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国家标准GB5842-1996《液化石油气钢瓶》已于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正式实施。根据近半年贯彻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我局提出如下意见,请你们督促液化石油气钢瓶制造单位贯彻执行:
1.钢印标志是钢瓶的永久档案,国家标准GB5842-1996《液化石油气钢瓶》要求在不可拆卸附件上压印永久钢印标志,目前大多数厂家未很好执行此条规定,而仍沿用铝制铭牌代替,给钢瓶的定期检验和事故分析带来很大困难。因此,自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起,凡未按国家标准要求压制钢印标志的钢瓶不准出厂,监检单位也不予出具监检证书。各地劳动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保证监检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现广东省台山市协成模具厂已生产出钢瓶护罩钢印机,可以满足钢瓶制造单位的要求。
2.压印在钢瓶上的永久钢印标志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附录一的规定,除气瓶编号可印在瓶阀座上外,其余九个钢印标志均应压印在不可拆卸的护罩上。其中,气瓶制造单位代号印为许可证号,瓶体设计壁厚印为计算壁厚的圆整值,寒冷地区用标志印为气瓶材料牌号。
3.钢瓶底座直径,根据使用单位意见,可按300mm制造,也可按240mm制造。
4.关于钢瓶材质证明书,因目前钢瓶材料市场比较混乱,为保证材料的可靠性,对材质证书原则上要求提供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材料,应要求销售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承担责任。制造单位如发现复验结果与材质单复印件的数据不一致时,不得用于制造气瓶受压元件。
5.自今年十月一日起,未压印国家标准规定的钢印标志的钢瓶将被视为不合格产品,不准销售,否则,销售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会同工商行政部门对本地区销售的不合格钢瓶予以查封,禁止其在当地市场销售,并责令制造单位退换已售出的不合格钢瓶。
6.关于焊缝系数的确定,焊缝系数一般只与焊接位置、焊接接头型式和探伤比例有关,不按钢瓶的环焊缝和纵焊缝区分。按国家标准GB5842-1996《液化石油气钢瓶》设计钢瓶时,钢瓶环焊缝和纵焊缝的焊缝系数均应取0.9。
-
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使用常识
52人看过
-
液化石油气钢瓶事故的应急常识
138人看过
-
关于贯彻实施新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
451人看过
-
北京市液化石油气钢瓶租赁合同
55人看过
-
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关于整顿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的通知[失效]
232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制造的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71人看过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
-
国家对液化气钢瓶的使用管理规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8为进一步提高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性,保护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GB)已正式实施。新标准不仅提高了液化气钢瓶的安全标准,还规定了液化气钢瓶的设计使用寿命为8年,但经检验合格后,液化气钢瓶仍可延长使用年限,直至达到15年报废期限。在新标准执行之前,居民家中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并无设计使用寿命。从新液化气钢瓶启用开始,液化气钢瓶按前3次每4年检测1次、从第4次起每3年检测1次的要
-
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第二款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4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瓶装液化石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当遵守哪些规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30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并对气瓶进行建档登记;(二)充装的气瓶、燃气质量及充装量应当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三)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充装,并做好充装记录;(四)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并按照有关规定将气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应当予以报废销毁;(五)对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