判断股东身份和股权的重要标志。我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并规定股东应当在章程上签名、盖章。股东签署章程是其作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公司章程对内是确定股东及其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具有对抗股东之间其他约定的效力;对外具有公示和公信力,是相对人判断公司股东的重要依据。(2)股东名册有关公司法律普遍要求
    2023-04-13
    148人看过
  • 转让股权够股东资格的取得是如何的
    转让股权股东资格的取得是如何的转让股权后股东资格就取得。《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6-15
    114人看过
  • 公司转让股权时股权的原值如何确认?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按照以下方法确认:(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三)通过无偿转让取得股权,具有《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照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让股本的,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让金额及相关税费之和确认新转让股本的股权原值;(五)除上述情形外,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公司转让股权流程股东转让股权,须征询其他股东的意见,由其他股东选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并出具书面意见(或者是形成股东会决议),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
    2023-08-08
    336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诉讼请求权如何认定
    原告:A,男,汉族,出生于**月**,19**,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股东,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被告:B,女,汉族,出生于**月**,19**,住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第三人:C,女,汉族,出生于**月**,19**,住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诉因:股权确认纠纷。请求判决确认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XXX股东资格;2。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原告于2002年1月与第三方C结婚,2002年
    2023-05-07
    330人看过
  • 股权转让价格如何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注意事项
    一、股权转让价格如何确定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常见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二、股权转让价格的注意事项1、采用综合评估确定股权转让的基准价格实践中股
    2023-06-17
    169人看过
  •  股权转让规定:股东如何出资?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未出资或者出资额显著不足且未经过法定程序的,其股权不得转让。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股东未出资的,可以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未出资或者出资额显著不足且未经过法定程序的,其股权不得转让。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股东未出资的,可以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 法 律 与 章 程 : 未 出 资 股 东 股 权 转 让 规 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这意味着,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上限为其出资额。然而,在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时,未出资的股东享有一定的权益。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股权转
    2023-09-03
    230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如何认定出资瑕疵
    出资瑕疵时股东资格的认定如下:1、未足额出资,股东首次出资不足20%,或者两年内未缴纳剩余80%,构成股东出资不足;2、出资评估价值不实,当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时,其评估价值高于自身价值;3、虚假出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没有交付货币,也没有转移其出资的财产权,但实质上没有出资;4、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偷偷逃走了所缴出资,但表面上仍以原出资额出资,具有股东身份。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何追究出资瑕疵股东的违约责任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不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已构成违约,无论公司成立与否,都构成对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的违约;如果公司已经设立,出资瑕疵股东的行为同时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构成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
    2023-07-03
    118人看过
  • 股权转让需要所有股东确认吗?
    一、股权转让需要所有股东确认吗?不需要。股权变更协议原则上只需要变更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股权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
    2023-06-02
    470人看过
  • 隐名股东确认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作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隐名股东,拥有%股权,甲方有意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乙方。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权转让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元。第三条甲方声明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
    2023-06-15
    411人看过
  • 如何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方法有哪些?
    在企业股权转让过程中,如何确定股权转让价款,在实务中常常引起争议。目前,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价格作了实践中硬性规定外,对于其他的普通股权转让价格尚未作明确的规定。实务中,对于普通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其股权转让价款按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出资额确定,可称为出资额法。第二种方式,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其股权转让价款按照公司资产评估后价格确定,可称为评估价法。第三种方式,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对于股权转让价款的协商价法在实务中极其常见。原因在于协商价法的相对科学性,因为无论出资额法,还是评估价法,均反映企业资产的原有和现有资产价格,而股权的价值不仅体现企业资产的历史和现状,主要还应体现企业的未来收益,因此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应考虑企业的动态盈利能力。
    2023-06-09
    75人看过
  • 股东以技术出资如何确认股权
    一、股东以技术出资如何确认股权如果技术方不是专利形式,不能用货币计价并且可以转让,那么就不是公司法认可的出资类型,所以要进行特别约定:第一种:出技术方只少量现金出资,比如1%,但是在章程、股东协议里面进行约定,每个股东的股权比例,表决权及分红权比例,出资1%的股东可以有99%的表决权和分红权,这是公司法允许的。第二种:出技术方的现金出资部分由出资方垫付,以后用分红款还上。以上两种方式都需要对章程和股东协议进行特别约定,不能随意套用模版,否则容易出问题。二、关于技术入股的分析采用非专利技术入股在政策和法律上可行,但是实际操作比较难。最好的办法是,如果你的合作方确认要采用你的技术来作为公司将来运作的基础,那你可以和他商量你的技术可以占到多少股份。如果是申请过专利的技术,那就属于知识产权入股。知识产权出资必须聘请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对该知识产权进行评估。股东出资表应当填写每个股东的认缴出资额,
    2023-06-17
    405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可以合并审理吗
    一、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可以合并审理吗严格意义上来讲,这并非可行之举。然而,部分法院可能针对股权转让纠纷中的收购方是否具有合法股东身份问题进行审查。众所周知,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与股权转让纠纷在实质上并非属于同一种类别的法律关系,故不应将其归并为同一案件进行审理。在法院对于股权转让纠纷进行审理的过程中,若有受让方向法庭提出转让方并不真实拥有股东身份或者无合法股东资格的主张,那么极少数的法院会对转让方是否真正享有股东资格的问题进行核实。根据正规的诉讼流程来看,股东资格的确认为股权转让的首要前提条件。因此,当在股权转让纠纷中,某一方或者第三方就转让方股东身份存在争议时,法院有权力暂停对该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当然也可继续进行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
    2024-04-11
    107人看过
  • 股权转让应当如何确定价格?
    一、股权转让应当如何确定价格?股权转让的价格的确定是:1、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2、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3、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5、也有采用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二、股权质权人怎么行使股权质权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股权质权的实现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落实,是设立股权质权的最终归结。股权质权的实现,与动产质权相同,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其一,须质权有效存在。其二,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所谓未受清偿,不仅指债权全部未受清偿,也包括债权未全部受清偿。当然了在出质股权价值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且出质人不愿意提供补充担保时质
    2024-01-22
    287人看过
  • 股东转让股份时如何行使权利
    随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交易的日益频繁,由股权转让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新《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行为准则,更有效、更细致地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在股权转让中如何行使权利本文选取了新《公司法》实施后涉及股权转让的几个案例,通过对股权转让律师的评价和分析,提醒股东了解自己的权利以及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为更好地维护其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无工商变更登记,转让协议仍然有效。2004年,因公司经营不善、业绩不佳,同为公司股东的陆先生与张某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以2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40%股权转让给张某,协议生效后张某支付了转让款,但未办理工商登记的股东因遗失公司公章。2006年,公司经营状况有所好转。鉴于公司利润可观,鲁政委根据新《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以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由,主张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工商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法律要求,而是对抗性
    2023-05-07
    452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股东已认缴未出资,如何确认股权转让的份额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股东持有的股权份额是按照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来确定的。所以股东即便尚未出资就将股权转让出去,是依据其认缴的出资额来确定股权转让的份额。只是股权转让作价时要考虑未出资的情况。
    • 确认股东资格诉讼和股权转让纠纷的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8
      股东资格确权纠纷和股权转让纠纷性质上不属于同一类法律关系,股东资格确权纠纷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股权转让纠纷是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纠纷,公司并不参与诉讼。在实务操作中,股东资格确认是股权转让的前提,如果在股权转让纠纷中,一方或第三方提出转让方股东资格争议,法院可终止审理股权转让纠纷,也可不中止。
    • 股权转让价格如何确定股权转让费用怎么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4
      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式有: 1、双方协商确定; 2、按出资额确定; 3、按公司某一时点的净资产值或进行适当的溢价来确定; 4、评估确定; 5、考虑企业的动态盈利能力和股权的将来预期价格来确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其份额,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 确认股东资格应当根据什么确定?确认股东资格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3
      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确认股东资格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具体案件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选择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例如是否有协议,并在协议中承诺将自己的某一财产或资产投到公司中,作为公司的财产,由显民股东经营管理,由这些股东进行实际支配经营,隐名股东获得一定收益。具体可与律师联系 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 新股东转让后, 出资时间如何确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8
      对于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的新股东出资时间问题,很多人存在误区。 一般分为两种观点:其一是以新股东交付转让价款时间为新股东出资时间;其二是以原股东交付出资时间为受让股东出资时间。 应以第二种判断为准。因为,股权转让是经依法公司股东同意后,出让股东与受让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实质上是要公司“体外”的一种合同交易,由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转让价款,不涉及新股东向公司交付出资,并不影响股东对公司的出资时间变动,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