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抢农民土地到哪去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1 17:09:32 382 人看过

律师解答:

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因征收方的迁至拆除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有权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强征地农民告状如何写?
    一、强征地农民告状如何写?原告:**镇**村*组。诉讼代表人:李**,男,19**年*月**日生,汉族,住***区**镇**村*组,联系电话:***********。被告:***区人民政府,负责人:胡**,职务:区长。被告:***区**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王*,职务:镇长。请求事项:1、确认被告对原告所有的位于**的土地实施的征用行为违法;2、责令被告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1、征地报批之前未经被征地农民即原告知情、确认;未告知被征地农民听证权利也没有举行听证。2、涉案土地存在土地违法行为尚未清理,被申请人不应批准征地。《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4]28号)第二十四规定:对违法用地及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按法律规定应当拆除或没收的,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确需补办手续的,依法处罚后,重新从高进行征地补偿和收取土地出
    2023-04-23
    490人看过
  • 农民丢失土地的证明去哪里领取?
    失地农民证明可以由村委村出具证明,然后到所属的乡镇人民政府加注意见即可。为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就业与社会保障机制,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失地农民就业与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发号)有关规定,就《失地农民证明书》的发放,制定本办法。交通事故赔偿中失地农民的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
    2023-07-17
    210人看过
  • 国土部强调征地拆迁必须提前告知农民
    中广网北京7月23日消息(记者冯会玲)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6时42分报道,国土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朱留华昨天强调:今后征地拆迁信息必须提前告知每一户农民,农民不同意,不得强行征地。朱留华说,国土部下发的《通知》会保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述权,有关征地的重要信息必须由政府提前告知农民:“在征地之前有一个告知的、确认的和听证的程序。告知就是告诉你这块地我将来用于征了干什么,在什么位置,有多大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还有社保的情况,都应该让被征地的人知道的。通知就明确地强调征地告知要落实到村组和农户,不能落下一户。朱留华强调,如果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对于农民起诉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给予解决。不同意的是肯定不能实施征地,如果这个必须要征,那么必须要和农民协商一致,不能强行征地。”朱留华说,对于没有依法办理用地审
    2023-04-23
    335人看过
  • 土地流转后,失去土地的农民该如何办
    可以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的租金和现代农业线下打工生活。土地流转条件有:1、农民土地流转需要自愿,而且土地的权属没有争议,而且交易双方是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想要流转土地的农民必须是土地的产权权利人,也就是对土地能做主的人,还有就是产权权利人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3、在流转土地的交易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和环境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的规定,违反这些的都不能进行土地流转。4、上面这些都符合以后可以流转土地,但租给别人的期限不能超过第二轮承包期的期限。土地流转的合法程序有:1、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2、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3、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
    2024-05-11
    385人看过
  • 土地确权后,农民将失去什么,将得到什么?
    我们现在的土地制度对于农民来说并没有把土地价值真正的体现出来,土地上附加的条条框框太多,影响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而且种地,大部分的农民赚钱不多。从国家层面来讲,我国现在的农业对比外国有很大的差距。我国长期以来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种地的人又多又分散,新的农业技术和理念推广起来都很费劲。而且,现在留在农村种地的大都是妇女、孩子和老人,劳动力跟不上,甚至很多地方出现了抛荒。不仅农民靠土地不赚钱,我国农业在国家市场上也没有竞争力。所以这样下去不行!土地制度得改革,那么改革得必须先确权,要不然一定出现很多的弊端。一、耕地确权有些农民不明白好好的为啥一定要确权呢,感觉土地确权一定会减少土地的权益。甚至有人认为土地确权后必然要实现土地流转,那么就会丢失土地的使用权。其实农民的担心是多余的!从农业生产来说,土地流转已经是不可避免的趋势,我国农业要想赶上国际水平,必须要把土地
    2023-06-02
    189人看过
  • 民事诉讼到哪里去告
    法律综合知识
    一、民事诉讼到哪里去告民事诉讼,去法院告。在我国,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1.民事诉讼的提起地点应当与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相关。一般情况下,原告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如果案件涉及特殊地域管辖或专属管辖,如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等,则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二、民事诉讼的级别管辖是怎样的?民事诉讼的级别管辖主要指的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1.在我国,基层人民法院通常负责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但也有一些例外情况。例如,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等。2.具体来说,中级法院除了受理大量的二审民事案件外,还会直接受理一些一审案件。这些案件通常具有较大的争议标的额、案情复杂或涉及特殊法律问题等特点。三、民事诉讼地
    2024-08-05
    474人看过
  • 非法征收土地去哪里告?
    一、非法征收土地去哪里告?1、发现政府非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举报,或者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请求。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2、各地区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依法治理违法违规征地行为。确保依法征地、和谐征地,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严格文明执法,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相关恶性事件。二、农村征地拆迁跟城市拆迁有什么不同?农村征地拆迁跟城市拆迁的区别包括概念不同、适用法律不同、补偿不同等。1、概念不同从概念上,农村房屋拆迁属于集体土地征收,城市房
    2023-06-16
    78人看过
  • 农民是如何失去土地所有权
    一、农民是如何失去土地所有权在我国农村,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是通过法律形式被确认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往往被削弱或失去。这主要源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多级性和不确定性。1.尽管法律上明确了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这个“农民集体”的定义并不明确,其权利主体和运行原则也未得到具体规定。这使得在实际操作中,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很难得到保障。2.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还常常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干预,例如政府通过征地拆迁等方式,强制性地剥夺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这种剥夺往往超出了法律的限制,使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受到了严重的侵害。二、所有权与使用权替换在我国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常常代替所有权,成为实际上的权利主体。这是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农民往往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没有真正的所有权。1.这种权能替换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地位,使土地所有权高度弱化,使用权对所有权的分割程度很高。2.这种情况
    2024-07-19
    150人看过
  • 如果遇到土地抢占强拆怎么办?
    1、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2、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3、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4、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5、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所谓的维权方式就是要依据法律,通过诉讼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在没有政府任何相关文件的强拆,在现实中是很难直接提起诉讼,因为在没有政府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拆迁方的强拆人员身份无法证明,不知道对方具体是代表谁来实施,还有是在立案等环节,因为你不知道是哪个政府部门在进行强拆,也没有相关证明文件,基本都是驳回或者不予立案。一、房子被强拆,怎么获取相应赔偿?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涉及到国家补偿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一起提出,也可以在确定强拆违法后先向赔偿机关提出,赔偿机关在收到之
    2023-06-28
    275人看过
  • 被农民占用是否可以强制征用农民土地
    农村政府不可以强制征用农民土地。农村政府没有征用农民土地的权利,只有经过根据法律规定获得上级政府批准后,才能征用农民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一、公路扩建征地补偿是多少公路扩建征地补偿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幼苗补偿费。耕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耕地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除以
    2023-03-03
    422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你的补偿款到哪儿去了?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征收征用农村土地成了一个大趋势。土地的征收,是一个村的重大事项,涉及村集体中每一个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一旦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就会涉及到巨额的土地补偿金。那村集体和村民对于这土地补偿金应该如何分配呢?村集体在这其中又占据怎样的角色呢?本文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来给您分析村集体和村民应该如何分配土地补偿金?如果补偿金被扣留,农民又该怎么办呢?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
    2023-04-18
    433人看过
  • 农民承包土地到什么时候到期
    一、农民承包土地到什么时候到期农民承包土地的到期时间取决于土地的类型。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1.耕地的承包使用权期限为三十年,并在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2.而草地的承包使用权期限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使用权期限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并且在期限届满后,这些土地也将依法相应延长承包期限。这意味着,农民承包的耕地、草地和林地都有着明确的承包期限,并且在到期后还有继续承包的可能性。二、如何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方式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当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一致,且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2.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约定了合同解除的条件,并且这些条件已经成熟,那么合同也可以终止。3.当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或者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并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时,合同同样可以终止。4.由于国家建
    2024-07-21
    304人看过
  • 2023年农民将失去土地的情况有哪几种
    各位农家朋友应该都知道,今年农村土地改革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第二轮承包地到期后再延续30年。对此有人欢喜有人忧,大家因该都知道,若干年前,就有“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说法。延期后那些没有分到地的农民可能还是没有地,那么有地的农民就一定能守住自己的地吗?未必!因此,我们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但是有人要失地了,下面编者就给大家详细的解说一下,共有五种情况。一、没确权的土地土地确权就是给农民的土地进行测量登记,农民会领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民将依法享有土地的耕种权,如果因为纠纷等原因导致土地没有确权,那么土地确权工作完成后,没有确权的土地将不再属于你。到目前为止,全国28个省。7个省份完成了土地确权工作;9个省份即将结束,另外12个省份正在陆续开始。土地还没确权的农民得留心了。二、土地闲置2年的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明确国定,耕地闲置超过2年的,将由村集体收回。将土地闲置,本就是
    2023-05-04
    179人看过
  • 一般农民土地能强制流转吗
    一、一般农民土地能强制流转吗农村土地不可以强制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二、房屋拆迁补偿诉讼关于房屋拆迁纠纷的行政诉讼,是拆迁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拆迁当事人和其他拆迁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拆迁纠纷案件的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拆迁行政诉讼的上述定义包含了以
    2024-01-15
    43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民田土问题农民可否强制用农民土地修路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7
      我国相关的土地法律法规对国家建设征用乡村土地的赔偿并无统一限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限定联盟本地的事实上,由省市自治区制定赔偿准则。具体限定如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赔偿。征收耕地的赔偿花费包括土地赔偿费、安置补贴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按照需要安置的
    • 强征土地农民改咋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遇到土地被强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被强征,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然后请律师及时介入,争取合理补偿;另外一种,有被强征的危险,抓紧时间带资料到律所咨询,请律师分析情况,介入案件;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般土地征收的补偿能够在七八万以上,遇到问题中的土
    • 部分失去承包土地的农民,农民个人应得到土地补偿费的多少?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土地补偿费各地高低不一,不过土地管理法是有补偿标准的。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国家征收农民土地补偿款法律上参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山东天诚国土规划院整理出有如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有三部分组成: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
    • 去农村承包土地,农民承包土地补偿标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9
      因为土地本身存在的价值是不一样的,用地的情况也有所不同,所以对于价格这个东西没有统一的定位。农民承包土地补偿标准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承包土地经营户主要可以申请这两种补贴。 一、良种的补贴 良种的补贴标准就是水稻种植每亩地给补贴15元,小麦、玉米、花生每亩的补贴是10块钱。这个补贴具体的领取流程如下: 1.到村委一去去申报登记。 2.根据补贴的规定进行核实,然后进行张榜公示。 3.公示结束以后,由各
    • 强征地农民到哪里反馈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8
      1、强征地农民到辖区人民政府与人民法院反馈。当事人应当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可以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