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借款人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1:33:16 446 人看过

孙先生是一家汽车传动轴厂的员工。从1994年2月到1995年2月,他被一家汽车零部件厂借了一年。借款期间,孙某的工资由汽车零部件厂支付。汽车零部件厂还为汽车传动轴厂提供了两台机床。1995年12月30日,孙某与汽车传动轴厂签订的三年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1996年6月15日,孙某被某动力零件厂录用。他在办理劳动关系转移手续时发现,汽车传动轴厂在合同期内只为孙某缴纳了两年的养老保险费,又一年没有缴纳。孙先生提出问题时,厂里认为孙先生被汽配厂借了一年为汽配厂提供劳务,汽配厂应该支付工资,汽配厂应该支付养老保险费。为此,孙先生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上诉,要求汽车传动轴厂为其缴纳一年的养老保险费。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经调查,汽车传动轴厂和汽车零部件厂在借孙某时并未就此问题达成协议。调解无效,判决汽车传动轴厂于1995年8月4日为孙某补缴一年养老保险费,劳动部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富余职工、长期休假职工、长期病假职工的社会保险费,企业贷款职工和有偿在校学生,继续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支付。这是因为,在借款期间,职工仍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原单位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汽车传动轴厂没有理由不为借款期间为借款方提供劳务的职工孙某缴纳养老保险

企业借款时,应当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规定借款期间借款方、被借款方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借款期限按合同约定办理。本案中,借款单位与被借款单位仅约定汽车零部件厂在借款期间支付孙某的工资,但不同意承担孙某的其他社会保险待遇。此外,汽车配件厂还以两台机床作为借用条件。因此,汽车配件厂不该承担孙某的养老保险是合理的。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孙某原单位汽车传动轴厂在借款期间将孙某养老保险费的缴纳责任转移给借款人是不合理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8: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借用者与被借用者及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
    孙某系汽车传动轴厂职工,1994年2月至1995年2月被某汽车配件厂借用1年,借用期间,孙某的工资由汽车配件厂发放,汽车配件厂还以为汽车传动轴厂提供两台机床为借用条件。1995年12月30日,孙某与汽车传动轴厂签定的3年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1996年6月15日,孙某被某动力配件厂招收,在办理转移劳动关系手续时,发现汽车传动轴厂在合同期内只为孙某缴纳了两年养老保险费,还有1年没有缴纳。当孙某提出质疑时,该厂认为孙某被汽车配件厂借用1年,为汽车配件厂提供劳动,汽车配件厂支付其工资,应由汽车配件厂缴纳养老保险费。为此,孙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汽车传动轴厂为其补缴1年养老保险费。仲裁委员会受案后,经调查,汽车传动轴厂与汽车配件厂在借用孙某时,确没有就此问题作出约定。经调解无效,裁决汽车传动轴厂为孙某补缴1年养老保险费。[分析]:1995年8月4日,劳动部《关于贯彻
    2023-04-21
    348人看过
  • 借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023-04-21
    114人看过
  • 借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借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1.提供真实情况。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一、签借款合同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签订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同,需要满足的条件也有所不同:一、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1.贷款放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2.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3.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要求。4.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或外币。5.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提供担保和保证。6.利率符合国家规定。二、与自然人签订借款合同:1.借款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2.利息符合国家规定。3.借款合同的内容要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房产抵押借款给个人范本1.借款总金额。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4.借款利息:月息为
    2023-02-19
    428人看过
  • 借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1、借款人的权利:(1)有权要求贷款方按照合同规定,取得约定数额的货币;(2)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3)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日期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当事人双方可以重新确定期后的利率;2、借款人的义务(1)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随意改变用途;(2)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3)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4)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返还贷款并支付利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一、逾期付款的利息多长时间到账逾期付款利息的起算时间是从付款日到期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即逾期利息
    2023-04-03
    131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贷款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
    2023-03-30
    188人看过
  • 借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呢
    借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1、借款人需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2、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3、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还款。一、借据的一般注意事项有哪些借据的一般注意事项如下:1、借据应由借款人手写,但应注意书写规范,借条打印件也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款人应同时按手印签名。借款人的信息必须写清楚身份证号码,并要求借款人在书写借据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2、贷款发生的日期必须写清楚,最好准确到达日期,还款日期可以在借据中约定。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还款日期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后方可要求返还。还款日期届满未返还的,贷款人应当在三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3、借款金额应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货币,如人民币100000.00元整(人民币拾万元整)防止持有借据的人篡改。二、怎么判断网贷
    2023-03-02
    7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8
      (1)有权要求贷款方按照合同规定,取得约定数额的货币;(2)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3)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日期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当事人双方可以重新确定期后的利率;借款人的义务主要有:(1)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并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2)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
    • 借款的权利和义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
      (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
    • 借款人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7-20
      1、借款人的权利:有权要求贷款方按照合同规定,取得约定数额的货币;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日期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2、借款人的义务: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款人
    • 借款人有什么义务和权利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7
      借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 1、借款人需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 3、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还款。
    •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1
      借款合同当事人中借款人的权利义务包括:取得借款;告知借款用途;依约使用借款;如约归还借款等;贷款人的权利义务包括:向借款人转移借款、按照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等。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二条规定,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