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归属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3 08:14:38 316 人看过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第一,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不是死者遗产。

第三,不是精神抚慰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归属: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

2、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前述近亲属共同取得,其性质为共同共有。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性质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指死亡赔偿金究竟是对谁的何种损害的赔偿,关系到死亡赔偿金的确定、计算、给付等。在此问题上,世界各国法律存在共识,即死亡赔偿金绝非对死者的财产损害的赔偿,而是对于受害死者有关的一些亲属的赔偿。但在立法例上有两种,即“扶养丧失说”与“继承丧失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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