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权向小三要回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
所以如果一方出轨私自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钱赠与小三,这种行为属于单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侵占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份额,妻子可以要回。
丈夫给小三花钱可以要求分割夫妻财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全部有效。赠与人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这个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
(二)部分有效。夫妻一方无权擅自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对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的赠与是有效的,而对于属于另一方的那部分财产的赠与是无效的。
(三)全部无效。
1、因违反了公序良俗给第三人,根据民法典及民法典的规定,民事行为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与给第三人,特别是有暧昧关系的第三人,有违社会公德。
2、因夫妻一方无权处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其赠与行为侵犯了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利。一方超过日常生活需要赠与他人应认定全部无效。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妻子有权向小三要回财产吗
180人看过
-
妻子有权向小三要回财产么
166人看过
-
男子赠与小三财产妻子起诉赠与无效,赠与小三的财产可以要回吗
438人看过
-
起诉小三财产可以要回吗
383人看过
-
妻子可以要回丈夫给小三的房产吗
420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可以追回吗
477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妻子可以向小三要回财产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3妻子有权向小三要回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 所以如果一方出轨私自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钱赠与小三,这种行为属于单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侵占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份额,妻子可以要回。
-
妻子可以让小三要回财产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12妻子有权向小三要回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如果一方出轨私自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钱赠与小三,这种行为属于单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侵占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份额,妻子可以要回。
-
妻子有权向小三要回财产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6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就有权要回。 婚前财产永远属一方所有,但婚姻中的财产是合法的夫妻双方共有。在婚姻中,男方出轨,包养“小三”,让“小三”将钱物归还的情况并不鲜见。妻子要明确的是,由于婚姻关系没有破裂,男方赠予“小三”的钱物,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妻子可以把丈夫赠予“小三”的财产争取过来。
-
小三给财产小房子可以要回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19把送给小三的房子还回去。婚内任何一方挣的钱都是夫妻共有,送给小三家的行为,属于单方面处置财产的行为,但其目的不是为了家庭生活,而是为了工作经营的共同支出,而是侵占了对方财产的份额,被侵占的一方发现后,有权恢复自己的一半份额。
-
妻子起诉离婚可以要回小三的财产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4如果协商一致就可以不起诉,否则就是需要起诉的。搜集相关证据就行,是必须要分割的。小三得到的财产时夫妻关系存续间的共同财产,即使后也可要回来。因为一方对婚姻期间对共同财产时没有单方面处分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