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的疑问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5:52:31 216 人看过

保险纠纷的疑问

网友提问:

本人在11月份工作时手指压伤,认定工伤后进医院治疗,1月底病情稳定后出院,治疗费用1万2千元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因为单位为我们职工购买了**洋保险公司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为职工本人,所以我向保险公司提出医疗费用赔偿,保险公司却以工伤保险基金已支付为由拒绝赔偿,请问保险公司到底需不需要进行赔偿?

律师回答:

如果保险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伤保险基金已支付”是免赔的理由,则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因为工伤保险跟这种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相关法律常识: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保险法》第22、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

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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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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