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可作什么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0 05:30:10 495 人看过

一、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可作什么要求

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或者要求其回复抵押物的价值,如果是抵押人的行为导致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该行为。

《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二、抵押权人可以要求处分抵押房地产的情形有什么

抵押权人在以下情形下可以处分抵押房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一条

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三、抵押权人转让债权一定要通知抵押人吗

抵押权转让是需要通知抵押人的,但无需抵押人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n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4日 08: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押物价值下降时抵押权人应该如何应对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来降低抵押财产的价值:1、如果抵押人的行为足以降低抵押财产的价值,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2、抵押财产价值降低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价值,或者提供与降低价值相对应的担保;3、果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提供担保,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未通知抵押权人就自行将抵押物抵押的行为是否有效这个问题应当区分两种情况分别对待。第一种情况是已进行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权人有对抗第三人的权利,即抵押权人有对抗受让人的权利,抵押权人仍可以就抵押物实现抵押权。为保证抵押权的实现及保护受让人的利益,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本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第二种情况是抵押物未进行登记的,抵押权人没有对抗第三人的权利,即抵押权人不能对抗受让人,这种转让行为
    2023-07-05
    216人看过
  • 抵押权人是否能要求交付抵押物
    一、抵押权人是否能要求交付抵押物抵押财产不移转占有,设立抵押,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占有。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抵押的好处就在于使担保债务人仍然可以享有担保物的使用价值,一旦转移占有这个目的就不能实现,不动产的转移占有担保物权将变成不动产质押(日本民法)或出典,动产则变成质押。所以不动产抵押权和动产抵押权不属于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二、抵押权人转让抵押物的法律效力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三、抵押权人能直接拍卖抵押物吗1、如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可以直接变卖
    2023-06-15
    202人看过
  •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可以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吗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2、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时可以增设担保人,同一债权可以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民法典》第392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3、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民法典》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
    2023-08-17
    242人看过
  • 房子抵押物价值怎么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房子抵押物价值怎么算房地产抵押设定时,其价值应经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协商商定;若协商未能达到共识,可申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抵押物真实价值。商品房抵押合同中需详实记载以下四大重要事项:(一)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全称或简式署名、坐落于何处;(二)被抵押之主债权的具体类型及累计数额;(三)抵押房产所在位置、名义、现状描述、栋面积及地使用范围及其周边情况等详细信息;(四)抵押房产之估值。《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设定房地产抵押时,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可以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也可以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六条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二、房子抵押给个人需要到房管局登记吗向
    2024-07-14
    490人看过
  • 抵押资产价值减少的解决办法
    一、抵押资产价值减少的解决办法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有责任再提供与抵押财产减少的价值对应的其他抵押物,如果抵押人不愿意提供担保或者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的,抵押权人有权利要求其提前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抵押财产的范围抵押财产的范围: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以及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未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抵押的财产,但必须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
    2023-09-28
    267人看过
  • 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如何处理?
    民法典相关条款:【第四百零八条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的补救措施】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本条规定的抵押财产价值减少,均是由于抵押人的行为造成的,即只有在抵押人对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有过错的,才按照本条的规定处理。这种侵害行为必须是抵押人的行为,故意和过失、作为与不作为均包括在内。律师补充: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
    2023-05-07
    290人看过
  • 抵押物的价值怎么规定的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过其余额部分。当事人在设定抵押时,应保障抵押物的价值大于或等于其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否则不能设定抵押权。该规定的立法意图显然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使其债权获得充分的担保而有完全受偿的可能。然而该规定过多地考虑抵押权人的利益,在利益衡量的天平上完全倾向于抵押权人一方,却殊不知有越俎代庖、杞人忧天之嫌,过多地干预了抵押当事人的权利。有何不足之处1、本条限制了当事人的意思自由,不利于物尽其用。抵押权设定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然而,是否设定抵押以及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大小完全是当事人自己的事,应由当事人依民法意思自治原则自主选择,这种选择并不影响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第三人的利益,法律没有强行干预的必要。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债权人作为合理的经济人,其在选择抵押担保时,都
    2023-06-22
    270人看过
  • 抵押人对抵押物应该拥有抵押权
    实践中,有的欠款人为了达到某种经济目的,以根本就不存在或是以他人的财产提供抵押。当收款人前去实现抵押才被告知,这些抵押根本就和那些所谓的抵押人无关。有的欠款人甚至提供假汇票、假存款单、脏物作为抵押物,以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一、买卖不破租赁的限制适用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即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该原则。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
    2023-03-05
    361人看过
  •  抵押权人如何降低抵押物的价值以便提前收回贷款?
    抵押权人可以通过要求抵押人停止行为、恢复或提供担保来降低抵押财产的价值。如果抵押人不停止行为或不恢复或提供担保,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抵押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降低抵押财产的价值:1.如果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的价值降低,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2.如果抵押财产的价值降低,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降低价值相对应的担保;3.如果抵押人不停止其行为也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提供担保,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 抵 押 权 人 可 以 采 取 哪 些 措 施 降 低 抵 押 财 产 价 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降低抵押财产的价值:一是减少抵押物上的价值,例如使用、损耗或者不当使用;二是增加抵押物的负担,例如增加抵押物的种类、数量或者质量;三是限制抵押物的使用,例如限制抵押物在何种场所、何
    2023-08-31
    491人看过
  • 抵押权人能否将抵押物扣押
    抵押权人在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行使抵押权时,不能强行扣留抵押物,但可以和抵押人协商拍卖、变卖抵押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流押】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一、抵押权的实现条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
    2023-02-19
    169人看过
  • 抵押权加抵押物何时设立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登记时设立。抵押权的设立是合同当事人履行抵押合同的结果,因此,只有抵押合同并不必然导致抵押权的成立。如果不完成物权登记,合同另一方就不能享有物权优先受偿权。不得设立抵押权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或者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
    2023-07-25
    216人看过
  • 房产抵押贷款对抵押物要求
    借款人以所购房屋为抵押物,最高可申请七成的商业贷款。所需条件为:1.抵押房屋已拥有《房屋产权所有证》,而且未做任何其他抵押;2.借款人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借款人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为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借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无论男女不超过65周岁;5.在北京市有固定的住所;6.抵押房屋在规定的区域内,并且房屋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7.抵押房产不在拆迁公告的范围内;8.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认可的房产抵押;9.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35年;10.不低于20%的首付款凭证;11.提供与消费对象签属的合同复印件;12.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6.借款人提供一英寸免冠近期照片两张;7.外地借款人提供《暂住证》;8.交纳保险费;9.签属借款协议(有配偶的需配偶一同前往);10.携带提交的各项身份证明的原件。
    2023-06-08
    227人看过
  • 抵押人行为对抵押财产价值的影响,抵押权人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来降低抵押财产的价值:1、如果抵押人的行为足以降低抵押财产的价值,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2、抵押财产价值降低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价值,或者提供与降低价值相对应的担保;3、如果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提供担保,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抵押权人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吗需要的。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
    2023-07-05
    416人看过
  • 抵押物产权抵押的抵押权怎么行使?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出售该财产的价在设定抵押的情况下,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出售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抵押物被法院另案查封的,抵押权人怎么办抵押权人可以在法院对该查封物拍卖时,向法院申请,要求优先受偿抵押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第五百零九条,申请参与分配,申请
    2023-08-16
    21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抵押物价值缩减抵押权人应该如何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12
      1、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排除侵害或赔偿损失。 2、对于抵押物的侵害即对抵押权的间接侵害,一般是指行为人不法的损毁抵押标的物使其价值减少或灭失的行为。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零八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
    • 债务人故意减少抵押物价值抵押权人应该怎么办?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首先,当债务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停止该行为; 其次,当债务人不停止该行为或者抵押物价值已经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恢复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最后,如果债务人不恢复抵押财产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则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 抵押人的行为使抵押物价值减少,能否要求提前偿还债务?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8
      我国《物权法》第193条明确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由此可见,当抵押人的行为使得抵押物的价值受损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受损价值相当的担保,当债权人的
    • 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权人该怎么,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21
      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排除侵害或赔偿损失。对于抵押物的侵害即对抵押权的间接侵害,一般是指行为人不法的损毁抵押标的物使其价值减少或灭失的行为。
    • 抵押物价值减少是否有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02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