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第六十四条一共有几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0 17:30:19 404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民事诉讼中需要提供证据的三种主张,分别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有三种类型的主张需要提供证据进行支持。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3.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 诉 法 证 据 制 度 概 述 : 提 供 三 种 类 型 的 主 张 及 证 据 收 集 方 式

标题:民诉法证据制度概述:提供三种类型的主张及证据收集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证据是民事诉讼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供证据来证明其主张,从而为案件裁判提供依据。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提供的三种类型的主张及证据收集方式包括:

1. 当事人主张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通过提出主张来陈述案件事实,从而为案件裁判提供依据。主张的提出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方式。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主张应当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2.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证明其主张的重要依据。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提供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等证据。当事人应当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证据类型,以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

3. 证据的收集方式

证据的收集方式是指证据的取得方式。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证据的收集方式包括现场调查、取证、保全、鉴定、勘验等。当事人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证据的收集方式,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总之,民诉法证据制度对于民事诉讼的进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当事人应当合理运用证据制度,提供充分的证据,以确保案件裁判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制度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确保案件裁判的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时,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因此,当事人应当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证据类型,以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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