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童工就业行政处罚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4 08:20:26 456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单位或个人成功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处罚规定,以及职业中介机构成功为未成年人提供就业机会的处罚规定。对于单位或个人而言,每介绍一人将被罚款5000元;而对于职业中介机构,则会被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

对于单位或个人而言,若成功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对其处以每介绍一人5000元的罚款;而对于职业中介机构,若成功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就业机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职 业 中 介 机 构 童 工 介 绍 的 严 重 后 果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童工是受到法律严格禁止的。职业中介机构作为服务提供者,有责任确保其介绍的求职者均为合法就业,同时对求职者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避免将童工推荐给用人单位。

如果职业中介机构违反上述规定,向用人单位介绍童工,则其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和《劳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而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职业中介机构如果对求职者进行背景调查不严,未能发现求职者存在童工行为,也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职业中介机构童工介绍行为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职业中介机构在进行童工介绍行为时,需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求职者均为合法就业,避免将童工推荐给用人单位。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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