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集体会审办法》的通知-法律法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5:12:05 500 人看过

发文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泰政办发(2008)14号

发布日期:2008-4-3

执行日期:2008-4-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泰安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集体会审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四月三日

泰安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集体会审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重大疑难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案质量,加强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内部监督和制约,保证案件审理的合法、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集体会审,是指在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会审委员会主任主持下,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会审委员会成员就重大的、疑难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进行讨论、审议,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集体会审:?

(一)社会影响重大或者争议较大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群体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涉及到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本市规范性文件需要修改、废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进行集体会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其他可以提交集体会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第四条需要会审的案件,行政复议应诉办公室应填写《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会审审批表》,并附案件材料,向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会审委员会请示,经会审委员会主任签批同意后,由行政复议应诉办公室在会审3日前将会审的时间、地点通知参加会审的人员。

第五条会审前,案件承办人应在会审3日前将案件初审结果以及需要会审的有关问题的书面材料呈送参加会审人员,并由案件承办人就主要案件事实、提请会审的事项作出书面说明,以便参加会审的人员提前了解案情,对案件中涉及的相关业务进行研究。会审结束后,案件承办人应当将发出的资料收回。

第六条会审由会审主持人宣布开始,由案件承办人对主要案件事实、处理建议以及提请会审的事项向会审委员会说明;参加会审的成员在听取说明后应当根据提请会审的事项发表意见。会审结束时,会审主持人应当根据会审讨论情况进行集中归纳,形成会审意见,经会审人员签字后,会审意见随会审记录归档;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主持人应就会审中的倾向性意见进行集中归纳,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会审最终意见,然后再经会审人员签字。

第七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集体会审原则上每两个月召集一次。如遇紧急重大事项,可由会审委员会主任临时决定召集。?

第八条会审的参加人员原则上为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会审委员会成员和行政复议应诉办公室工作人员,如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参加会审;会审人员未经委员会主任批准不得缺席。?

第九条行政复议决定书,应按照会审意见确定的原则作出。行政应诉案件应按照会审意见出庭应诉。

第十条会审由行政复议应诉办公室专人记录。案件材料、会审记录和《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会审审批表》等材料必须装入卷宗备查。?

第十一条参加案件会审的有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外泄漏会审内容。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泰安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会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王云鹏(副市长)?

副主任:刘科学(市政府副秘书长)?

皇甫炳胜(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成员:单建军(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淑东(市监察局局长)?

亓子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崔义明(市民政局局长)?

张政英(市司法局局长)?

张甲军(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刘相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邢长彦(市交通局局长)?

马纯勇(市审计局局长)?

艾庆森(市环保局局长)?

李际山(市建设局局长)?

谭业刚(泰山管委主任、泰山管理执法局局长)?

刘连功(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天宇(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观富(市政府法制办纪检组长)?

毕思忠(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赵衍军(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郑冬梅(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

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会审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行政复议应诉办公室负责。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泰政办发[2008]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公平公正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劳动争议调解是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具有及时、灵活和成本低等诸多优点,能够有效减少双方的对立情绪,防止矛盾激化,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劳动争议呈逐年递增的态势,一些劳动争议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突出了调解的地位,强调了调解组织的作用,对于
    2023-06-09
    277人看过
  •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烤烟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府办发[2008]62号发布日期:2008-6-13执行日期:2008-6-1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安顺市烤烟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八年六月十三日安顺市烤烟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条为加强和规范烤烟发展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安顺烟叶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顺市财政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07年烤烟工作的通知》(安府发[2007]18号)文件精神,结合安顺烟叶生产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顺市烤烟生产发展资金是指从2007年起,由市级财政从全市烟叶税中提取10%作为次年全市烤烟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条安顺市烤烟生产发展资金的提取按安顺市财政局《关于
    2023-06-07
    293人看过
  •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地名总体规划》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东府办〔2008〕43号发布日期:2008-5-12执行日期:2008-5-1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地名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业经市政府同意颁布实施,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地名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划》,依照《规划》对我市地名工作实施科学、规范的管理,确保地名管理与我市城市化建设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二、各镇(街道)要根据《规划》编制镇(街道)地名分区规划,在《规划》基础上重点突出本镇(街道)的地名命名方案、地名调整方案、门牌编制方案及地名文化保护方案的编研工作,确保《规划》在各镇(街道)得到具体落实。三、各镇(街道)地名分区规划由市民政局组织专家评审,市政府授权市地名办批准实施。四、各镇(街道)地名分区规划要求2010年前编制完成。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五月十二日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
    2023-04-22
    487人看过
  •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行政复议稽查办法的通知
    [法规名称]: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行政复议稽查办法的通知[颁布机构]: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颁布文号]:萍府发[2006]3号[颁布时间]:2006-3-16[执行时间]:2006-4-1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行政复议稽查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萍乡市行政复议稽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萍乡市人民政府二00六年三月十六日萍乡市行政复议稽查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市行政复议的监督、检查、指导,确保行政复议工作统一、协调、合法、有序地开展,根据《萍乡市行政复议规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全市行政复议机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下统称行政复议机关)和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稽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并施行行政复议稽查制度。市、县(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以下统称稽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复议稽查工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总稽查具
    2023-04-24
    488人看过
  •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东城集中供热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东营市东城集中供热收费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OO四年九月三十日东营市东城集中供热收费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东城集中供热收费工作,保障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东城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东城集中供热区域。第三条供热收费本着“采暖用热商品化,采暖补贴货币化,变暗补为明补”的原则,实行谁受益、谁交费。第四条热用户按房屋建筑面积交纳取暖费,取暖费价格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房屋建筑面积以市房产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产权证》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以建设单位办理接暖手续时确定的建筑面积为准,房屋建筑层高超过3米的,按以下计算公式核算收费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超高高度(米)×1/3+1]第五条东城的集中供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第六条集中供热实行以楼为单位供热的办法,
    2023-06-10
    80人看过
  •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泰政办发(2008)16号发布日期:2008-4-16执行日期:2008-4-16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有关单位: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山东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63号令)、《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9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是深化国企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措施。将国有产权转让纳入集中规范的交易场所,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开交易,不仅可以有效
    2023-06-08
    421人看过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延政办发〔2008〕7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二○○八年五月十六日延安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7号)、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陕劳社发〔2006〕14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所雇用的具有农村户籍、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023-05-03
    123人看过
  • 泰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文号: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发布日期:2007-4-17执行日期:2007-5-1《泰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泰安市人民政府二OO七年四月十七日泰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是指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属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省以上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组织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接受委托的行政执法组织。?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
    2023-04-24
    191人看过
  •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泰城城中村改造的补充意见
    发文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文号:泰政发(2008)31号发布日期:2008-5-21执行日期:2008-5-21泰山区、岱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市区村庄综合改造的意见》(泰政发(2004)71号)下发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城中村改造步伐,居民生活环境和城市面貌得到明显改善。为进一步规范泰城城中村(包括“村改居”的居委会)改造工作,经市政府研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一、改造模式城中村改造坚持“自求平衡、一村(居)一策”和尽量节约建设用地的原则,根据各村(居)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改造。积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村(居)合村并点,对分布零散、规模较小的村(居)实行集中联片建设,稳步推进改造工程实施。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一)捆绑打包联合改造模式。将被改造村(居)的回迁安置与开发项目统一规划建设。
    2023-04-22
    222人看过
  •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泰安市城镇变更地籍调查的通告
    为查清城镇土地资源状况,提高各类土地利用效益,维护土地权属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由市国土资源等部门组织集中开展城镇变更地籍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次调查的范围是:泰安市城市市区(京福高速公路以东、京沪高速公路以北、省庄镇文化路以西、泰山环山路以南的区域)、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区以外的开发区及建制镇的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二、变更地籍调查主要是对每宗土地的权属、位置、边界、面积、用途、利用现状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作为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重要依据。三、调查范围内的所有用地单位和个人都应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提供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及地上附着物有关证明,协助配合搞好土地测绘,积极准确做好用地边界现场指认和签字盖章等有关工作。四、有关部门、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等要大力支持此次调查工作,积极组织所属单位配合完成各项具体调查任务。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搞好变更地籍调
    2023-04-22
    110人看过
  • 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落实审计结论督查督办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阜政办〔2007〕98号发布日期:2007-10-18执行日期:2007-10-18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阜阳市落实审计结论督查督办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十月十八日阜阳市落实审计结论督查督办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审计执法力度,不断提高审计执法水平,促进审计结论的落实,切实维护审计工作的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阜阳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结论是指审计机关针对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在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审计处罚决定书等审计文书。审计结论落实是指审计报告、审计建议书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以及审计决定书、审计处罚决定书对被审计单位作出的各项处理处罚决定的落实,包括应当上缴的财
    2023-06-07
    492人看过
  • 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省公安厅《关于商请城市公安分局行政处罚复议管辖权问题的函》的答复-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号:皖府法函[2004]100号发布日期:2004-8-24执行日期:2004-8-24省公安厅:你厅《关于商请城市公安分局行政处罚复议管辖权问题的函》(公办[2004]219号)收悉。你厅认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城市公安分局为城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城市公安分局行政处罚的复议管辖权应由城市公安局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行使。经研究,同意你厅意见。二00四年八月二十四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23-06-06
    429人看过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办法》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通知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政府各部门:现将《山东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方针,贯彻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公安机关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依法进行监督
    2023-04-24
    55人看过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则》的通知
    [法规名称]: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则》的通知[颁布机构]: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文号]:鄂政办发〔2006〕100号[颁布时间]:2006-10-24[执行时间]:2006-10-2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则》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则》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则为了规范省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程序,保证案件审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一、申请(一)接受申请。包括来访、来信、基层转送的书面申请,以及来访的口头申请。接受书面申请的,根据当事人的数量,要求提交申请书的份数,同时要求提供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
    2023-04-24
    108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人民政府公告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30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 泰安东平县人民政府和泰安东平产假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03
      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60天。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产假的法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07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
    • 省市山东省泰安市XX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31
      适用《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政府日已给产假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17
      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为60天。法律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上班、工资支付、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