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帮工致财产损害谁赔偿呢
所谓帮工,是指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帮工人与被帮工人之间往往具有特殊的社会关系,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同事、邻居之间,具有临时性的特点,也可以理解为我们通常所说的助人为乐。帮工活动中,帮工人虽然是自愿、无偿提供帮工活动,但其目的是为了被帮工人的利益,基于这个原因,作为被帮工人来说,接受义务的帮工在法律上就不再是一种随意的行为,如果帮工人在帮工的过程中对他人造成了伤害或者说自己不小心受到了伤害,那么就需要由被帮工人来承担这个责任。也就是说,被帮工人在接受帮工时就将面临帮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过程中,如果被帮工人未明确拒绝帮工,帮工人为被帮工人提供帮工时造成损害,应当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帮工定义及法律责任是什么
民间互助方式。又称助工。即亲戚、朋友、邻居于农事大忙、建房、筑路以及其他红白喜事时主动上门帮忙。帮者不计报酬,受帮者供给伙食,此俗长期相沿不变。帮工,是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行为。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明确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三、帮工和无因管理区别有哪些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进行管理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二者区别点在于:
1、帮工是有因的,无因管理是无因的。帮工没有任何报酬,也不能事后要求支付报酬,无因管理管理人可以要求偿还支付必要的费用。
2、民法上设定无因管理法律关系体现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增进社会成员之间的主动互助他人,无因管理人可以是任何人。帮工关系就不一样了,帮工人和被帮工人之间存在某种关系,不可能是无缘无故的,比如亲戚朋友其他认识的人,且被帮工人知道或者在场。
3、无因管理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损失,如不及时管理,他人就有可能受到利益上的损失。帮工则不然,帮工人帮助他人是一种可帮可不帮的,他人利益并不会因为没有帮工人的帮助就会受到损失
-
义务帮工致害如何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411人看过
-
义务帮工致人损害帮工人赔偿后可以追偿吗
251人看过
-
谁应该为义务帮工遭受的损害负责?
187人看过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财产损害谁承担赔偿责任
139人看过
-
义务帮工致害了怎么办
107人看过
-
义务帮工致残被帮人赔偿
158人看过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均可作为受益人。 受益人一般在人寿保险合同的死亡保险中出现,投保人投保死亡保险的目的在于万一被保险人遭遇事故死亡后使被保险人家属免遭经济上的困迫,所以在死亡保... 更多>
-
义务帮工致人损害应缴纳什么赔偿责任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28律师解答 义务帮工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在义务帮工人帮助帮工过程中致人损害受害的怎么办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30义务帮助工人在帮助过程中损害和保护自己的权利:1。一般来说,帮助工人在帮助活动中造成损害的,由被帮助工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助工人因爱等原因免费提供劳动的,被帮助工人是受益人,帮助活动的结果是被帮助工人获得利益。因此,帮助工人在帮助活动中造成损害的,由被帮助工人承担赔偿责任。2、被帮助工人明确拒绝帮助工人的,不承担责任。被帮助工人应当要求被帮助工人参加帮助活动。只有被帮助工人明确拒绝帮助工人,被帮助
-
义务帮工致人损害被帮工人损害,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利义务是怎样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19所谓义务帮工,是指为了满足被帮工人生产或生活方面的需要,帮工人不以追求报酬为目的,为被帮工人无偿提供劳务的行为。其与雇佣关系不同的是,雇佣关系是雇员在从事从属性劳动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帮工人不收取被帮工人报酬,帮工活动是无偿的,是助人为乐行为;而雇主与雇员之间则存在着特定的经济利益关系,雇员为雇主创造利益并获取报酬,是等价有偿的商业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
-
义务帮工物质损失赔偿谁来赔偿?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91、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过程中,如果被帮工人未明确拒绝帮工,帮工人为被帮工人提供帮工时造成损害,应当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 2、帮工是指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行为。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义务帮工造成的人身损害,谁来承担?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5你的请求应该获得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宋某因院墙需拆旧换新请你帮忙,你在帮工活动中遭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