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未登记解散如何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6:12:49 232 人看过

一、合伙企业未登记解散如何办理

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的办法,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5日 0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解散办理手续规定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是: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3、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4、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5、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3)清缴所欠税款;(4)清理债权、债务;(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6、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2023-03-17
    374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中的合伙企业解散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第八十七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三)清缴所欠税款;(四)清理债权、债务;(五)处理
    2023-06-06
    405人看过
  • 合伙企业何时需要解散?
    合伙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就应当解散,具体为:(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合伙企业的解散有哪些情形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的。合伙协议约定有经营期限,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意继续经营合伙当然终止。这意味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并不必然引起合伙企业的解散,只有在与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条件同时具备时才会引起合伙企业解散的后果。如果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后台伙人对继续经营合伙事业均无异议则可认为合伙人一致同意延长合伙经营期限。延长后的期限则为不定期限。但此时应在原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2
    2023-07-04
    496人看过
  • 如果合伙企业解散,何时取消注册
    合伙企业解散的,撤销登记时,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应当自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人名单报企业登记机关备案。如果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应在清算完成之日起15天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分两步进行:第1步清算成员的备案和登记1清算人由各方承担合作伙伴;经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可在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发生后15天内任命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或第三人作为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人。提交《企业备案申请表》(清算组成员备案登记申请应在清算组成员确定之日起10日内提出)合伙人或指定代表指定代表受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副本3。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一份第二步企业注销登记1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执行合伙人或指定代表指定代表受托代理人的授权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副本3。合伙企业依照《合伙
    2023-05-07
    341人看过
  • 如何解散合资企业
    合营企业的解散是合营企业的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合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1)合营期限届满;(2)企业严重亏损不能继续经营;(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四)因自然灾害、战争和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的,公司遭受严重亏损,无法继续经营的;(5)合营企业未能实现经营目的,没有前途的同时;(6)合营合同、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有第(二)、(三)、(四)、(五)、(六)种情形的,董事会应当向审批机关申请解散。第(三)项情形,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向审批机关申请批准,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处分公司财产、终止法律关系的法定程序,以消除公司的法人资格。合营企业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在具体操作中,有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成立清算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清算委员会的成员
    2023-05-07
    371人看过
  • 合伙企业解散时合同未履行完毕怎么办
    《合伙企业法》第86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一、合伙企业的特征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休、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
    2023-02-09
    288人看过
  • 企业解散后如何申请房屋转移登记
    沈文华安徽泾县房地产管理处企业解散,法人资格在企业完成清算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才终止。因此,企业解散后,仍可以申请房屋登记,但由于其正常经营管理能力受到限制,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其处置企业资产而申请房屋转移登记的权能,不再像正常经营中的企业那样充分完全,而是受到诸多限制。由于清算程序和论述重点的不同,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清算中发现资不抵债而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企业如何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将不在本文阐述。一、企业解散后应由清算组织代表企业申请房屋登记由于各类企业解散后清算机构的组成和名称不尽相同,为了论述的方便,本文将执行企业清算事务的各种清算机构统称清算组织。虽然业界对清算组织的法律地位还存在不一致的意见,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清算组织是依附于企业主体资格而存在,是企业解散后执行与清算有关的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未了结业务及分配剩余财产等活动,并以企业的财产承
    2023-06-10
    259人看过
  • 代持股份的合伙企业解散如何清算
    代持股份的合伙企业结算的清算需要提前告诉相关的债权人,然后所有的合伙人会承担起清算的责任并在半个月里将所有的债务清算完毕,其中需要清算的除了债务以外,还有各种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所有财务事项,还有还未缴纳完的国家税务等。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3)清缴所欠税款;(4)清理债权、债务;(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
    2023-02-21
    25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需要解散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程序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解散合伙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二、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程序合伙企业解散后的清算程序如下: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2.清算人在清算期间须处理合伙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等。3.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申请注销登记。三、合伙企业解散需要全体合伙人同意吗如果是合伙企业自愿解散是需要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合伙企业的退伙分为两种自愿退伙和法定退伙。法定退伙主要是因法律规定事项出现而退伙。在此主要阐述一下自愿退伙。自愿退伙有两种: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存在以下情
    2023-04-24
    315人看过
  • 合伙企业解散公告期满未注销怎么办
    合伙企业解散公告期满未注销的,可以重新公告。《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八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第八十九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解散如何清算?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
    2023-08-18
    357人看过
  • 解散的合伙企业如何分配员工补偿金?
    合伙企业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临时用地的征地补偿金怎么算的临时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
    2023-08-06
    268人看过
  • 合伙企业准备解散债务怎么办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负责,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一规定表明合伙人的责任是补充性无限连带责任。1、合伙企业就现有的财产进行赔偿。合伙企业的债务,是以合伙企业名义借贷的,合伙企业需要以其现有的财产进行债务的偿还,对自己的债务负责。2、合伙企业无法偿还的部分,有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责任指的是,合伙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这主要是由法律一般对合伙人的出资标的的种类以及出资数额的大小没有限制所决定的。而连带责任则是体现为:(1)每个合伙人均对全部合伙债务负清偿责任,合伙债权人一旦要求全部、部分或个别的合伙人清偿,被要求者即有义务予以清偿;(2)其清偿行为,对其他合伙人也有清偿的效力;(3)若其清偿的债务超过应担份额,则其就超出部分对其他应担合伙人享有追偿权。3、有限合伙企业对于合
    2023-03-01
    407人看过
  • 合伙期限到了合伙企业要解散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一、合伙企业解散如何清算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2023-03-31
    108人看过
  • 如何办理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终止、解散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投资者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单方提出解散申请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报送提前解散申请书,并提供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决,判决或裁决中应明确判定或裁定存在上述两项中所规定的情形。审批机关收到解散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企业解散的批件,并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中增加批准企业解散的信息。企业应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依法开始清算。
    2023-06-06
    438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合伙企业未登记备案的合伙人在进行登记时与合伙企业解除该如何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8
      1、由于没有做为公司登记、也没有进行合伙企业登记,所以属于个人合伙。 2、个别合伙人的退出,并不必然导致合伙的解散或者终止。在经过清算盈利和债务,分割退伙人的财产后,合伙组织可以继续存在。 3、合伙人在经营期间有过错、导致合伙组织或者其他合伙人损失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组织终止时合伙财产的分配方案,首先是尊重合伙人自行协商约定;无法协商一致,出资份额等同的、按照多数合伙人意见分配;
    • 合伙企业发生变更要如何办理登记?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26
      变更合伙企业登记事项的,应当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应的材料,经企业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变更。变更涉及营业执照规定的事项的,应当更换营业执照。
    • 在我国如何解散合伙企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3
      合伙期限届满或者是解散事由出现,等都可以成为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企业解散之后,就应该对企业进行财产的清算,也就是对于剩余财产如何处理的问题,一般先还债,还完债之后分配给合伙人。 合伙企业解散的程序是出现解散事由以后15天之内确定清算人,没确定清算人的就要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确定清算人之后,将合伙企业解散的决定通知债权人,依法偿还债务清算结束以后编制清算报告,并且把清算报告送给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 合伙企业解散有哪些筹备和安置办法,合伙企业解散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4
      (八)争议解决办法、数额和缴付期限(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五)利润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亏损分担方式;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亏损分担,由合伙人协商决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协商不成的、分担;(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分担;(二)合伙目的
    • 合伙企业解散,企业清算人如何确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1
      合伙企业解散如何确定清算人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事务主要有下列六项,由清算人执行,即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