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协议收购的立法建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0:41:57 78 人看过

P>首先,公告义务和强制要约义务也适用于协议收购,以体现同一权利相同的原则,为国有股和公司股的发行和流通奠定基础。OTC协议收购调整的对象和范围应相当广泛,以加强监管,包括收购前后收购人、关联公司、目标公司及其董事会和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特别是目标公司和董事会作为上市公司收购活动中的重要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以保护中小股东和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如目标公司公开获取信息的义务;董事会有义务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为股东利益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对重大决策的批准义务;除了避免利益冲突、不进行内幕交易的义务外

第三,完善强制收购义务的豁免显然是一种权力的滥用,中国证监会做出的豁免决定没有法律依据。同时,从各国立法的角度看,在规定强制取得义务的地方,也明确规定了免除取得的条件。我国立法应当参照有关规定确定收购豁免的条件。收购达到法律规定的触发点,但尚未取得控制权的,可以免予收购,也可以免予收购国有股、法人股后参与流通,我们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限制大股东在收购中的表决权。比如,当拥有绝对控股权的大股东涉及自身利益时,可以先让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然后由小股东投票表决后,再由全体股东投票表决收购。我们也可以调整交易价格,聘请独立的财务顾问来确定交易价格。在纯盈利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采用市盈率定价而不是净资产定价法(当然,减持国有股的协议收购是另一回事,但我们也应该严格适用条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控制协议收购,如规定协议收购须经专项审批,明确协议收购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和收购程序。收购人可以在要约的同时进行协议收购,但协议收购的价格不得高于要约价格,否则要约价格应提高到同一水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1日 1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上市公司相关文章
  • 上市公司协议收购中的几个问题
    一是收购行为不规范,有的没有标准可循,有的不明确、不具体,如如何履行相关协议收购中的披露义务,如何规范境外投资者直接购买早市上市公司法人股,以及如何规范他们间接进入中国A股市场。自1995年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多起外商通过协议方式购买国有股和公司股的成功案例。如五十铃等日本公司同意转让**北绿公司的非流通法人股,四川省广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同意将其持有的**化纤国有股的一部分转让给**玲珑公司。为此,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在《国家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管理办法》颁布前,任何单位不得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第二,国有资产评估不规范,转让价格不合理,导致国有资产价值低估和流失。在实践中,股权转让通常是在非公有制状态下进行的,以低于市场价格的较大幅度成交是很常见的,因为国有股的转让价格是通过一对一的谈判确定的,转让价格往往取决于双方的议价能力,而不是股权的内涵价值。收购公司通常在资金和技术
    2023-05-02
    444人看过
  • 上市公司的协议收购法律规定是什么
    上市公司的协议收购法律规定内容如下:《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超过30%的,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符合前述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履行其收购协议;不符合前述规定情形的,在履行其收购协议前,应当发出全面要约。《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收购人拟依据本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十)项的规定免
    2023-04-27
    122人看过
  • 上市公司协议收购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上市公司协议收购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上市公司协议收购的法律规定如下: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收购人以协议方式在上市公司享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已发行股份的5%,但不超过30%购买人持有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购买的,依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依法向上市公司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的,可以免予要约收购人协议收购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的,超过30%的部分可以要约收购;但有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可以免除收购人要约收购。符合上述条件的,采购人可以履行采购协议;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当在收购协议履行前进行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收购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的,收购人依照本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十)项规定拟免于要约收购的,公司应当自与上市公司股东达成收购协议之日起三日内,编制上
    2023-05-02
    196人看过
  • 上市公司并购保密协议
    甲方:公司地址:乙方:公司地址:因乙方现正在与甲方商谈收购事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第一条:商业秘密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2、财务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财务方案、财务数据等一切有关的信息。3、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在有关协议的约
    2023-04-17
    459人看过
  • 公司收购协议书
    公司收购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协议书样式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协议书样式转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鉴于: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查看详文]相关阅读:公司收购的种类什么是上市公司收购公司收购还可以继续分红吗非上市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收购中少数股东权益受侵害的情形王某某律师黑龙江大庆电话:13936741xx王律师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精通财务知识。擅长刑事辩护,尤其是经济领域犯罪(如:贪污罪、挪用资金罪等)的辩护;擅长合同纠纷,尤其是经济合同纠纷;熟知企业经营管理知识,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宗旨:诚实守信,刚直不阿,勤勉自律,客户至上。李某某律师黑龙江洛阳电话:13
    2023-04-24
    163人看过
  • 上市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协议并购?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与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或目标公司的股东反复磋商,达成协议,并按照协议所规定的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协议收购必须是与目标公司的股东达成书面的转让股权的协议。在国际上,以协议方式收购某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是进行公司购并普遍采用的方式。二、协议并购的特点有哪些?1、协议收购是上市公司收购的特殊形态。我国上市公司中大量的非流通股股份,包括国家股、法人股是通过协议收购进行的。因此,国家对协议收购的监管比较严格,尤其是国家股股权的转让更要遵循国家主管部门关于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2、协议收购兼具有场内场外交易的属性国,必须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一般交易规则和场外交易及大宗交易的特殊规则,并遵循特殊监管方式的监管。3、协议收购采取个别协议方式进行,不必对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并可对不同股东采取不同的收购价格和收购条件。三、协议并购的规则
    2023-03-27
    12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发行股票的股票总价值,其计... 更多>

    #上市公司
    相关咨询
    • 上市公司如何协议收购市公司?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7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免于
    • 什么是上市公司的协议收购?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2
      《》第九十四条规定:“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的以协议方式进行。以协议方式收购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证券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实际上是对收购人规定了一个依据和两个义务。一个依据是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必须依照《》、《证券法》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
    • 上市公司在收购我公司时需要签协议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05
      1、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份转让。 2、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 什么是上市公司协议收购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2
      《》第九十四条规定:“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的以协议方式进行。以协议方式收购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证券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实际上是对收购人规定了一个依据和两个义务。一个依据是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必须依照《》、《证券法》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
    • 怎么理解上市公司的协议收购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3
      《》第九十四条规定:“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的以协议方式进行。以协议方式收购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证券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实际上是对收购人规定了一个依据和两个义务。一个依据是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必须依照《》、《证券法》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