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的保证期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21:32:37 412 人看过

抵押担保的期间一般情况下是六个月。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担保人免除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保证期间诉讼时效

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保证期间均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还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的届满,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三、担保合同不写时间怎么办

保证人为债务担保的,在签订保证合同时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保证债务一般是到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期间相关文章
  • 不能设定抵押担保期间吗
    一、不能设定抵押担保期间吗抵押权和抵押债权同时存在的,抵押债权消灭后,抵押权才消灭。所以是不能设定抵押期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二、不能抵押的房产有什么特点吗(一)不能抵押的房产有什么特点吗1、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其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能享有土地所有权,因此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但是有两个例外:(1)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2)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但以乡(镇
    2023-05-06
    188人看过
  • 超过抵押期间和担保期间是否导致抵押权消灭
    在抵押期间和担保期间之外,抵押权仍不能消灭。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抵押权只因债权、抵押物的消失而消灭,与合同约定的时间无关。不能因为超过时间就强行消灭抵押权。一、抵押合同到期后,抵押权还有效吗抵押合同到期后抵押权是有效的。因为抵押合同是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实现。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在于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而主债权消灭是抵押权消灭的前提,只要主债权一直是有效存在的,那抵押权即使到期了,也应当同主债权一样,是有效的。二、抵押权转让需要抵押人同意吗抵押权转让需要抵押人同意。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3.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
    2023-03-29
    272人看过
  • 求偿抵押与抵押担保的区别,抵押担保的特点
    一、求偿抵押与抵押担保的区别求偿抵押与抵押担保本质上没有区别。在求偿抵押担保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为抵押人,第三人则为抵押权人。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用作求偿抵押的财产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如果用作抵押的为动产,则应是不易损耗的资产(如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那些易损耗的资产不能作为抵押物的标的(如食品等)。债务人和第三人在办理求偿抵押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依法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二、抵押担保的特点抵押担保有如下特点: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中,债务人不能作为担保人。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4.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同一抵押物上有多个抵押权时,依据是否登记、登记顺序等因素来确定受偿顺序。5.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
    2023-06-19
    85人看过
  • 抵押保证期间的基本类别
    在担保期内,可以分为协议期、通知期和法律期限三种类型。(一)所谓合同保证期是指保证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保证期,即保证期。(二)提示担保期间,是指担保合同当事人对担保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无效,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不督促债权人行使的合理期间。剥夺其对主债务人的诉讼权利。(三)担保的法律推定期限,是指当事人在保修合同中没有约定保修期限或者协议不明确或者协议无效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律的任意性规范作出更正的,即,担保期限为法律规定的主要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一定期限。中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担保的法定推定期限为六个月,自主要债务履行期届满起至六个月届满之日止。一、抵押生效的条件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生效。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生效。抵押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同一般合同的生效一样,抵押合同的生效也须具备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
    2023-03-17
    63人看过
  • 抵押担保能否转为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能转换。《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债务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依据法律规定,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一)民事责任。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
    2023-03-14
    474人看过
  • 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能否转换
    一、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能否转换1、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担保是属于人的担保,而抵押担保是属于物的担保,两者之间是可以转换的。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二、保证担保与抵押担保的区别有哪些(1)担保种类不同保证担保属于人保,是第三人以其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保证;抵押担保是物保,是以具有一定价值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作为抵押物。(2)担保提供方式不同保证担保必须通过第三人做保证人达成,而抵押
    2023-06-17
    212人看过
  • 抵押担保与保证担保能否并存
    抵押担保与保证担保可以并存。但是抵押担保与保证担保并存时,债权人不能同时向抵押人与保证人主张权利。一、农村信用社担保多久到期担保期限是债权人与担保人协商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人有哪些责任1、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等违约行为致使债权人无法实现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2、如果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是由于债权人或登记部门的原因造成的,除抵押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抵押人
    2023-06-23
    216人看过
  • 担保人的抵押担保职责
    根据当时人的约定,可能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第一、抵押担保人的一般保证责任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抵押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这一权利: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第二、抵押担保人的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都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追
    2023-07-03
    398人看过
  • 抵押贷款担保期间的约定是否有效
    抵押担保期间的约定是无效的,因为抵押权的存续期间由法律规定,为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一、民法典抵押权的行使以什么为条件抵押权的行使条件如下: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二、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规定有哪些(1)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
    2023-06-20
    452人看过
  • 保证与抵押:担保的两种形式
    一.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二.担保有下列种类:1.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2.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3.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4.本担保与反担保。担保物权的概念保物权,“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作为标的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不以标的物的实体利用为目的,而是注重于其交换价值,以确保债务的履行,故又被称为“价值权”,其标的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至于权利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并不影响担保物权的存在。因而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即当担保物权的标的物转化为其他价值形态时,担保物权以变形物为客体。担保物权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具有附随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
    2023-07-12
    185人看过
  • 抵押担保合同中质押期间是否有效?
    抵押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质押期间无效。抵押、质权只因抵押、质权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只因抵押、质物的消失而消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财产。股权在质押期间能转让吗股权在质押期间不能转让。想转让的,需要提前偿还质权人的债权,并办理质押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2023-07-02
    322人看过
  • 抵押物的担保期间多长,抵押权实现的方法有哪些
    一、抵押物的担保期间多长1、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所以抵押物担保的期间是债务履行之前。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二、抵押权实现的方法有哪些抵押权实现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拍卖、变卖、折价。在实践中具体以何种方式实现抵押权,首先由当事人协商决定,这种约定即可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也可在订立抵押合同后甚至实现抵押权时。若双方协议不成,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以何种方式实现抵押权。下面对三种方法加以具体的分析:(一)拍卖拍卖因可使抵押物的变价公开、公平,既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债权的实现,又保护了抵押人的利益,所以各国立法都把拍卖作为实现抵押权的最基本方式。拍卖分任意
    2023-06-17
    474人看过
  • 抵押物抵押性质,抵押物担保的一定要公证吗
    抵押物进行担保的,不强制性需要进行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一、银行按揭贷款需要办公证吗需要。找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公证,也就是作证的意思。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购房者选择按揭买房时,需向提供按揭的银行(贷款行)提供以下资料: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2、固定经济收入证明。3、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4、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文件。二、房屋遗产公证的流程房屋遗产公证处公证流程为:1、法定继承应该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及其复印件等;2、遗嘱继承人还应该特别提交被继承
    2023-03-29
    365人看过
  •  债务人及担保人之间的房产抵押担保
    债务人将房产作为担保以获取借款时,担保人可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为了确保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能够获得追偿权。担保人让债务人抵押房产实际上是在提供反担保。债务人可以将自己的房产作为担保,以获取借款。为了确保自身的权益,担保人可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这种担保被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反担保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能够获得追偿权。因此,当担保人让债务人抵押房产时,这实际上是在提供反担保。 【 担 保 人 】 让 债 务 人 抵 押 房 产 实 际 上 是 在 提 供 什 么 ?担保人让债务人抵押房产实际上是在提供担保。担保是指担保人为了确保债务人能够按时偿还债务,将其拥有的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将房屋作为抵押物,以保证债务人能够按时偿还借款。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担保人将承担偿还责任
    2023-09-04
    47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保证期间的长短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约定,未约定的按6个月计算,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更多>

    #保证期间
    相关咨询
    • 抵押担保期间是多久,抵押担保要多长时间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06
      抵押担保的期间一般情况下是六个月。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想知道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的除斥期间一样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25
      抵押担保的除斥期间《担保法》第5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由此看来,抵押担保的存续期间与债权的存续期间是一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抵押合同未约定担保期间,何为担保期间?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担保期间一般说和您的“贷款周期”时间是差不多的。担保开始为您的款项下来,担保结束为您的款项全部还清。
    • 抵押物保管期间期间抵押人承担责任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5
      第一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是由于抵押人的行为所致,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与抵押物价值相应的担保。 第二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非抵押人的行为所致,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因抵押物灭失、毁损所得的赔偿金、保险金等代位物,抵押权人有权以赔偿金、保险金作为实现债权的担保。 第三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非因抵押人的行为所致,又没有得到赔偿金、保险金的,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毁损而消灭。 第四种情况,抵
    •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抵押担保责任期限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15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