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要办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16:16:30 466 人看过

一、南宁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要办多久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二、南宁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

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

三、南宁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设定依据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

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31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1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钦州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要办多久
    一、钦州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二、钦州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受理条件【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三、钦州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3、服务窗口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1个工作日)4、首席代表审核并提出意见,呈厅负责人审批(限1个工作日)5、厅负责
    2023-05-18
    127人看过
  • 南宁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需要多久
    一、南宁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需要多久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二、南宁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受理条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1995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1995年9月1日起实施)第七条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证书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注销登记,收回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三、南宁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法律依据1.《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
    2023-05-14
    375人看过
  • 南宁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需要多久
    一、南宁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的时间需要多久南宁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的时间需要3个工作日的时间。二、南宁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的办理流程是什么1、申请人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不属于本厅职权范围,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3、服务窗口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4、首席代表审核并提出意见,呈厅负责人审批5、厅负责人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决定6、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三、南宁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
    2023-05-18
    118人看过
  • 南宁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一、南宁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需要什么资料变更住所(组成人员)报告变更住所(组成人员)文件二、南宁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的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三、南宁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的办理时限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四、南宁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的受理条件【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五、南宁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的设定依据《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
    2023-05-14
    335人看过
  • 南宁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
    一、南宁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二、南宁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的法律依据1、《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31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3、《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
    2023-05-14
    119人看过
  • 南宁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流程有哪些
    一、南宁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的流程有哪些1、申请人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不属于本厅职权范围,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3、服务窗口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4、首席代表审核并提出意见,呈厅负责人审批5、厅负责人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决定6、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二、南宁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的办理材料1、变更住所(组成人员)报告2、变更住所(组成人员)文件三、南宁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
    2023-05-18
    408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业主委员会办理变更登记条件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0
      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一)筹备组出具并由组长签字的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的报告; (二)业主大会决议; (三)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材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当场予以备案,并在备案后7日内将备案材料抄送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将有关情况
    • 上海劳动仲裁委员会委员信息变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可以做变更的。 姓名:劳动人事纠纷管理、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网络侵权、公司事务、知识产权业务 受理范围: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 上海区县范围: 黄浦区、静安区、卢湾区、徐汇区、长宁区、闸北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浦东新区、闵行区、松江区、宝山区、嘉定区、青浦区、奉贤区、南汇区、金山区、崇明县
    • 变更业主委员会登记需要哪些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6
      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一)筹备组出具并由组长签字的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的报告; (二)业主大会决议; (三)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材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当场予以备案,并在备案后7日内将备案材料抄送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将有关情况
    •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业主委员会变更登记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6
      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一)筹备组出具并由组长签字的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的报告; (二)业主大会决议; (三)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材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当场予以备案,并在备案后7日内将备案材料抄送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将有关情况
    •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如何办理业主委员会变更登记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4
      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一)筹备组出具并由组长签字的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的报告; (二)业主大会决议; (三)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材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当场予以备案,并在备案后7日内将备案材料抄送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将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