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22:05:16 156 人看过

一、南宁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所有权转移的;

(二)灭失或失踪满六个月的;

(三)拆解或销毁的;

(四)自行终止渔业生产活动的。

二、南宁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材料

1.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籍证书和航行签证簿。

2.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3.注销登记证明材料

4.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

5.渔业船舶所有人的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南宁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

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第三、六条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登记项目为:

(一)所有权登记;

(二)国籍登记;

(三)抵押权登记;

(四)光船租赁登记。

第六条渔业船舶不得具有双重国籍。凡在境外登记的渔业船舶,未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国籍的,不得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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