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有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实现不安抗辩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双方当事人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减弱,存在无法履行对待给付的现实风险;享有不安抗辩权的是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先履行义务人需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法履行债务。
不安抗辩权实现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双方当事人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其次,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减弱,存在无法履行对待给付的现实风险;第三,享有不安抗辩权的是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最后,先履行义务人需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法履行债务。
不 安 抗 辩 权 行 使 : 双 方 需 基 于 同 一 合 同 互 负 债 务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时中止自己履行债务的权利:一、丧失商业信誉;二、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不安抗辩权行使时,双方需基于同一合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辩权作为一种法律保护措施,可以有效避免一方在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遭受对方的损害。然而,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需确保双方基于同一合同互负债务,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不安抗辩权作为一种法律保护措施,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的情况下有效避免一方遭受对方的损害。然而,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双方必须基于同一合同互负债务,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后给付义务人也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其无法履行对待给付的现实风险,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也需要提供确切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法履行债务。这样,才能有效地实现不安抗辩权,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第一款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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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严重恶化时,权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中止履行的权利。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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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履行抗辩权的解释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17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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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的履行条件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3履行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2、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危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 3、双方当事人有先后的履行顺序; 4、先履行一方须证明对方已无法履行; 5、先履行一方债务清偿期已届满; 6、后履行义务无法提供相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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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之司法解释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7不安抗辩权是抗辩权的一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是指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中止履行的,应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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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履行抗辩权解释要如何理解?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04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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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解释不安履行抗辩权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09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