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有关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1:35:25
55 人看过
第二十七章财产保全
第二百五十一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第二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二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二百五十四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二百五十五条人民法院决定保全的财产需要监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监督,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解除保全的命令由执行员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第四编涉外民诉】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
40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哪条规定诉讼中财产保全
463人看过
-
民事诉讼财产的保全,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终止及时效
393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保全费用怎么算
454人看过
-
涉外诉讼保全
353人看过
-
民事诉讼须知——财产保全
312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民事诉讼
词条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一国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有些也被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从各国的立法实践来看,一些国家在制定民事诉讼法的同时,还制定了涉外民事诉讼法;少数国家分别在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中作出了相应规定;其他国家在民事诉讼... 更多>
#涉外民事诉讼
最新文章
#涉外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涉外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有什么特殊的规定,有什么相关的知识?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9涉外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措施 涉外财产保全措施,主要是发布扣押令,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也不排除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主要是指船舶、航空器、车辆等。 对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实行财产保全,涉及在中国的合资企业时,一般只能对其在合资企业中分得的利润进行冻结,以免影响合资企业的正常运作。但是,如果外籍当事人在诉讼期间,转让其在合资企业股权时,法院可以应他方当事人的申请冻结其股权。
-
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关系是什么,与涉外民事诉讼有何区别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涉外行政诉讼优先适用《行政诉讼法》外,还可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性,仅仅表现在诉讼当事人具有涉外性的因素,比较单一。而涉外民事诉讼的涉外
-
民事诉讼法关于解除财产保全的规定是什么,有没有规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10在诉讼过程中存在保全错误,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情况,法院需要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交申请书,提供担保人,缴纳保全费用,法院同意之后,会采取强制措施保全财产。
-
财产保全在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2财产保全的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
-
涉外民事诉讼保全费用怎么算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1涉外民事诉讼保全费用的计算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