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医疗纠纷医院的过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9 06:01:29 89 人看过

一、怎样认定医疗纠纷医院的过错

在认定医疗纠纷中医院过错时可以遵循下列原则:

1.医学判断法则。也就是说,如果医护人员在救治患者是,已尽到符合其专业要求的注意、学识及技术标准,则即使发生医疗事故造成了不良后果医护人员也不成的责任。

2.可尊重的少数法则。也就是说,在造成医疗损害时,不能因多数人同意采取某种治疗措施就肯定其完全正确而不承担责任,也不能因所采用的治疗方法系属少数人认可而让该少数人承担责任。只要医护人员采取的治疗方法不违反其专业标准,就不能认定其有过错。

3.最佳判断法则。也就是说,当如果医护人员的医疗水平高于同行业标准的,并且该医护人员又明知一般标准所要求的医疗方法具有不合理的危险性时,此时对于该医护人员的注意义务的要求要比一般标准高。

4.允许风险法则。就是说当医学发展产生能够治疗以往不能治愈绝症的医疗方法时,如果该方法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在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应考虑允许风险法则的适用。

具体来说如果医护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实施了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时认定医院存在过错。

但有下列情况不认定医院存在过错: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院医疗损伤责任纠纷怎样处理

1.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纠纷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可以自愿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处理。

2.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同时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将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工作秩序。

3.较为复杂的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根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4.医疗纠纷发生后需市卫生局出面协调解决的,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填写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委托市卫生局处理,具体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医疗损害纠纷案鉴定费怎样负担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

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

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的,谁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谁负责承担鉴定费用。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请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由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申请的,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如果是在诉讼中,法庭申请委托的,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各预交一半。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4: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医疗过错纠纷判决书是怎么样的
    上诉人(原审原告)胥XX,女。委托代理人张XX,河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长葛市XX医院。法定代表人左XX,任院长。委托代理人胥XX,男。上诉人胥XX因医疗过错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2010)长民初字第0011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胥XX及其委托代理人张XX,被上诉人长葛市XX医院的委托代理人胥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5月6日,原告胥XX因腰部疼痛到被告处住院治疗。同年5月9日,由被告处的医生为原告施行“腰椎间盘切除术”。同日由原告的文*张XX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原告胥XX在被告处住院至同年8月19日计106天后出院,原告应支付治疗费14380.35元。术后原告发现不能行走,便找被告解决。经相关专家会诊后确认原告系**神经粘连出现“激诺热”并发症,
    2023-12-08
    440人看过
  • 医疗过错认定医疗过错责任认定在哪里鉴定?
    一、医疗过错认定医疗过错责任认定在哪里鉴定?医学会组织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二、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过失的赔偿标准是:赔偿的项目包括造成病人人身损伤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费用。医患之间可以协商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医疗过错是指医疗行为人
    2023-04-17
    264人看过
  • 怎样起诉医院医疗纠纷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怎样起诉医院医疗纠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医疗纠纷起诉医院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收集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证据材料,并起草起诉状;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状;3.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判决、执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二、什么原因会导致医疗纠纷发生医疗纠纷的发生原因如下:1.医疗机构与医患沟通机制未建立健全;2.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3.患者不遵守医疗秩序和医疗机构有关就诊、治疗、检查的规定等。《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对患者在诊疗过程中提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应当耐心解释、说明,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患者
    2023-11-18
    182人看过
  • 如何认定医疗纠纷中医方的过错,哪些情形不属医疗事故
    如何认定医疗纠纷中医方的过错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具体医疗过错而言,判断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基于新过失理论的合理性,该理论得到了广泛的确认。这就要求在讨论医疗过错的认定时,首先要对医疗行为所存在的特殊判断标准予以准确认识。哪些情形不属医疗事故1、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活动中,
    2023-11-24
    73人看过
  • 如何认定医院是否有医疗过错,判断医方医疗过错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医院有医疗过错须符合以下条件: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判断医方医疗过错的标准是医师在进行医疗行为时,其学识、注意程度,技术以及态度均应符合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准的医师在同一情况下所应遵循的标准。一、医疗过失,医疗过错,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过错。医疗过错是一个主、客观要素相结合的概念,是指医疗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过错的形式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其中“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结果,仍然希
    2023-04-02
    343人看过
  • 法院确认医疗纠纷过错责任原则是如何的?
    一、法院确认医疗纠纷过错责任原则是如何的?1、过错责任原则。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于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如果行为人已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即使对他人造成损害,也不必承担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2、无过错责任原则。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于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或责任人即使主观上没有过错也要对损害后果负责。如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损害的、’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等。也就是说,在法定的特殊情况下,只要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则无论责任人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责任。3、公平责任原则。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
    2024-01-20
    288人看过
  • 刀伤的医院医疗过错会被认定为是医疗事故吗?
    一、刀伤的医院医疗过错会被认定为是医疗事故吗?刀伤的医院医疗过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二、医疗事故赔偿中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一)医疗事故赔偿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的双方当事人,即医疗机构和患方;2、患者的基本情况;3、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4、医疗事故原因;5、赔偿数额;6、赔偿款给付时间;7、违约责任等(二)明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事故等级是医疗机构和患方认定赔偿数额的关键因素。所以在签订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就该医疗事故有了明确的等级鉴定,且该鉴定必须是双方都予认可的。(三)详尽医疗事故原
    2023-06-17
    297人看过
  • 出了医疗事故怎样确定医院有过错?
    一、出了医疗事故怎样确定医院有过错?所谓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诊疗护理操作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而在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都表现为过失,要么是疏忽大意,要么是过于自信导致危害后果的发生。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二、怎么划分医疗过错责任的?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国务院制定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023-08-19
    188人看过
  • 医疗过错责任纠纷的管辖
    一、医疗过错责任纠纷的管辖医疗过错责任纠纷的管辖是由医院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医疗事故纠纷管辖法院是按照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来进行处理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纠纷起诉到法院是可以的,医疗事故纠纷一般是通过仲裁或者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二、医疗侵权过错责任认定标准医疗侵权过错责任认定标准: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对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的损害存在过错的,应当认定其存在医疗过错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三、医疗纠纷责任原则有哪些医疗纠纷责任原则有过错原则或过错推定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
    2022-12-12
    78人看过
  • 医疗纠纷 过错 事故的区别
    医疗过错纠纷和医疗事故纠纷存在的区别如下:1、概念上的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2、两者在法律的适用上存在区别。一、医院责任该怎么赔偿医疗事故医院责任的,一般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以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形式支付。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为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为3年。这里说的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
    2023-03-08
    183人看过
  • 医疗纠纷必须做过错鉴定吗
    一、医疗纠纷必须做过错鉴定吗医疗纠纷不要求必须做过错鉴定。医疗损害赔偿适用过错原则,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的,医疗机构才承担赔偿责任。但在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法定情形下,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怎么认定医疗纠纷医院的过错在认定医疗纠纷中医院过错时可以遵循下列原则:1、医学判断法则。也就是说,如果医护人员在救治患者是,已尽到符合其专业要求的注意、学识及技术标准,则即
    2024-01-20
    316人看过
  • 医疗事故医院不承认过错怎么办
    如果出了医疗事故医院不愿承认的,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双方首先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或者起诉到人民法院。到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开庭。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一、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问题的处理途径有哪些《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和解,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和解(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2、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调解进行了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
    2023-06-20
    207人看过
  • 医疗差错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怎么办
    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导致的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三种:双方协商解决,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诉讼调解解决,在双方无法达到共识、无法协商解决的话,是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或者是到卫生部门那里去申请调解的。①、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调解协议书,以此种方式解决医疗纠纷,通常称之为“私了”。由于医患双方医疗纠纷本质上是平等的医患主体双方的民事争议,依据民法自治原则,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同时,和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达成的协议将归于无效。②、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第三方参与到医患调解中,实践中,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机关以及行业主管机关,其所具有的权威性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具有
    2023-03-16
    162人看过
  • 医疗差错导致的医疗纠纷应该怎样解决
    一、医疗差错导致的医疗纠纷应该怎样解决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2.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时,有三条解决途径可供选择:一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二是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医疗事故与过错的区别医疗事故与过错的差异在:1.在概念上是不同的。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2.两者在适用法律上不同: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3.鉴定机构不同: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医疗过错的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机构。4.赔偿数额不
    2023-11-13
    22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么判定医疗过错医疗纠纷案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7-07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
    • 法院确认医疗纠纷过错责任原则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2
      法院确认医疗纠纷过错责任原则是怎样的? 1、过错责任原则。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于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如果行为人已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即使对他人造成损害,也不必承担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
    • 医疗纠纷中患者和医院之间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如何认定医疗过错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5
      1.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一般需要你方举证医院有过错。医生在手术中某一类药物使用过量,可以认定医院负有过错。2.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形下,推定医院有过错,你不用举证证明医院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3.因此,只要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
    • 医疗过错鉴定中如何认定医疗过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正如所有侵权责任的认定中,因果关系都作为必备要件一样,医疗过失行为(医疗过错)与患者人身损害的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是构成医疗损害的核心必备要件。有因果关系,则属于医疗损害责任。而无论鉴定的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损害责任(以下统称医疗损害),对因果关系要件的认定方法和内容基本相同。 1、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因果关系,与其他因素的参与不矛盾医疗损害的因果关系,有一因一果、多因一果的不同情况。 (1)一因
    • 医疗纠纷的过错法院可以不给承认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因为鉴定时间是不计入审限的,所以医疗损害案件通常一两年时间是比较普遍的。过错鉴定一般由原告方申请,如果你未申请鉴定,而被告申请了,那就是法院和被告去做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