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公告发布后土地确权证书发放不发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7 23:19:48 416 人看过

律师解答:

发。

发放的。

土地征用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是要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这就是确权。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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