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是否一定要减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2 22:42:30 188 人看过

公司分立之后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也可以不减少。公司分立应当分割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分立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

(1)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定和决议。公司分立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备决议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订立分立协议。协议的内容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决定;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

(5)办理登记手续;

(6)采用派生分立的方式,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分立出来的公司应当办理设立登记。采用新设方式分立的,原公司解散,应当办理注销登记,分立出来的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8: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法有关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的法规
    公司法有关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的法规你知道吗?文章引用了公司法有关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的法规的章节,包括第一百七十三条到第一百八十条,提供了公司合并协议、公司分立财产分割。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
    2023-06-09
    349人看过
  • 公司合并、分立和减资变更是怎样的
    公司合并、分立和减资变更的相关规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
    2023-06-13
    388人看过
  • 公司减资后,是否要股东收回出资
    公司减资后股东不可以收回出资。根据《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是货币评价,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价格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定不得作为出资财产。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评估价格,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价格。公司减资股东退出方式1、股权转让应该说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其他股东如果不同意转让给别人,就需要自己购买,所以,只要有人肯作为受让方,股权转让在法律上就没有障碍。股权转让的好处是手续简便,所需耗用的时间非常短,只需要工商变更登记即可。退出股东将股权转让价款作为自身股权的对价收归自己,直接退出公司。但这种方式的前提是有买家以合适的价钱购买,如果没有人愿意买,那么,这种方式就没办法
    2023-08-05
    187人看过
  • 公司分立可以减少资本公积额吗?
    在我国公司分立成多个法人和资本公积二者之间没有关系,不存在分立减少资本公积的情况。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一、后期入股资金怎么分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可以由股东或者其他投资者认购。如果其他投资者认购,则属于新股东。由于有新股东,他们将撤回相应的股本。对于新基金的配置,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指导,只是设定了最低条件。比如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时,不享有分配权,比如公司应先弥补亏损,提取资本公积金再分配等等。后期股本的所有权属于公司,因此不存在股本分配。但对于营业收入部分,公司可能会有分红,分红一般是根据股东在公司的股权比例来确定的。除非股东另有约定。二、盈余公积转增本公司法规定有哪些?关于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规
    2023-06-20
    313人看过
  • 公司分立需要减资吗,法律依据有哪些
    公司分立不需要减资。《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5-10
    56人看过
  • 分公司设立分公司是否合法
    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再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设立流程1、工商登记:(分公司工商局)--《营业执照》注意:(1)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人加盖公章或签字;(2)提交的申请书或其他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3)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
    2023-07-24
    453人看过
  • 公司分立是否要通知债权人,公司分立的程序
    一、公司分立是否要通知债权人公司进行分立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且要在报纸上进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公司分立的程序1、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此与公司合并类似。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应当对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作出安排外,特别应妥善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问题。2、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公司分立属于《公司法》上所称重大事项,应当由股东会以特别会议决议方式决定。股东会决议通过方案时,特别要通过公司债
    2023-04-18
    436人看过
  • 公司分立后注册资本会减少吗
    公司分立后注册资本不会减少,只有进行减资了注册资本才会减少。分立后的注册资本是不变的,数个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应当等于原公司的注册资本。一、企业分立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企业分立,指一个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分立成功必然要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后果,主要有:1.公司主体的变化,涉及公司的解散、变更和新设。在新设分立形式中,原公司解散,新公司设立。在派生分立形式中,原公司存续,但主体因股东、注册资本等发生变化而必须进行变更,新公司设立。2.股东身份及持股额的变化。股东由原公司的股东变成了新公司的股东。就留在原公司的股东而言,虽然股东身份没有变化,但由于公司分立一般要导致原公司规模的缩小,因此,随着股东和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剩余股东对公司持股份额必然会有所增加。3.债权债务的变化。随着公司的分立,原公司承受的债权债务也将因分割而变化成为
    2023-03-31
    192人看过
  • 分公司能否对外出资设立公司?
    分公司不能对外出资设立公司。因为分公司自己已经属于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成立自己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但如果是子公司,就可以设立分公司,因为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在哪里,如何辨别辨别分公司和子公司需要根据他们的区别进行区分。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如下:1、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虽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2、责任承担不同: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分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债务履行不能
    2023-06-20
    495人看过
  • 公司减资:股东是否可起诉要求?
    股东可以起诉要求公司减资。公司的减资条件如下:1、公司资本过多。原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公司资本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率,也增加了分红负担;2、公司亏损严重。公司亏损严重,总资本与实际资产差距过大。公司资本已经失去了证明公司信用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因公司连年亏损无法获得应有的回报。公司想解散股东可以起诉解散吗股东可以起诉请求解散公司的。但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法律赋予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起诉解散公司的权利。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便可以作出解散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条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二)通
    2023-07-07
    146人看过
  • 有限公司的减资是否需要审计
    只能说,没有强制性审计的一般要求(但不排除被减持的公司是国有企业)。但基于降低风险的考虑,建议至少对基准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和评估,并以基准日经审计和评估的财务数据为基础确定资本减少计划。公司减资,是指因资本过剩或者严重亏损,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为了贯彻资本确定原则,保障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应当对减资进行严格的法律控制。原则上,公司资本金不应减少。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资,但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因此,无论公司减资是否导致剩余资本低于法定标准,都必须依法合规。从实际情况看,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进行减资:公司亏损严重,资本总额与实际资产差距过大,公司资本已经丧失证明公司信用状况的应有法律意义,由于公司连续亏损,股东无法获得应有的回报。如果原公司拥有过多的资本和多余的正规资本,并且保持资本不变,就会导致公司资本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资本效率的发挥,也
    2023-05-31
    110人看过
  •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减资
    公司法定代表人减资可以吗br/>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减资,公司减资是指公司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减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无论剩余资本是否低于法定标准。为了贯彻资本决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资本减持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格控制。根据资本金不变的原则,原则上公司资本金不允许减少。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资,但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从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公司资本金过多
    2023-05-07
    105人看过
  • 债权人是否需要知道公司减资?
    公司减资要通知债权人。因为公司减资时,往往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公司在做出减资决议后,需要及时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这种行为是公司减资时必须进行的,也是法律法规对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法人股东变更必须通知债权人吗需要通知。通知后才对债务人发生作用,方式并无一定的要求。但是为了留作证据可以使用书面或是传真之类的物件。《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
    2023-07-04
    297人看过
  • 能否将全资子公司分立
    一、能否将全资子公司分立不能将全资子公司分立,因为子公司是公司通过出资的方式设立的,依法成立的子公司已经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公司如何进行分立对公司进行分立,需要对公司财产进行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
    2023-04-21
    28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分立是否会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5
      公司分立后注册资本一般不减少。公司分立后,分立后几家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应当等于原公司的注册资本。当公司因分立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 公司分立时资本公积可否不减少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13
      公司分立不可以减少资本公积金。公司分立可以和资本公积二者之间没有关系,所以公司分立是不会减少资本公积金的。 所谓资本公积金,是指直接由资本原因形成的公积金,如超过票面价额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额、公司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公积金的用途为转增股本。
    • 公司分立是否可以减少资本公积,有没有法律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07
      公司分立是不可以减少资本公积金的,资本公积金是不能用来弥补亏损的。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还应当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 公司法关于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的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2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
    • 委托的分公司法人是否一定要成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7
      不一定要成立分公司法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一般不具备法人人格,即分公司不享有独立财产,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