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机构负责处理劳动争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5:24:27 426 人看过

(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节委员会),是指依法成立的调节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用人单位可以设立调节委员会,负责调节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是指依法成立的行使劳动争议仲裁权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不满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仲裁委员会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3)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指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劳动争议案件由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受理。

《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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