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5 08:16:17 479 人看过

一、舟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

(四)《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6〕58号)。

二、舟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的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一)申请人向宁波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网上申报;

(二)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三)受理人员作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的决定,在承诺时限内向申请人反馈办事结果,并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三、舟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的受理条件

在本统筹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转入条件的在职参保人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2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保险相关文章
  • 舟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要办多久
    一、舟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1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二、舟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设定依据是什么国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省级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
    2023-05-13
    409人看过
  • 舟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舟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受理条件已在统筹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流动就业人员二、舟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办理地点舟山市一楼医保综合窗口大厅1-4号窗口(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定沈路619号港航国际大厦裙楼)三、舟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设定依据是什么?国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省级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023-05-13
    408人看过
  • 丽水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丽水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业务经办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并出具参保(合)凭证;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转
    2023-05-24
    86人看过
  • 杭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杭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并出具参保(合)凭证;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保留其参保信息,以备核查。参保人遗失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补办。·《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区实施细则》(杭政办〔2017〕6号):第五十九条参保
    2023-05-13
    287人看过
  • 舟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收费吗
    一、舟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收费吗不收费二、舟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条件已在统筹地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中断手续的流动就业人员。三、舟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报材料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2、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委托时)。四、舟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流程(一)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网申报,工作人员收下材料或者获取浙江政务网申报材料完成申请;(二)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接收,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三)根据审核意见,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核对并完成业务办结;(四)工作人员现场向申请人反馈结果或通过浙江政务网向申请人反馈结果。五、舟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办理地址及时间具体地址:舟山市一楼医保综合窗口大厅1-4号窗口(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定沈路619号港航国际大厦裙楼)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
    2023-05-13
    335人看过
  • 基本医疗保险的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规定,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因此,职工如患急病确实来不及到选定的医院医治,自己到附近的医院诊治,持有医院急诊证明,其医药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一、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区别一、两者出台时间不相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出台时间为2012年8月30日。基本医疗保险出台于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区别二、出台背景不相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
    2023-03-29
    7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多>

    #医疗保险
    相关咨询
    • 补充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关系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6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基本
    • 什么叫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31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以及个人账户余额转移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能够累计计算。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和个人账户的余额。参保人从统筹地区外调入南宁市参保单位就业,并随新就业的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什么转移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15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以及个人账户余额转移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能够累计计算。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什么转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8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以及个人账户余额转移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能够累计计算。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和个人账户的余额。参保人从统筹地区外调入南宁市参保单位就业,并随新就业的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手续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03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