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什么时候支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7:20:36 184 人看过

租金的支付期限是合同约定的时间,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期限或者剩余期限不满一年应在租期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应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一、租房子交了押金不想租能退吗

租房子交了押金不想租了是否能退视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已经签订租房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可以退押金,则不能退;

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与房东协商退押金。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二、没有租房合同终止需要赔偿损失吗

没有租房合同终止租赁关系,是否需要赔偿损失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能够证明存在租赁关系,单方终止租赁关系,没有及时通知对方致使对方遭受损失,那么需要赔偿损失。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贷款利息要什么时候支付

1、借款人应该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2、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

3、如果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法律作出了以下规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8日 2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工伤残疾赔偿金支付时间是什么时候?
    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第一,治疗期间费用和一次性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员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后,60日内下达。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员工进行申请的最后期限。第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享受的。第三,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应该由单位按月支付。一、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
    2023-03-25
    255人看过
  • 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时间在什么时候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发放时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协商,并在劳动合同或者竞业限制协议中作出约定。如果未作约定或者未协商的,应当按月支付。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请求法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四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如何解除竞业禁止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合法解除有三种方式:(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二)用人单位解除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可以解除。但是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九条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
    2023-04-12
    454人看过
  • 入职合同违约金什么时候需要支付?
    一、入职合同违约金支付的情形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可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就不需要承担违约金。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2023-04-17
    500人看过
  • 月租金支付时间约定
    需要当事人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协议,承租人应当按照补充的协议中约定的支付期限支付租金。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且依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的,按照本条的规定可依据下述方法确定支付期限: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如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期为6个月,则承租人应当在6个月届满时支付全部租金。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合同可以免租金吗只要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并且合同不存在违法条例,那么租赁合同是可以约定免租金的。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一)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背法
    2023-07-07
    281人看过
  • 什么时候要支付双倍工资?
    在我国企业除了在安排劳动者在周末加班的情况下,要为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之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那么企业何时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呢?一、何时需要支付双倍工资?1、《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双倍工资的前提:用人单位的原因未签合
    2023-06-09
    308人看过
  • 如何约定租金支付时间
    一、如何约定租金支付时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因此,双方当事人可就租金问题达成一致约定,并签订租赁合同。结合实际情况,一般都是要求承租人提前交付一个月或三个月的租金,在之后才规定每月一付,这是为了承租人短期租借用于违法犯罪行为或其他有损出租人利益的情况出现。二、拖欠租金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拖欠租金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2023-06-15
    107人看过
  • 什么时候是支付购房首付的最佳时机
    一手房: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和房产信息,开发商将以此为担保向银行申请住房抵押贷款。首付为成交价的20%或3%以上。一手房的按揭相对简单。二手房:你需要找一家银行认可的担保公司为你担保。您还需要提供您的个人资料,以及原物业所有人的个人资料和物业信息。签订购房抵押合同时,银行将对所购房屋进行评估,贷款按房屋评估价格的20%或3%以上发放。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转让。转账后,3个工作日左右即可将款项转入卖家账户。注:1。首付比例直接关系到您的贷款记录和信用参考,也与房屋面积大小有关,房屋面积分为90平方米以下、144平方米以下和144平方米以上三类。一般来说,第一次买房,可以交20%或30%的首付,所以要看你当地的银行怎么办。一手房按成交价计价。二手房是根据银行的价格进行评估,然后确定房屋的市场价值。签订合同时,房屋首付的注意事项如下:首先要检查房屋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就意味着开发商
    2023-05-08
    156人看过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什么时候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五至六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七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关系终止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
    2023-02-04
    189人看过
  • 租房付定金有规定什么时候签合同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一、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还有效吗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二、民法典房屋出租最长多长时间房屋出租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三、个人厂房租赁合同的法律法规有什么个人厂房租赁合同的法律法规有:1、租赁合同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的维护等条款;2、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
    2023-04-11
    382人看过
  • 支付抚养费最迟什么时候交?
    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1、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2、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
    2023-03-30
    231人看过
  • 破产清算费用什么时候支付
    在清算时及清算完成后支付,不同的清算费用支付时间不一。一、清算费用包括什么清算费用是指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二、清算的过程中可能产生什么费用?1、清算费用,具体包括:(1)管理、变卖和分配企业清算财产所需要的费用;(2)公告、诉讼、仲裁费用;(3)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4)清算委员会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5)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催收债务差旅费;(6)其他清算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2、清算债务,具体包括:(1)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包括经济补偿金);(2)国家税款;(3)企业拖欠的工会经费;(4)其他一般债务(包括不履行或者不再履行清算开始前已经签订的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3、各项罚款:(1)如公司有应交未交的税款,则会发生因拖欠税款(
    2023-04-03
    193人看过
  • 支付二手房交易首付款时间是什么时候?
    购买新房时是购房人与开发商直接进行交易,在签署购房合同、办完贷款并支付首付后,购房人就可以装修入住了,而二手房交易相对复杂,买卖双方除了签署相关合同外,还要在交付首付、办完产权过户后才是交易完结,那么,支付二手房交易首付款时间是什么时候呢?关于首付款的支付没有具体时间规定,最后的节点是过户前完成首付就行。首付款的交付一般要求在银行面签前,签署首付款收到证明。一、有房地产中介参与的二手房买卖流程1、买卖双方与经纪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2、由于卖方房地产处于抵押中状态,因此卖方需办理申请赎楼手续;3、买方将首期款存入经纪方指定银行帐户,并交纳佣金和相关费用,如需做按揭的买方向指定银行办理申请按揭手续;4、按揭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5、卖方赎出房地产证并注消抵押登记后,交经纪方托管,经纪方将托管之定金转给卖方,卖方支付佣金;6、买卖双方与经纪方签署《xx市房地产买
    2023-06-02
    129人看过
  • 公司解散什么时候支付工资
    这个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可以向单位(清算人)主张要求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履行未结算工资部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员工的工资要优先受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即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五项,即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
    2023-04-15
    373人看过
  • 公司解雇员工什么时候支付经济赔偿金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和经济赔偿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工资发放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情形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3、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
    2023-08-05
    120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支付养老金什么时候停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1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 租赁合同请问到什么时候是租金支付周期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06
      需要当事人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协议,承租人应当按照补充的协议中约定的支付期限支付租金。 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且依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的,按照本条的规定可依据下述方法确定支付期限: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如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期为6个月,则承租人应当在6个月届满时支付全部租金。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
    • 职工什么时候需支付违约金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3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其中《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
    • 租金支付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26
      租金的支付期限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确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则当事人之间应当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 分批支付租金诉讼时效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8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