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的其他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8:31:06 449 人看过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在我们国家,合同是否会发生法律效力,应当是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比如说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通常情况下是有效的,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就属于无效的。

一、确认合同无效后要求财产分割是否合法

确认合同无效后要求财产分割是合法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0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的其他约定事项有法律效益吗?
    只要不违法都是有法律效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合同”和“协议”有什么区别?合同有正式的文本类型,分门别类的都有不同的叫法。例如:购销合同、买卖合同等。协议没有规定的文本,可以随意写出双方都同意的条款。不用按规定的格式来写。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
    2023-04-16
    132人看过
  • 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的期限是多少?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确认合同无效的期限。在我国目前的民法制度中,有基于请求权的时效制度和基于形成权的排斥期限制度。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属于确认诉讼,没有明确的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合同无效的情形1.合同当事人没有缔约能力;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请知规定;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4.合同意思表示虚假;5.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
    2023-06-22
    312人看过
  • 合同无效其他条款会有效吗
    合同无效其他条款不一定有效,合同无效并不是所有条款都无效,其并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并且合同存在部分无效部分有效的情形,对于无效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当合同确认无效时,会导致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和赔偿损失三种法律后果。合同无效仲裁协议会有效吗合同无效仲裁协议一般会有效,因为仲裁协议属于解决争议的条款。法律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争议解决条款就是解决在纠纷时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不会因为主合同内容的无效而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023-07-24
    252人看过
  • 合同违反法律法规无效的认定
    一、合同违反法律法规无效的认定无效合同的认定是如果有合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等情况的,可以认定为无效的合同。二、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购买二手房时买方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这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当房价波动、资金不足、税费改革等情况出现时,一方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如有的买方签约后认为房价偏高或不想支付过户税费,就拖延办理过户手续,致使卖方交房后无法及时收到余款;有的卖方发现房价飙升,则称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买方退房。三、合同履行后违反有关规定怎么办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
    2023-04-13
    346人看过
  • 无偿合同的概念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分类标准是什么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划分标准: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得利益。(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二)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
    2023-07-18
    377人看过
  • 提存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二)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三)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四)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五)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
    2023-02-27
    198人看过
  • 经济纠纷的其他法律规定
    经济纠纷民事诉讼要多少钱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1)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2)知识产权
    2023-04-05
    478人看过
  • 交通肇事的其他法律规定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折叠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行为人在交通肇事
    2023-04-06
    42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及其生效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合同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来生效,除非合同中有其他约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合同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来生效,除非合同中有其他约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 动 关 系 建 立 与 劳 动 合 同 的 法 律 规 定劳动关系建立与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该法规定了劳动关系建立的
    2023-09-03
    198人看过
  • 法定无效合同的种类及法定无效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定无效合同的种类包括合同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损害集体或第三人利益、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和法规规定、民事行为主体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情行。法定无效合同的自始不具有法定效力,即不能约束当事人,并且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或予以折价补偿。一、法定无效合同的种类法定无效合同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无民事行为人订立的合同。二、法定无效合同的法律效力法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行为人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
    2023-06-05
    224人看过
  • 承包建设合同无效法律有什么规定?
    承包建设合同无效法律规定:《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将导致合同自始无效,合同关系不再存在,当事人不再享有和承担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也不例外,但由于其标的特殊性,其无效的处理与普通无效合同有着很大的差别,当事人的缔约
    2023-06-22
    375人看过
  • 有关工伤的其他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总之,工作上会通过应酬吃饭的形式沟通也是很常见的,但是因为应酬过程中过量饮酒的情况则不能算作是工作内容的一部分,出现了最严重的死亡情况也不会被认为是工伤,当事人的家属只能通过其他的渠道得到相应物质帮助和救济。一、应酬饮酒死亡算不算工伤?应酬饮酒死亡不算工伤,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2023-03-22
    58人看过
  • 羁押期限的其他法律规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以及六机关《规定》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4条、156条和157条规定的条件,需要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法律对公安、检察院、法院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间都有限制。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期限一般在7日,异地作案的可以延长30日,所以公安机关拘留期限最长不超过37日,应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决定是否批准。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不能终结的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延长1个月。再复杂的案件经省、直辖市人民检
    2023-08-11
    224人看过
  • 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口头买卖合同的管辖怎么确定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
    2023-04-06
    17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其他合同无效的规定都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7
      1、主体不适格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违背公序良俗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具体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其他条款明确规定合同无效有效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12
      律师解答 合同无效其他条款认定有效。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并不代表合同中所有条款无效,当合同中某条款无效时,其他条款的效力并不会被影响,其他条款依然有效。
    • 什么是其他法律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4-14
      第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作出或者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原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撤下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并作出说明。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犯罪记录和违法记录两者都存在着非常显著的差别的,犯罪记录,对于子女的影响会非常大,比如说考公务员政治审查的时候会有一定的影响,除此之外的行政
    • 其他法律对于合同效力的认定是如何规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06
      合同的效力应按下列标准予以确定: 1、对于依法订立的合同,一般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2、对于以批准等手续为生效要件的合同,则在批准手续办理完成之后,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 其他合同章的法律效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20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签订合同时,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单位对外签订合同使用时,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替代合同专用章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