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索赔是指一方违反合同义务造成另一方损失,损失方要求对方承担补偿或者赔偿,原因主要是合同内容变更、文件有缺陷、发包人或工程师违约、第三方原因、法律法规的变更。
一、合同索赔是什么
合同索赔是指合同一方违背了合同中相关约定或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而需要向另一方支付金钱。
合同索赔的重要前提条件是合同双方存在对方的违约行为和事实且发生了应由对方承担的责任与风险导致的损失。它又可以分为费用索赔、工期索赔及费用工期索赔。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执行过程中非己方的原因而受到的对合法权利的侵害以及由于侵害而造成损失均可要求合同的另一方对自己的损失予以补偿或者赔偿。
二、合同索赔的原因
合同索赔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合同内容变更
随着性技术、新工艺的不断发展,业主对项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使设计、施工难度不断增大,而且现场经常会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况。
2.合同文件(包括技术规范)缺陷
有时合同进入实施阶段,才发现合同本身有难以弥补的缺陷,或者语言含糊,或者存在漏洞或矛盾,造成双方理解不一致。这就会造成争议,导致索赔。
3.发包人或工程师违约
发包人违约主要表现在不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材料、设备,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工程师违约主要表现在因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工作失误、苛刻检查等原因,造成对正常施工的干扰。
4.第三方原因
由于与工程有关的与发包人签订或约定的第三方所发生的问题,造成对工程工期或费用的影响,也可以是索赔的起因。
5.政策、法规的变化
三、合同索赔成立的条件
索赔的成立,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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